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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酸倫(RPM車手)(uakearcna)

2012/07/20 23: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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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89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害了人就要負責😇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PS3 225/45/17& PS3 仿OZ鋁圈~MONROE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老婆開06年CV8 1.8頂級款

西風(d640520)

2012/07/20 23: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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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957 IP 24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lfr (Golf R) 所寫
回應 master101 (Dr.Wang) 所寫
回應 golfr (Golf R) 所寫
這樣規定根本就是錯的。因為很多人開門時,很容易忘記。因為忘記而讓別人丟命的戲碼會一直演下去。賠也賠不完。不管怎麼樣都是浪費社會資源。每天都在看這幾種爛戲碼,大家不會煩嗎?

要避免遺憾,規定一定要改成這樣:

汽車靜止時的路權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


若真規定如此不少汽車駕駛人將毫無忌憚的停車開車門.
到時此種不幸車禍將越演越烈.


why?
台灣人最會的,就是保護自己。

是嗎!?
怎麼我覺得一堆人在找死😆

月光疾風(taab)

2012/07/21 00: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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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113 IP 24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很倒楣??
因為你開車門前沒先看後面有無來車,而撞到掛的人不就更................
無法用常識測量的能力,將一切不可能化為可能的力量,這可以摧毀一切的風暴,名字就叫做... ........愛情!!!

愛智QQ(scfccc)

2012/07/21 01: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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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119 IP 242.4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omhuang680511 (H湯姆H) 所寫
開車門不注意 賠400萬剛好而已
但酒駕部份還是要以酒駕罰單罰款最高額

酒駕騎士已經喪命了😇
Vision without action is a daydream. Action without vision is a nightmare.

Golf R(golfr)

2012/07/21 08: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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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222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640520 (日光) 所寫
回應 golfr (Golf R) 所寫
回應 master101 (Dr.Wang) 所寫
回應 golfr (Golf R) 所寫
這樣規定根本就是錯的。因為很多人開門時,很容易忘記。因為忘記而讓別人丟命的戲碼會一直演下去。賠也賠不完。不管怎麼樣都是浪費社會資源。每天都在看這幾種爛戲碼,大家不會煩嗎?

要避免遺憾,規定一定要改成這樣:

汽車靜止時的路權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


若真規定如此不少汽車駕駛人將毫無忌憚的停車開車門.
到時此種不幸車禍將越演越烈.


why?
台灣人最會的,就是保護自己。

是嗎!?
怎麼我覺得一堆人在找死😆


找死的,會很快找到,所以不用擔心他們。

冬天不洗澡(asaki)

2012/07/21 1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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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319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當然要全賠
這根本謀殺😰
男子漢大丈夫 說不洗就不洗

THOMAS(thomaschiu)

2012/07/21 1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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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331 IP 24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olfr (Golf R) 所寫
回應 master101 (Dr.Wang) 所寫
回應 golfr (Golf R) 所寫
這樣規定根本就是錯的。因為很多人開門時,很容易忘記。因為忘記而讓別人丟命的戲碼會一直演下去。賠也賠不完。不管怎麼樣都是浪費社會資源。每天都在看這幾種爛戲碼,大家不會煩嗎?

要避免遺憾,規定一定要改成這樣:

汽車靜止時的路權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


若真規定如此不少汽車駕駛人將毫無忌憚的停車開車門.
到時此種不幸車禍將越演越烈.


why?
台灣人最會的,就是保護自己。騎機車的,就是不准進入汽車路權區域。讓他們自己保護自己,比較實際。駕駛人應該認定,靜止中的汽車,車門隨時可以打開。若是撞到打開的汽車門,要賠汽車的損害。

台灣人,你要他保護別人,開門前,先看後方,這一定很容易忘記。你載家人看看有幾個記得起來?
這一次記得,不保證下一次還會記得。

台灣人眼睛看得到的(速限),都不想遵守了,何況是眼睛看不到而要他記得的事,他怎麼會記得起來?
一定是要等到弄死人了,才來後悔,這是常態。



有個小偷很容易忘記
所以都開走別人的車
我想他是無辜的,邏輯似乎怪怪的

人中呂布之鍵盤車手(bbrian0709)

2012/07/21 1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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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343 IP 24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自從被嚇過就很小心😌
U-CAR五星級流氓:woo大大 U-CAR九官鳥流氓:跑馬大 U-CAR五星級瓜農:老王大

Golf R(golfr)

2012/07/21 10: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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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370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homaschiu (THOMAS) 所寫
回應 golfr (Golf R) 所寫
回應 master101 (Dr.Wang) 所寫
回應 golfr (Golf R) 所寫
這樣規定根本就是錯的。因為很多人開門時,很容易忘記。因為忘記而讓別人丟命的戲碼會一直演下去。賠也賠不完。不管怎麼樣都是浪費社會資源。每天都在看這幾種爛戲碼,大家不會煩嗎?

要避免遺憾,規定一定要改成這樣:

汽車靜止時的路權包含車門打開的空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


若真規定如此不少汽車駕駛人將毫無忌憚的停車開車門.
到時此種不幸車禍將越演越烈.


why?
台灣人最會的,就是保護自己。騎機車的,就是不准進入汽車路權區域。讓他們自己保護自己,比較實際。駕駛人應該認定,靜止中的汽車,車門隨時可以打開。若是撞到打開的汽車門,要賠汽車的損害。

台灣人,你要他保護別人,開門前,先看後方,這一定很容易忘記。你載家人看看有幾個記得起來?
這一次記得,不保證下一次還會記得。

台灣人眼睛看得到的(速限),都不想遵守了,何況是眼睛看不到而要他記得的事,他怎麼會記得起來?
一定是要等到弄死人了,才來後悔,這是常態。



有個小偷很容易忘記
所以都開走別人的車
我想他是無辜的,邏輯似乎怪怪的


去跟法官說吧!

Kevin(peter0913)

2012/07/21 11: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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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482 IP 75.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也覺得二審法官判得很對,撇開酒駕原因,真的是他沒注意後方來車,害他跌倒死亡的,假如他有注意,那位騎士就不會跌倒啦!!判的真好,要不然以後路上一堆死白目,開車門都不看有沒有車,會害死很多人的,所以法官這樣判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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