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調解結果及心得
感謝經驗分享,雖然這是不好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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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車禍責任分攤原則大約如下: (1)路口號誌(紅綠燈) (2)路口號誌(閃紅黃燈) (3)主線與支線 (4)直行與轉彎 (5)左方車讓右方車 考慮找個行車紀錄器了...😌 以上!! | |||
嗯~沒有錄影下來,上述五點(尤其1,2)都會吵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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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發文保險理賠專員請進~(急) 承蒙各位板友及NISSANCLUB車友的熱心回覆 本調解於週五結束 綜合兩邊保險業務員的分析 發現到一些很多我們自認為是合理的堅持 到了桌面上拿出來說卻不是這麼回事 路口車禍責任分攤原則大約如下: (1)路口號誌(紅綠燈) (2)路口號誌(閃紅黃燈) (3)主線與支線 (4)直行與轉彎 (5)左方車讓右方車 另外,絕對路權只有在北高兩市,全台其他地方還是適用上述的原則 依小弟的例子,當路口紅綠燈號誌正常作用,但雙方皆無法提出證明,則只能五五分攤,即使申請事故鑑定表,花了3000元,結果還是會以"無法判定"做收,上了民事法庭也是如此,至於能不能說因為無法判斷紅綠燈所以改以主線支線來判斷,答案是..不行!! 各位跟我一樣最不可理解的是,為什麼對方酒駕事實明確,何以不用判賠車損?原因是酒駕屬於行政處分,並不包括在車損事故的認定內,因此即使他酒測值高到爆,在有號誌的路口跟你撞上,你提不出對方闖紅燈的証明,就是只能五五分攤,自己自付一半的維修費(nnd...國產的車,進口的零件...= =) 不過,雖然對方的保險員願意替我們的車子負擔五成的維修費,但是當法院判決確定酒駕的公共危險罪成立,對方的保險公司必須向被保險人追討我這筆五成的維修費,因為酒測值0.55以上保險公司不理賠,所以,酒駕對方還是慘賠 以下是幾點心得: 1.我後悔沒有找地方人士去,因為在會裡對方帶了一堆地方仕紳代表,講話完全比我還大聲...= = 2.事故發生後,準備好東西直接就先找調解,千萬別相信有哪些人要幫你協調,還一副沒問題得樣子,想想自己真的很蠢!! 3.車輛殘餘價值在10萬以上的,建議還是保個丙式車險,現在這個社會,你乖乖開車,人家就是要來捅你,你又能如何 4.考慮找個行車紀錄器了...😌 以上!! | |||
我的運氣比你好多了 高速公路我時數100被一台沒再看的汽車換道直接撞擊後輪(很扯)
汽車左半邊全毀ABC柱均沒走位人沒事 維修了2X萬 對方完全買單
鑑定人員的主觀意是很重要 作筆錄時多寫一點會有用的
寫上重點 雙方簽了名 留下證據
協調時已經過了好幾天 有時間讓對方想好推拖之詞了
以上是我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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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經驗分享,雖然這是不好的經驗 😆😆😆 | |||
+1
感謝分享
原諒我事後諸葛
有裝行車紀錄器今天你的理賠應會降至2成甚至一成.而不是55
有裝行車紀錄器今天你的理賠應會降至2成甚至一成.而不是55
這個案例是告訴我們酒駕沒關係就是了? 😰😰😰😰😰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很難懂 , 那平常宣導酒後不開車跟強力取締酒駕的目的在哪裡呢?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很難懂 , 那平常宣導酒後不開車跟強力取締酒駕的目的在哪裡呢?
所以保險記得加酒駕險....😞
Life takes its hues from the color of your mind.
行車記錄器真的不能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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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幾點心得: 1.我後悔沒有找地方人士去,因為在會裡對方帶了一堆地方仕紳代表,講話完全比我還大聲...= = 2.事故發生後,準備好東西直接就先找調解,千萬別相信有哪些人要幫你協調,還一副沒問題得樣子,想想自己真的很蠢!! 3.車輛殘餘價值在10萬以上的,建議還是保個丙式車險,現在這個社會,你乖乖開車,人家就是要來捅你,你又能如何 4.考慮找個行車紀錄器了...😌 以上!! | |||
我倒覺得樓主1&2點有比較奇怪的地方
1. 不和解就好了, 讓它協調破裂, 直接走法院程序就好了! 我那時對方也帶了民意代表來, 講話超大聲! 因為對方是酒駕闖紅燈, 我方是正常燈號行進間, 所以完全不理他們, 隨便你們說, 最後到法院出庭時, 還來這招, 法官就直接請閒雜不相干的人出去, 要不然請閉嘴!
2. 很多調解委員不見得是跟你站在同一邊的, 哪邊風大往哪倒; 調委會更巴不得你們最好趕快和解, 因為和解完他們又完成了一件業績; 我本身碰到的調委會更扯, 去年八月發生的案子, 本人因車禍住院了一個多月, 之後的調委會開會本人也無法到場, 竟然在年底前就要簽結, 原因是上面規定今年的案子不能拖過年, 一定要當年度完結!
3. 同意! 我甚至還加保車碰車時對方財損廿萬以內理陪的險種(忘了名稱)
4. 目前已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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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我事後諸葛 有裝行車紀錄器今天你的理賠應會降至2成甚至一成.而不是55 | |||
小胖大好久不見
上次在發問時你不趕快出來
害我讓人家酸搞不清楚狀況...= =
不過聽理賠專員說
即使認定對方闖紅燈
似乎大部份會以37作結
因為他們會說你"應注意未注意"... )冏(
總覺得這個社會真的不是溫和善良的老百姓可以平安過日子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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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保險記得加酒駕險....😞 | |||
0.25以內不用保也會賠
0.25-0.55保了就賠
超過0.55屬公共危險罪論處
保險不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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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樓主1&2點有比較奇怪的地方 1. 不和解就好了, 讓它協調破裂, 直接走法院程序就好了! 我那時對方也帶了民意代表來, 講話超大聲! 因為對方是酒駕闖紅燈, 我方是正常燈號行進間, 所以完全不理他們, 隨便你們說, 最後到法院出庭時, 還來這招, 法官就直接請閒雜不相干的人出去, 要不然請閉嘴! | |||
壞就壞在無法證明
所以只能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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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就壞在無法證明 所以只能55😌 | ||||||||||||
咬死他酒駕 要他多賠一點
沒酒駕沒證據55能接受
酒駕多一項過失多賠一點合理
如果是我管他請誰去覺得不合理就不簽
順便全程錄影 請人事也是要說出一套道理出來 不是硬凹就有用的
不過前提要有時間跟他耗
多年以前也與人車禍
也是對方闖紅燈
結果也沒證據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我修車花了10幾萬😆
也是對方闖紅燈
結果也沒證據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我修車花了10幾萬😆
人生的抉擇:
1.X5好還是Q7好 2.住別墅好還是帝寶好 3.小老婆要林志玲好還是蔡依林好 4.號碼要選哪六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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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胖大好久不見 上次在發問時你不趕快出來 害我讓人家酸搞不清楚狀況...= = 不過聽理賠專員說 即使認定對方闖紅燈 似乎大部份會以37作結 因為他們會說你"應注意未注意"... )冏( 總覺得這個社會真的不是溫和善良的老百姓可以平安過日子的地方😌 | ||||||||||||
闖紅燈=><除非有目擊證人.或是有路口攝影機.不然都一律是雙方錯
承蒙各位板友及NISSANCLUB車友的熱心回覆
本調解於週五結束
綜合兩邊保險業務員的分析
發現到一些很多我們自認為是合理的堅持
到了桌面上拿出來說卻不是這麼回事
路口車禍責任分攤原則大約如下:
(1)路口號誌(紅綠燈)
(2)路口號誌(閃紅黃燈)
(3)主線與支線
(4)直行與轉彎
(5)左方車讓右方車
另外,絕對路權只有在北高兩市,全台其他地方還是適用上述的原則
依小弟的例子,當路口紅綠燈號誌正常作用,但雙方皆無法提出證明,則只能五五分攤,即使申請事故鑑定表,花了3000元,結果還是會以"無法判定"做收,上了民事法庭也是如此,至於能不能說因為無法判斷紅綠燈所以改以主線支線來判斷,答案是..不行!!
各位跟我一樣最不可理解的是,為什麼對方酒駕事實明確,何以不用判賠車損?原因是酒駕屬於行政處分,並不包括在車損事故的認定內,因此即使他酒測值高到爆,在有號誌的路口跟你撞上,你提不出對方闖紅燈的証明,就是只能五五分攤,自己自付一半的維修費(nnd...國產的車,進口的零件...= =)
不過,雖然對方的保險員願意替我們的車子負擔五成的維修費,但是當法院判決確定酒駕的公共危險罪成立,對方的保險公司必須向被保險人追討我這筆五成的維修費,因為酒測值0.55以上保險公司不理賠,所以,酒駕對方還是慘賠
以下是幾點心得:
1.我後悔沒有找地方人士去,因為在會裡對方帶了一堆地方仕紳代表,講話完全比我還大聲...= =
2.事故發生後,準備好東西直接就先找調解,千萬別相信有哪些人要幫你協調,還一副沒問題得樣子,想想自己真的很蠢!!
3.車輛殘餘價值在10萬以上的,建議還是保個丙式車險,現在這個社會,你乖乖開車,人家就是要來捅你,你又能如何
4.考慮找個行車紀錄器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