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輝小開(gl0113)

2008/12/22 23:02:11

發文

#799324 IP 90.1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cchane (小張) 所寫
這種狀況警察再不開槍,以後警察不用配槍了。
家屬該反省吧,什麼多要怪別人,我們的社會怎麼病的這麼嚴重,到底還有沒有救😌

是該開槍沒錯🙂,不過打錯人就有錯😌,真不知警察是怎受的教育,連近距離開槍都會打錯人😠真該都重新再訓練

韋恩(wayne66)

2008/12/22 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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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327 IP 247.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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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shin810647 (我聽你在放屁~)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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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車輛、突發狀況,絕對贊成警方強勢作為
但...現在這個情形是嗎???

那是一個爸爸請警方幫忙,他有一個鬧牌氣的兒子無照駛車出門了...這樣有必要往車艙開槍?


鬧脾氣...

所以開車往警察身上撞?

如果他沒撞警察

當然警察不會開他槍

還是你覺的要撞死警察

警察才有開槍的權利???


呵呵...我有說不能開槍嗎?這個邏輯可怪了


那請問大大
你知不知道有人報案?我就說了那不是不明、突發的事件!
你知不知道裡面還是個不知成年沒有的人?
槍只能往車艙開下去嗎?
警察除了用人肉就沒辦法阻擋了嗎?

這位大大您有沒有學過物理

高速疾馳的車子有多少機會可以準確擊中目標

奧運飛靶冠軍也沒必然的把握 你是神槍國手嗎


哦~
不知這位大大能否告知是多麼的高速呢?
照你這麼的物理誤差,大大覺得一開始是瞄哪裡呢
不知是不是只開了一槍?如果是還真的是神槍手呢
而且警察除了用人肉就沒辦法阻擋了嗎?

我不知道現在台灣警察執勤是否都有像美國那樣有錄影...
錄下最現實的狀況對警務教育與責任釐清都是很有幫助的

你怎麼知道是往車艙開槍 逃亡車輛速度會慢嗎 前面兩個警察被撞還沒開槍 容忍度已經很大了

車子時速只要60公里一秒內位移接近20公尺,一定距離視差角度 瞄準正中輪胎機率有多大

你一再提警察用人肉擋車似乎笑警察笨 一般駕駛前面有人早就該停 何況是警察臨檢

你說除了用人肉就沒辦法阻擋了嗎?不開槍用絆馬索嗎?依照這樣瘋狂開車行徑

如果沒及時制止 接下來的新聞會變成 無辜路人或騎機車民眾遭追撞x死x傷 最好的下場就是自己撞電桿

無照駕駛敢撞就要有出事的心理準備 有錄影當然最好 緊急時人都被撞了還有空錄影?

請記者SNG比較快啦

Zone Axis(aaronhu)

2008/12/22 23:05:20

發文

#799330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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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k2892093 (小胖)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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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jumbohuang (強波) 所寫


依警械使用條例:
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第六條: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第八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之人。
第九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依上述四條文,請問大大如果坐在副駕駛座為你的子女,將心比心,如果你還會說警察執法沒有過當的話,我就佩服你。

請問大大
如果警察是您的子女,甚至是您
您還會這麼寫我就佩服您

我哥正是。

那您更該勸您哥
為了自身安全
為了治安
為了職責
該用槍就要用槍
尤其在這種狀況之下
而且
槍法要準
一槍就給駕駛癱瘓
不要誤傷路人

還有
若不及時制止
而讓他傷及無辜、甚至同僚、甚至自己
您這警察
嚴重失職
不如早早辭職,回家吃自己,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
電影看太多了

不是電影看太多
小事就要制止
不要讓小事擴大成大事
你一槍就給駕駛癱瘓 給大家看看

您沒話講了是不是
老拿這句話來講
我是說警察槍法要準
讓他癱瘓是指第一時刻就要排除障礙
是車也可、是駕駛也可
癱瘓就是指停止後續的動作
若沒辦法
警察根本沒機會開第二槍
且受傷的必是警察
我不是警察
只在泰國玩過左輪
90手槍沒玩過
要我一槍就讓他或它癱瘓是不可能的
槍法要準 用說的!!

那大家一起說 看看會不會比較準

說得容易 你幹過警察啊

輝小開(gl0113)

2008/12/22 23:08:54

發文

#799339 IP 90.1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lelin_tw (變調的探戈) 所寫
沒看到照片,沒有影片參考,警員距離多遠,由那方向射擊全不知道,

居然就吵成一團.

單看先衝撞父親,再衝撞兩警員,警方開槍制止這點就沒錯,
即使只衝撞父親,警方就該拔槍制止.
至於其車上所有人員,雖非直接的現行犯,也將以從犯處理.




那如果在銀行領錢卻被銀行搶匪當人質給留在銀行裏,是不是也該以從犯處理😝人質被警察開槍給打死也要自認倒楣是嗎?

聖西蒙(holysimonchang)

2008/12/22 23: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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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352 IP 92.1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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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警械使用條例:
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第六條: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第八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之人。
第九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依上述四條文,請問大大如果坐在副駕駛座為你的子女,將心比心,如果你還會說警察執法沒有過當的話,我就佩服你。

請問大大
如果警察是您的子女,甚至是您
您還會這麼寫我就佩服您

我哥正是。

那您更該勸您哥
為了自身安全
為了治安
為了職責
該用槍就要用槍
尤其在這種狀況之下
而且
槍法要準
一槍就給駕駛癱瘓
不要誤傷路人

還有
若不及時制止
而讓他傷及無辜、甚至同僚、甚至自己
您這警察
嚴重失職
不如早早辭職,回家吃自己,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
電影看太多了

不是電影看太多
小事就要制止
不要讓小事擴大成大事
你一槍就給駕駛癱瘓 給大家看看

您沒話講了是不是
老拿這句話來講
我是說警察槍法要準
讓他癱瘓是指第一時刻就要排除障礙
是車也可、是駕駛也可
癱瘓就是指停止後續的動作
若沒辦法
警察根本沒機會開第二槍
且受傷的必是警察
我不是警察
只在泰國玩過左輪
90手槍沒玩過
要我一槍就讓他或它癱瘓是不可能的
槍法要準 用說的!!

那大家一起說 看看會不會比較準

說得容易 你幹過警察啊

您不認識字呀
我已說我沒辦法
還有
我是說最好一槍就讓駕駛癱瘓可避免後續傷及無辜
那是我的"希望"
不要老抓著這句話
要抓這句話您可忙不完了
我的希望可多
我"希望"這期大樂透我中😀
那怎樣?
這您也要跟我搶?
好吧
就讓您中
9億
爽了吧

Zone Axis(aaronhu)

2008/12/22 23:16:20

發文

#799358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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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警械使用條例:
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第六條: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第八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之人。
第九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依上述四條文,請問大大如果坐在副駕駛座為你的子女,將心比心,如果你還會說警察執法沒有過當的話,我就佩服你。

請問大大
如果警察是您的子女,甚至是您
您還會這麼寫我就佩服您

我哥正是。

那您更該勸您哥
為了自身安全
為了治安
為了職責
該用槍就要用槍
尤其在這種狀況之下
而且
槍法要準
一槍就給駕駛癱瘓
不要誤傷路人

還有
若不及時制止
而讓他傷及無辜、甚至同僚、甚至自己
您這警察
嚴重失職
不如早早辭職,回家吃自己,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
電影看太多了

不是電影看太多
小事就要制止
不要讓小事擴大成大事
你一槍就給駕駛癱瘓 給大家看看

您沒話講了是不是
老拿這句話來講
我是說警察槍法要準
讓他癱瘓是指第一時刻就要排除障礙
是車也可、是駕駛也可
癱瘓就是指停止後續的動作
若沒辦法
警察根本沒機會開第二槍
且受傷的必是警察
我不是警察
只在泰國玩過左輪
90手槍沒玩過
要我一槍就讓他或它癱瘓是不可能的
槍法要準 用說的!!

那大家一起說 看看會不會比較準

說得容易 你幹過警察啊

您不認識字呀
我已說我沒辦法
還有
我是說最好一槍就讓駕駛癱瘓可避免後續傷及無辜
那是我的"希望"
不要老抓著這句話
要抓這句話您可忙不完了
我的希望可多
我"希望"這期大樂透我中😀
那怎樣?
這您也要跟我搶?
好吧
就讓您中
9億
爽了吧

爽 送你好評

聖西蒙(holysimonchang)

2008/12/22 23:17:59

發文

#799362 IP 92.1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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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k2892093 (小胖)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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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k2892093 (小胖) 所寫
回應 jumbohuang (強波) 所寫


依警械使用條例:
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第六條: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第八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之人。
第九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依上述四條文,請問大大如果坐在副駕駛座為你的子女,將心比心,如果你還會說警察執法沒有過當的話,我就佩服你。

請問大大
如果警察是您的子女,甚至是您
您還會這麼寫我就佩服您

我哥正是。

那您更該勸您哥
為了自身安全
為了治安
為了職責
該用槍就要用槍
尤其在這種狀況之下
而且
槍法要準
一槍就給駕駛癱瘓
不要誤傷路人

還有
若不及時制止
而讓他傷及無辜、甚至同僚、甚至自己
您這警察
嚴重失職
不如早早辭職,回家吃自己,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
電影看太多了

不是電影看太多
小事就要制止
不要讓小事擴大成大事
你一槍就給駕駛癱瘓 給大家看看

您沒話講了是不是
老拿這句話來講
我是說警察槍法要準
讓他癱瘓是指第一時刻就要排除障礙
是車也可、是駕駛也可
癱瘓就是指停止後續的動作
若沒辦法
警察根本沒機會開第二槍
且受傷的必是警察
我不是警察
只在泰國玩過左輪
90手槍沒玩過
要我一槍就讓他或它癱瘓是不可能的
槍法要準 用說的!!

那大家一起說 看看會不會比較準

說得容易 你幹過警察啊

還有
我說我玩過左輪
不過
好像只有10幾米吧
我還是打不中
左輪不行
65k2我倒很行
我是226師代表通信營參加師級射擊比賽,不過也沒得名😞

Paradise(shasking)

2008/12/22 23:24:10

發文

#799377 IP 243.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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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wayne66 (韋恩) 所寫
回應 shasking (Paradise) 所寫
回應 shin810647 (我聽你在放屁~) 所寫
回應 shasking (Paradise) 所寫
不明車輛、突發狀況,絕對贊成警方強勢作為
但...現在這個情形是嗎???

那是一個爸爸請警方幫忙,他有一個鬧牌氣的兒子無照駛車出門了...這樣有必要往車艙開槍?


鬧脾氣...

所以開車往警察身上撞?

如果他沒撞警察

當然警察不會開他槍

還是你覺的要撞死警察

警察才有開槍的權利???


呵呵...我有說不能開槍嗎?這個邏輯可怪了


那請問大大
你知不知道有人報案?我就說了那不是不明、突發的事件!
你知不知道裡面還是個不知成年沒有的人?
槍只能往車艙開下去嗎?
警察除了用人肉就沒辦法阻擋了嗎?

這位大大您有沒有學過物理

高速疾馳的車子有多少機會可以準確擊中目標

奧運飛靶冠軍也沒必然的把握 你是神槍國手嗎


哦~
不知這位大大能否告知是多麼的高速呢?
照你這麼的物理誤差,大大覺得一開始是瞄哪裡呢
不知是不是只開了一槍?如果是還真的是神槍手呢
而且警察除了用人肉就沒辦法阻擋了嗎?

我不知道現在台灣警察執勤是否都有像美國那樣有錄影...
錄下最現實的狀況對警務教育與責任釐清都是很有幫助的

你怎麼知道是往車艙開槍 逃亡車輛速度會慢嗎 前面兩個警察被撞還沒開槍 容忍度已經很大了

車子時速只要60公里一秒內位移接近20公尺,一定距離視差角度 瞄準正中輪胎機率有多大

你一再提警察用人肉擋車似乎笑警察笨 一般駕駛前面有人早就該停 何況是警察臨檢

你說除了用人肉就沒辦法阻擋了嗎?不開槍用絆馬索嗎?依照這樣瘋狂開車行徑

如果沒及時制止 接下來的新聞會變成 無辜路人或騎機車民眾遭追撞x死x傷 最好的下場就是自己撞電桿

無照駕駛敢撞就要有出事的心理準備 有錄影當然最好 緊急時人都被撞了還有空錄影?

請記者SNG比較快啦

因為中彈的地方是車艙,做這種聯有違常理嗎?

既然逃亡、衝撞速度不慢的話,應該沒有警察會往瘋理又高速行駛的車輛靠過去吧?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推理
而且知道這台車會闖攔截點,後一關的人還會用人去擋車嗎???
我想大大應該不會是周潤發的電影看太多了吧?員警一邊飛身躲避一邊帥氣的開槍???
所以我正要請教大大是多高速的衝撞?
會不會是用慢速「推」撞?衝撞的「速度」是一個重點
所以以這個案子而言,大大認為要讓車停下來最好的方式就是打死報案人的兒子(駕駛)是嗎?

Zone Axis(aaronhu)

2008/12/22 23:25:01

發文

#799378 IP 187.11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olysimonchang (聖西蒙) 所寫
回應 aaronhu (Zone Axis) 所寫
回應 holysimonchang (聖西蒙) 所寫
回應 aaronhu (Zone Axis) 所寫
回應 holysimonchang (聖西蒙) 所寫
回應 aaronhu (Zone Axis) 所寫
回應 holysimonchang (聖西蒙) 所寫
回應 holysimonchang (聖西蒙) 所寫
回應 k2892093 (小胖) 所寫
回應 holysimonchang (聖西蒙) 所寫
回應 k2892093 (小胖) 所寫
回應 jumbohuang (強波) 所寫


依警械使用條例:
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第六條: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第八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應注意勿傷及其他之人。
第九條: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依上述四條文,請問大大如果坐在副駕駛座為你的子女,將心比心,如果你還會說警察執法沒有過當的話,我就佩服你。

請問大大
如果警察是您的子女,甚至是您
您還會這麼寫我就佩服您

我哥正是。

那您更該勸您哥
為了自身安全
為了治安
為了職責
該用槍就要用槍
尤其在這種狀況之下
而且
槍法要準
一槍就給駕駛癱瘓
不要誤傷路人

還有
若不及時制止
而讓他傷及無辜、甚至同僚、甚至自己
您這警察
嚴重失職
不如早早辭職,回家吃自己,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
電影看太多了

不是電影看太多
小事就要制止
不要讓小事擴大成大事
你一槍就給駕駛癱瘓 給大家看看

您沒話講了是不是
老拿這句話來講
我是說警察槍法要準
讓他癱瘓是指第一時刻就要排除障礙
是車也可、是駕駛也可
癱瘓就是指停止後續的動作
若沒辦法
警察根本沒機會開第二槍
且受傷的必是警察
我不是警察
只在泰國玩過左輪
90手槍沒玩過
要我一槍就讓他或它癱瘓是不可能的
槍法要準 用說的!!

那大家一起說 看看會不會比較準

說得容易 你幹過警察啊

還有
我說我玩過左輪
不過
好像只有10幾米吧
我還是打不中
左輪不行
65k2我倒很行
我是226師代表通信營參加師級射擊比賽,不過也沒得名😞
65k2 彈道較長 較準

韋恩(wayne66)

2008/12/22 23:26:21

發文

#799380 IP 247.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l0113 (輝小開) 所寫
回應 ccchane (小張) 所寫
這種狀況警察再不開槍,以後警察不用配槍了。
家屬該反省吧,什麼多要怪別人,我們的社會怎麼病的這麼嚴重,到底還有沒有救😌

是該開槍沒錯🙂,不過打錯人就有錯😌,真不知警察是怎受的教育,連近距離開槍都會打錯人😠真該都重新再訓練

如果近距離對移動速度不到30公里的人類 或許有檢討的必要

如果是對時速60公里以上移動的輪胎呢 何況大家都看過這種飆車族時速恐怕有百公里

誤傷是不幸 應該設立執行公務意外責任險的理賠方式 保險公司再向肇事駕駛求償

不知道是不是時代變了 家長不檢討自己子弟和這種無賴廝混 又不是被劫持出事真是活該

Mazda6好車(like041)

2008/12/22 23:28:10

發文

#799386 IP 250.1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l0113 (輝小開) 所寫
回應 balelin_tw (變調的探戈) 所寫
沒看到照片,沒有影片參考,警員距離多遠,由那方向射擊全不知道,

居然就吵成一團.

單看先衝撞父親,再衝撞兩警員,警方開槍制止這點就沒錯,
即使只衝撞父親,警方就該拔槍制止.
至於其車上所有人員,雖非直接的現行犯,也將以從犯處理.




那如果在銀行領錢卻被銀行搶匪當人質給留在銀行裏,是不是也該以從犯處理😝人質被警察開槍給打死也要自認倒楣是嗎?


小開大大你舉的例子 跟上面那位大大的敘述 沒有吻合喔
被當人質得民眾當然不是共犯亦當然不是正犯
人質被警察打死還是要依實際狀況論處為適

至於探戈大大直接把坐駕駛座的人當共犯論 也有欠妥當
因開車衝撞其父及其他警察 是個人行為 (姑且先不論衝撞之前的一切行為)
除非今天坐副駕駛座的朋友 有教唆或幫助或既教唆又幫助或是以強暴脅迫的手段逼使行為人做出衝撞的舉動
副駕駛座的才會有觸法的可能

一切還是要以實際狀況論處為適

輝小開(gl0113)

2008/12/22 23:31:23

發文

#799396 IP 90.1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hin810647 (我聽你在放屁~) 所寫
回應 k2892093 (小胖) 所寫
回應 ccchane (小張) 所寫
這種狀況警察再不開槍,以後警察不用配槍了。
家屬該反省吧,什麼多要怪別人,我們的社會怎麼病的這麼嚴重,到底還有沒有救😌

如同我上述所言,如果警察開槍是射中駕駛,且為非致命部位,那執法絕無過當。如果是射中副駕駛座上的人,為顯著的打擊錯誤,難謂合乎法令之行為。


如果被撞的員警是你老爸

我看你還會不會說那麼多

新聞有說警察原本是要射輪胎

卻射到副駕的人

你有沒有想過

會不會是他又突然加速呢??

或是他開很快呢?


以輪胎的高度而言,決不會射擊到乘客的肩膀,頂多打到小腿,這根本就是明顯的射擊失誤,別硬凹
或者這位員警處於驚慌失措的狀況開槍,這也無可厚非,不過打中不該打的人就是有錯

韋恩(wayne66)

2008/12/22 23:38:25

發文

#799411 IP 247.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hasking (Paradise) 所寫
回應 wayne66 (韋恩) 所寫
回應 shasking (Paradise) 所寫
回應 wayne66 (韋恩) 所寫
回應 shasking (Paradise) 所寫
回應 shin810647 (我聽你在放屁~) 所寫
回應 shasking (Paradise) 所寫
不明車輛、突發狀況,絕對贊成警方強勢作為
但...現在這個情形是嗎???

那是一個爸爸請警方幫忙,他有一個鬧牌氣的兒子無照駛車出門了...這樣有必要往車艙開槍?


鬧脾氣...

所以開車往警察身上撞?

如果他沒撞警察

當然警察不會開他槍

還是你覺的要撞死警察

警察才有開槍的權利???


呵呵...我有說不能開槍嗎?這個邏輯可怪了


那請問大大
你知不知道有人報案?我就說了那不是不明、突發的事件!
你知不知道裡面還是個不知成年沒有的人?
槍只能往車艙開下去嗎?
警察除了用人肉就沒辦法阻擋了嗎?

這位大大您有沒有學過物理

高速疾馳的車子有多少機會可以準確擊中目標

奧運飛靶冠軍也沒必然的把握 你是神槍國手嗎


哦~
不知這位大大能否告知是多麼的高速呢?
照你這麼的物理誤差,大大覺得一開始是瞄哪裡呢
不知是不是只開了一槍?如果是還真的是神槍手呢
而且警察除了用人肉就沒辦法阻擋了嗎?

我不知道現在台灣警察執勤是否都有像美國那樣有錄影...
錄下最現實的狀況對警務教育與責任釐清都是很有幫助的

你怎麼知道是往車艙開槍 逃亡車輛速度會慢嗎 前面兩個警察被撞還沒開槍 容忍度已經很大了

車子時速只要60公里一秒內位移接近20公尺,一定距離視差角度 瞄準正中輪胎機率有多大

你一再提警察用人肉擋車似乎笑警察笨 一般駕駛前面有人早就該停 何況是警察臨檢

你說除了用人肉就沒辦法阻擋了嗎?不開槍用絆馬索嗎?依照這樣瘋狂開車行徑

如果沒及時制止 接下來的新聞會變成 無辜路人或騎機車民眾遭追撞x死x傷 最好的下場就是自己撞電桿

無照駕駛敢撞就要有出事的心理準備 有錄影當然最好 緊急時人都被撞了還有空錄影?

請記者SNG比較快啦

因為中彈的地方是車艙,做這種聯有違常理嗎?

既然逃亡、衝撞速度不慢的話,應該沒有警察會往瘋理又高速行駛的車輛靠過去吧?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推理
而且知道這台車會闖攔截點,後一關的人還會用人去擋車嗎???
我想大大應該不會是周潤發的電影看太多了吧?員警一邊飛身躲避一邊帥氣的開槍???
所以我正要請教大大是多高速的衝撞?
會不會是用慢速「推」撞?衝撞的「速度」是一個重點
所以以這個案子而言,大大認為要讓車停下來最好的方式就是打死報案人的兒子(駕駛)是嗎?

你一直再迴避槍法對移動物體準確性問題 慢速推撞 我看你才吳宇森電影慢動作看太多

警察第一瞄準當然是輪胎 而且你一直在預設警察蓄意要打死報案人的兒子

以結果論來推斷動機 這樣的回應 讓我想起常常到警局關說肇事嫌犯指責警方的民代

有興趣過一段時間找出相關調查報告就知誰是誰非 當然你可以再度質疑官方說法

最好的方式你就去義務幫死者打官司追討真相

韋恩(wayne66)

2008/12/22 23: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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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416 IP 247.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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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狀況警察再不開槍,以後警察不用配槍了。
家屬該反省吧,什麼多要怪別人,我們的社會怎麼病的這麼嚴重,到底還有沒有救😌

如同我上述所言,如果警察開槍是射中駕駛,且為非致命部位,那執法絕無過當。如果是射中副駕駛座上的人,為顯著的打擊錯誤,難謂合乎法令之行為。


如果被撞的員警是你老爸

我看你還會不會說那麼多

新聞有說警察原本是要射輪胎

卻射到副駕的人

你有沒有想過

會不會是他又突然加速呢??

或是他開很快呢?


以輪胎的高度而言,決不會射擊到乘客的肩膀,頂多打到小腿,這根本就是明顯的射擊失誤,別硬凹
或者這位員警處於驚慌失措的狀況開槍,這也無可厚非,不過打中不該打的人就是有錯

我不知道時機穿透傷者的彈道

但是我知道擊中車體彈道一定會偏向

輝小開(gl0113)

2008/12/22 23: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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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427 IP 90.1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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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到照片,沒有影片參考,警員距離多遠,由那方向射擊全不知道,

居然就吵成一團.

單看先衝撞父親,再衝撞兩警員,警方開槍制止這點就沒錯,
即使只衝撞父親,警方就該拔槍制止.
至於其車上所有人員,雖非直接的現行犯,也將以從犯處理.




那如果在銀行領錢卻被銀行搶匪當人質給留在銀行裏,是不是也該以從犯處理😝人質被警察開槍給打死也要自認倒楣是嗎?


小開大大你舉的例子 跟上面那位大大的敘述 沒有吻合喔
被當人質得民眾當然不是共犯亦當然不是正犯
人質被警察打死還是要依實際狀況論處為適

至於探戈大大直接把坐駕駛座的人當共犯論 也有欠妥當
因開車衝撞其父及其他警察 是個人行為 (姑且先不論衝撞之前的一切行為)
除非今天坐副駕駛座的朋友 有教唆或幫助或既教唆又幫助或是以強暴脅迫的手段逼使行為人做出衝撞的舉動
副駕駛座的才會有觸法的可能

一切還是要以實際狀況論處為適

抱歉,我只是看不慣事情的真相還沒弄清楚,卻有人已經幫他給定罪了,而你說的是最正確的,至於這位員警有沒有失誤就要看他當時的距離,射擊的彈道下去做憑論,或許他是在驚慌失措的狀況下隨便開一槍,剛好好死不死打在乘客身上,還是說他根本不曉得有乘客,只知到有兄弟受傷了,要開槍攔下駕駛人,乘客卻成了無辜的受害者,這些罪則都要由警方去擔當

胖子(fat_1105)

2008/12/22 23: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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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433 IP 189.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會覺得真的是家屬說的執法不當嗎?😞我不認為!

[雖然是父親報警說明兒子因為鬧脾氣而{無照駕駛]偷開車子出去,要求警方幫忙協助,

之後開車少年路上遇見父親後先追撞父親,之後又接連衝撞兩名員警,到遇見第三名員警

之後並未有停止之意,此員警發現情勢不對後一定會想辦法要車子停下,至於朝哪裡開槍

或許當時已沒時間判斷和瞄準輪胎了!在此小弟做個小小的猜測,那名開車少年已連續撞倒父親和兩名

員警了而且還沒有停車的跡象,你們覺得它當時的精神狀況還正常嗎?就算第三名員警是射中輪胎

好了,那誰能確保那員警不會不撞倒加輾過?所以有無執法過當,就看各位如何看待這整件事了!

題外話:記得警察和消防隊員都有一句話[寧願失去一位名眾,也不願失去一位弟兄]

原因在於失去一位弟兄的話,就少了一雙救人的手!



鰻魚飯(home7650)

2008/12/22 2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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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437 IP 246.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以後臨檢應該準備有實質用途的路障!例如雞爪釘之類的玩意~~
饅頭夾蛋乃是極品,燒餅夾蛋乃是絕品,去你xx蛋乃是沒品~

Mazda6好車(like041)

2008/12/22 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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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439 IP 250.1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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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到照片,沒有影片參考,警員距離多遠,由那方向射擊全不知道,

居然就吵成一團.

單看先衝撞父親,再衝撞兩警員,警方開槍制止這點就沒錯,
即使只衝撞父親,警方就該拔槍制止.
至於其車上所有人員,雖非直接的現行犯,也將以從犯處理.




那如果在銀行領錢卻被銀行搶匪當人質給留在銀行裏,是不是也該以從犯處理😝人質被警察開槍給打死也要自認倒楣是嗎?


小開大大你舉的例子 跟上面那位大大的敘述 沒有吻合喔
被當人質得民眾當然不是共犯亦當然不是正犯
人質被警察打死還是要依實際狀況論處為適

至於探戈大大直接把坐駕駛座的人當共犯論 也有欠妥當
因開車衝撞其父及其他警察 是個人行為 (姑且先不論衝撞之前的一切行為)
除非今天坐副駕駛座的朋友 有教唆或幫助或既教唆又幫助或是以強暴脅迫的手段逼使行為人做出衝撞的舉動
副駕駛座的才會有觸法的可能

一切還是要以實際狀況論處為適

抱歉,我只是看不慣事情的真相還沒弄清楚,卻有人已經幫他給定罪了,而你說的是最正確的,至於這位員警有沒有失誤就要看他當時的距離,射擊的彈道下去做憑論,或許他是在驚慌失措的狀況下隨便開一槍,剛好好死不死打在乘客身上,還是說他根本不曉得有乘客,只知到有兄弟受傷了,要開槍攔下駕駛人,乘客卻成了無辜的受害者,這些罪則都要由警方去擔當


🙂🙂🙂
恩 大家一起討論法律是不錯 共勉囉

大魚(bigfish01)

2008/12/22 23: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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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453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手槍到底準不準? 個人實際經驗.

3個連長在師長及各級長官面前,示範90手槍靶場.整個訓練流程

當時我是靶助. 25公尺迷彩人型靶, 3位連長,打三發. 2人托靶跳地瓜, 只有1人打中一發.

除非常練習,不然手槍加後座力,不是像步槍這麼容易秒準.

還有,環境對準確度影響很大, 平時打靶只要槍有確實歸零,基本上200~300分跑不掉.

但是有次因為其他原故,我跑步去靶場馬上下場射擊,還在喘息,槍有歸零

但身體喘成這樣只打中75的1發 .

當時警察面對連續衝撞的疑犯.

拿著制式手槍.面對移動中的車輛. 能多準? 不是每個警察都有好槍法,警察也是人啊.

讓你慢慢瞄,安全無虞都不見得打的到,車往你身上壓來,每個警察都能冷靜的開槍確實命

中目標嗎?

題外話 手槍目前最強的應該是陳義雄.無需訓練能用無膛線的土制手槍,打移動目標這麼遠又準.能不被發現.

如果是他應該就能命中輪胎.

林花謝了春紅 太匆匆 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 胭脂淚 相留醉 幾時重? 自是人生長恨水長東 .

韋恩(wayne66)

2008/12/23 0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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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455 IP 247.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ome7650 (鰻魚飯) 所寫
以後臨檢應該準備有實質用途的路障!例如雞爪釘之類的玩意~~

結果造成當事人駕駛失控撞路人 或是撞電桿一樣死副駕駛座乘客

對某些人的發言紀錄(抱歉大大不是指您,是誰看發言紀錄心裡有數) 通通推給警察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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