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被撞死 肇事者無罪

TerryGuo(terryguo)

2008/07/25 06: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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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23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闖紅燈被撞死 肇事者無罪

【聯合報╱記者王燕華、羅建旺/宜蘭報導】 2008.07.25 02:57 am


台北市林姓男子去年騎乘1150西西重型機車到宜蘭玩,在蘇澳鎮撞到騎乘124西西機車的李姓老翁,李姓老翁傷重不治。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林姓男子,但法官認為是李翁違規闖紅燈,林姓男子並無具體過失責任,判他無罪。

「法官的想法,跟一般小老百姓好像不一樣。」李姓老翁的媳婦昨天無奈地說,當天沒有目擊者,對方有廿多輛重型機車車友同行,說的都是一面之詞,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考慮是否上訴。

44歲林姓男子去年2月間,騎乘一輛重型機車載著妻子,與一群車友到宜蘭玩,路過蘇澳鎮頂寮路交岔路口時,與騎乘機車的77歲李姓老翁相撞,李姓老翁送醫不治,林姓男子被送辦,檢察官依過致死罪嫌起訴。

林姓男子否認有過失,辯稱未超速,李是在他左側對角約20公尺處,尚未通過交岔路口停止線,李闖紅燈,他煞停不及才發生事故,沒有過失。

法官調查,當時與林姓男子同行的車友作證是李姓老翁騎機車闖紅燈肇禍,車友均有正當職業,與林姓男子往來並非熟稔,證言清晰明確,因此採信。

法官也直指檢察官起訴的車禍事故,不能單單引用有如「帝王條款」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即「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也該客觀考量駕駛人是否具有充足反應時間。

【2008/07/2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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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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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Guo(terryguo)

2008/07/25 06: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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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24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是這樣
那紅綠燈就不再只是[參考]用😌

kevin(kelvin8106)

2008/07/25 07: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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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29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就算林姓老翁闖紅燈好了
應該還是可以以過失致死判決吧?😵

笑享車(agao)

2008/07/25 07: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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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32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elvin8106 (kevin) 所寫
就算林姓老翁闖紅燈好了
應該還是可以以過失致死判決吧?😵


如果真的是老翁闖紅燈,且重機騎士未超速,那我也會認同法官的判決...

因為老翁不要闖紅燈就沒事了,也不是重機故意要去撞老翁的...

😇😇😇


我能給的,不是妳想要的...

N52(prn52b30)

2008/07/25 0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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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34 IP 247.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以後都醬判,那高雄還會剩多少人?? 😀

小瑋(1121758181)

2008/07/25 08: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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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35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gao (M3 Di Di) 所寫
回應 kelvin8106 (kevin) 所寫
就算林姓老翁闖紅燈好了
應該還是可以以過失致死判決吧?😵


如果真的是老翁闖紅燈,且重機騎士未超速,那我也會認同法官的判決...

因為老翁不要闖紅燈就沒事了,也不是重機故意要去撞老翁的...

😇😇😇



(帝王條款)讓很多守本分駕駛人因一時運氣不佳,撞上一個不守本分的駕駛人,只因為大車撞小車,大車該死,這種不合乎邏輯的條例,吃上官司,甚至賠了很多錢,所以這個法官.讚讚讚😍
也奉勸大家守法

en banc(enbanc)

2008/07/25 08: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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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37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gao (M3 Di Di) 所寫
回應 kelvin8106 (kevin) 所寫
就算林姓老翁闖紅燈好了
應該還是可以以過失致死判決吧?😵

如果真的是老翁闖紅燈,且重機騎士未超速,那我也會認同法官的判決...
因為老翁不要闖紅燈就沒事了,也不是重機故意要去撞老翁的...
😇😇😇

+1 這個判決合理

Wind(luwenchuen)

2008/07/25 0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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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38 IP 187.1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認同法官的判決,若是守法且未有違規因他人違規而還要被判刑,
那也對守法的人太不公平了吧 !

大天才(topgeniusman2003)

2008/07/25 08: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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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40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算那老頭倒楣,誰叫他連人證都沒有而對方有!

en banc(enbanc)

2008/07/25 08: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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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43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法官說:也該客觀考量駕駛人是否具有充足反應時間

小弟覺得他的邏輯很好,道路上有些車禍是因為反應時間不足,如果是肇事者貪看檳榔妹也就算了,更多時候突然從不合理的時間、不合理的位置(例如本案的闖紅燈)衝出來的人車,還要沿用帝王條款我覺得對遵守規則(這是前提)的使用者並不公平。

阿強(popoandypopo)

2008/07/25 08: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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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45 IP 90.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判的好,警惕那些好愛闖紅燈不愛惜自己生命的人!!

如果今天老翁不闖紅燈還會有這樁悲劇嗎?

事情的"因"是違規,"果"是死亡。

重機騎士還平白要受傷要修理機車,

若沒有闖紅燈,就沒這件事了,

判無罪是天公地道。
車是用心、用眼睛、用手、用腳來開的, 不是用鍵盤、用滑鼠、用嘴巴、用想的來開的。

Antidote(firstmind)

2008/07/25 08: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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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46 IP 189.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所以大家有經費的話

不管是機車汽車

趕快去敗個行車錄影記錄器吧!!

有敗有保庇😞


很多交通事故 在沒有證人或者證人都挺對造的情況下

很難找出真相😌

老先生(booc0122)

2008/07/25 08: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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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57 IP 189.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irstmind (Firstmind) 所寫
所以大家有經費的話

不管是機車汽車

趕快去敗個行車錄影記錄器吧!!

有敗有保庇😞


很多交通事故 在沒有證人或者證人都挺對造的情況下

很難找出真相😌



是啊, 這案例吊詭的地方是老翁闖紅燈是跟肇事者同行的車友做證的,
法官認為同行的車友彼此不熟, 所以採信????
我對這判決持支持態度, 只是不知法官有無盡蒐證的努力.

L(1a1b1l)

2008/07/25 08: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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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62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elvin8106 (kevin) 所寫
就算林姓老翁闖紅燈好了
應該還是可以以過失致死判決吧?😵



在日本 , 如犯規在先 , 證明是小車的錯(或行人的錯) , 不管是大車撞小車 , 還是諸如其他等 , 小車(行人)畢竟是犯規在先了 , 沒有其他理由可說 , 有時還要賠駕駛人的車禍損失

不過 , 這種判決在臺灣真少見😲

小灰鴨(hijidealuna)

2008/07/25 08: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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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74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大家一起為這位頭腦清楚、有良心的法官鼓鼓掌吧!😀
由於龍將權力賦予野獸,因此龍受到眾人的崇拜。野獸也受到眾人的崇拜。 人們如是說:「有誰能像野獸一般?有誰能挺身與野獸為敵?」

狗兒(dogla0323)

2008/07/25 09: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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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88 IP 187.11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elvin8106 (kevin) 所寫
就算林姓老翁闖紅燈好了
應該還是可以以過失致死判決吧?😵


我覺得法官判的正確 今天假如是你騎那台重機 妳守法 對方卻白目闖紅燈 妳撞到人家已經

夠倒楣了 還要無辜的被判過失致死 這樣不是很嘔嗎 要怪就怪那個老翁白目 有本事闖紅燈

就要有本事拿命來賠 這樣才對守法的人公平 沒跟那個老翁要精神賠償就不錯了

simon(yohsuke)

2008/07/25 09: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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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91 IP 189.2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erryguo (TerryGuo) 所寫

車友均有正當職業,與林姓男子往來並非熟稔,證言清晰明確,因此採信。


有看過 "一群重機" 會以時速70KMh巡航的嗎?

買得起重機....當然可以說成均有正當職業
網路哈啦約好一起去飆車...當然往來並非熟稔
說詞一致就可以算證言清晰明確?因此採信?

這看起來很像是有錢好辦事的"崇富條款"

重機都嘛騎長途的....真的調不到其他路口錄的監視器影帶,那就真的是倒霉了.
不要說77歲老翁騎車....就算把年紀打折再打折的一般機車駕駛都嘛不看紅綠燈的.
可是這樣就該屎嗎?

施馬光(jayshihtomail)

2008/07/25 09:26:14

發文

#556893 IP 189.2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erryguo (TerryGuo) 所寫
闖紅燈被撞死 肇事者無罪

【聯合報╱記者王燕華、羅建旺/宜蘭報導】 2008.07.25 02:57 am


台北市林姓男子去年騎乘1150西西重型機車到宜蘭玩,在蘇澳鎮撞到騎乘124西西機車的李姓老翁,李姓老翁傷重不治。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林姓男子,但法官認為是李翁違規闖紅燈,林姓男子並無具體過失責任,判他無罪。

「法官的想法,跟一般小老百姓好像不一樣。」李姓老翁的媳婦昨天無奈地說,當天沒有目擊者,對方有廿多輛重型機車車友同行,說的都是一面之詞,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考慮是否上訴。

44歲林姓男子去年2月間,騎乘一輛重型機車載著妻子,與一群車友到宜蘭玩,路過蘇澳鎮頂寮路交岔路口時,與騎乘機車的77歲李姓老翁相撞,李姓老翁送醫不治,林姓男子被送辦,檢察官依過致死罪嫌起訴。

林姓男子否認有過失,辯稱未超速,李是在他左側對角約20公尺處,尚未通過交岔路口停止線,李闖紅燈,他煞停不及才發生事故,沒有過失。

法官調查,當時與林姓男子同行的車友作證是李姓老翁騎機車闖紅燈肇禍,車友均有正當職業,與林姓男子往來並非熟稔,證言清晰明確,因此採信。

法官也直指檢察官起訴的車禍事故,不能單單引用有如「帝王條款」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即「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也該客觀考量駕駛人是否具有充足反應時間。

【2008/07/25 聯合報】@ http://udn.com/
🙂

判的正確,這也提醒大家要確實守法,紅綠燈不該只是參考用!

money個挫冰(star65tw)

2008/07/25 09:32:22

發文

#556898 IP 90.1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法官應該有看過錄影帶吧
有的大型重機車上都會裝置錄影機
再說闖紅燈被撞死也是活該
都沒有跟他討賠償了,還敢上訴
還有那個檢察官最好也再回去進修一下
是非不分

小瞄瞄(suc22)

2008/07/25 09:41:21

發文

#556906 IP 74.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gao (M3 Di Di) 所寫
回應 kelvin8106 (kevin) 所寫
就算林姓老翁闖紅燈好了
應該還是可以以過失致死判決吧?😵


如果真的是老翁闖紅燈,且重機騎士未超速,那我也會認同法官的判決...

因為老翁不要闖紅燈就沒事了,也不是重機故意要去撞老翁的...



開車真的要多小心,有很多歐巴桑和歐吉桑會闖紅燈,多數人都會同情受傷者,但有時受傷者是自己不守法,還害到別人

今天上班時就遇到歐巴桑闖紅燈過馬路,闖紅燈還不看有沒有車,想過就過
當時距離我在快車道的車前方大約十公尺
若不是我即時剎車+ 閃躲,恐怕就出事了,真是嚇死人

㊣愛洗碧㊣(alrin)

2008/07/25 09:42:59

發文

#556908 IP 92.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題外話~

假如撞上了在快車道發傳單的人......那到底算誰錯........
因為我記得台灣的交通法好像有這條「行人路權」(就是行人在車道上有優先使用的權利).....

每次看到這些人流穿梭在車陣當中,就覺得很無奈~
雖然同情他們在太陽下面發傳單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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