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長出來花 ..是 無主物吧~ (公所撒的是種子又不是花)
怎能當竊盜案處理
警方太小提大做吧 .. 真的是 雞蛋裡挑骨頭
....
...
個人看法 是警方 大案辦不到 專門找碴
~ 欺侮百姓 (還埋伏勒)
............................................... .
建議 婦人 找律師 聲請 國賠
怎能當竊盜案處理
警方太小提大做吧 .. 真的是 雞蛋裡挑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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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是警方 大案辦不到 專門找碴
~ 欺侮百姓 (還埋伏勒)
............................................... .
建議 婦人 找律師 聲請 國賠
60萬新車開10年~不如每年花6萬出國 爽哈哈
新聞有看到了
真的很扯~
還說是便衣抓的
抓賊都不知是否落跑第一😝
真的很扯~
還說是便衣抓的
抓賊都不知是否落跑第一😝
微罪不舉,是否另有其他因素。😆
為什麼警察要抓摘花老婦?
有人知道嗎?
你們都不知道警察的辛苦,警察要【績效】啊。
有人知道嗎?
你們都不知道警察的辛苦,警察要【績效】啊。
標準執法過當, 當查明真相且非蓄意犯法, 且情節細微, 實不應小題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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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大砲打小鳥😰 | |||
這種Case比較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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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逮捕犯人, 對犯人戴上手銬有什麼好奇怪的? 為什麼每次記者都要特別註明呢? 而且都兩塊錢的東西就不是偷嗎? 那我去搶銀行要是沒搶到錢是不是就沒罪啦? | |||
銀行的錢如果隨便丟在路邊,你去搶當然法官會判你無罪
難道你沒看到就連法官都說會以不起訴起份嗎?
那看起來不像野花
像安全島的花
本來就不應該採
像安全島的花
本來就不應該採
人要有人格,國要有國格
口頭訓斥~~十分合理~
銬手銬~~實在太閒!
銬手銬~~實在太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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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訓斥~~十分合理~ 銬手銬~~實在太閒! | |||
浪費了多少社會資源~~
法有明文 , 微罪不舉
員警偷懶選擇性辦案的方式 , 實不可取
非常浪費社會資源
這種案例 , 也頂多是行政罰鍰而巳
就算依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 , 也僅是訊問然後斥回
但中間要浪費多少人的時間 , 精神
領誠實報稅人的薪水 , 但就會欺侮老百姓
真是老鼠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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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警察要抓摘花老婦? 有人知道嗎? 你們都不知道警察的辛苦,警察要【績效】啊。 | |||
做這種事 ... 是【積笑】吧! 😆
守法是應當的
但是執法也應當符合比例原則
否則就太超過了
但是執法也應當符合比例原則
否則就太超過了
😇拿大砲打小鳥😇
woo大~目前"手套十八招"已練至第十一招"一手遮天"了,真屌!
woo大~即將搬至林口,請林口居民小心生命財產安全!
woo大~U-CAR喇豬屎第一把交椅!
woo大~U-CAR貼圖魔人!
有些老人家是很固執,貪小便宜的,講也沒有用.想必是老婦不信警察的說法,警察生氣沒辦法才依法辦理的.
改天不小心採到馬路邊的花,會不會也被銬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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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上的違法,不在於物品的價值,認同+1 不過,執法的標準都能一致的話,會更讓人民信服 如果查緝贓物跟抓這位婦人一樣嚴謹,台灣的竊盜率應該會下降很多吧 🙂 | ||||||||||||
+1
感覺台灣警察只敢對一些面善心善的百姓耍狠而已🙂
追小偷如果有像在追駕駛人違規車輛那樣勤快的話這樣小偷就會少很多了!
辦案如果有像躲在紅燈右轉處的車輛後面那樣的有耐心那就好了🙂
情場上:努力找尋自己的真愛。
工作上:好好的大撈一筆!
(我要當老闆)
真是"認真"的條伯伯。
不過,如果哪天我家門口的野花也被偷挖,不知道去報案的話,條伯伯會不會也這麼認真。
不過,如果哪天我家門口的野花也被偷挖,不知道去報案的話,條伯伯會不會也這麼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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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野花兩株 被銬上警局 警當場逮人 竊盜罪移送 〔記者謝鳳秋/中縣報導〕會不會太超過?台中縣五十六歲高姓婦人挖了豐原市路旁空地兩株波斯菊,被埋伏在旁的便衣警察以竊盜罪移送法辦,還銬上手銬,折騰八小時才釋回。撒下花種的豐原市公所估計,這兩株波斯菊,市價最多兩元。 高姓婦人說,本週三下午二時十分左右,先生騎機車載她行經豐原市北陽路四百五十巷與豐原大道間,她看到空地上的波斯菊很漂亮,就動手挖了兩株,打算帶回家種。不料這時候一名著便服男子從附近一部車裡走過來,表明警察身分,並說:「你們在偷花,我要以『現行犯』逮捕你們」,她嚇壞了,乖乖配合。 警方找來豐原市公所清潔隊林姓隊員,林員指認說,為美化新闢道路,清潔隊在路旁空地撒了波斯菊種子。警方進一步請林員估算價值,林員認為頂多一株一元,也同意與高婦和解。和解書中,高婦寫道「因不知是公所植栽而犯錯,經公所林員諒解達成和解,以新台幣兩元和解」。 高婦說,原以為和解就沒事了,但警方仍依竊盜罪將她銬上手銬移送,先送到警分局,再送到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晚上近十時裁定釋回。 折騰八小時 才獲檢釋回 為這件事,折騰到晚上十點半才回到家。高姓婦人說,她一輩子沒做過壞事,這次真是飽受驚嚇、惡夢連連。 而對於高姓婦人因兩株波斯菊被當竊盜現行犯上銬移送法辦,檢方認為,這是警察逮捕人犯的程序,是否過當,檢方不予置評,而類似案件通常會予以不起訴處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206/78/1e073.html | |||
應該支持這種事,而且要求一視同仁!
真無聊...這也能當新聞
真想去訪問一下記者
😆
真想去訪問一下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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