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則留言

7

翹課達人(rick93)

2009/11/27 00:05:40

發文

#1598952 IP 242.3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enswing (陶諾斯) 所寫
回應 dabow0384 (寶) 所寫
回應 bb7011 (東方快車) 所寫
回應 kenswing (陶諾斯) 所寫
回應 bb7011 (東方快車) 所寫
回應 kenswing (陶諾斯) 所寫
回應 bb7011 (東方快車) 所寫
回應 85281372 (sue) 所寫
回應 bb7011 (東方快車) 所寫
回應 sadhu0516 (sadhu0516) 所寫
回應 msvcpp (買定離手) 所寫
回應 sadhu0516 (sadhu0516) 所寫
回應 newkaka (卡卡) 所寫
回應 bb7011 (東方快車) 所寫
感覺這篇有很多業代在回應🙂


我都不敢說~~😇😇



原來講道理會被歸類為業代

看來台灣的教育要再加強


你不是買Accord嗎?
我可以肯定的說, 只要當初有講好配件怎麼計價,
交車前配件還沒裝都可以反悔, 除非你遇到喜歡包裹報價的爛業代...
要加配件就是金額逐項加上去, 不要了就是逐項扣掉~



我要講的是,配件當初合約應該也都有寫上去吧.

要是購買者不照著合約走,那是不是算違約呢?

有時候會要求業代照著合約走,那換個對象就可以不用嗎?

畢竟白紙黑字已經寫清楚了.



你說的很有道理我認同
但版大只是把"要"的備配刪掉
那就把當初業代報的價錢也刪掉不就好了?
何必要重新談呢?想必一定是又再灌東灌西拿石頭砸自已的腳
比方說簽約當下我想要貼前擋隔熱紙,但考慮到我眼晴不好怕看不清楚
要求不貼這也不行嗎?也叫違約嗎?
你不把事情弄清楚就站在業代的立場在想
然後又自已跳出來.............很難相信你不是..........😌

你的話我也認同,誠信上的問題你可想過嗎?
我並非要對業務說好話,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站在業務的立場,可以做到的範圍內,應該去找個中間點才是阿
😌


有那麼複雜嗎?

不要的東西把價錢刪掉就好了有那麼難嗎?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你想被騙嗎?
如果業代當時沒有不老實會需要重談嗎?
不是很簡單的事?

我去自助餐店買便當
結帳時80元
我問雞腿多少錢
他說40元
我說那不要雞腿好了,想說我也吃不太下
結果說這樣的話要收50元
你覺得合理嗎??😩

你舉的例子很不合理喔,我相信沒有一家自助餐是這樣做生意的吧,你確定這間店是開在地球嗎?你吃不吃麥當勞,大麥克單點要75,套餐115,照你的意思是你點大麥克餐不要大麥克所以你只要用40元就可以得到一杯中可跟中薯的意思嘛!我想地球應該沒有這種賣法喔!你試著去麥當勞點點看,你會知道我說你是外星人不是沒有原因的!


我已經為了這個比喻說SORRY了.......

你....是人嗎?

發言前用腦子多想一想,可以少很多糾紛!如果你未成年我可起原諒你亂講話,因為兩歲小孩就會說對不起了!


謝謝這位大哥的指正~
小弟以後發言會多用腦子想清楚的
好好的去跑你的業務吧
你的主管不會喜歡你在這裡逗留的
祝你生意興隆😇


這邊果然很多業務進來看
難怪我上禮拜買車
我的業務也問我是不是去UCAR比價
業務多用一點腦袋
去跑業務八

對阿,你們也快去上班賺錢,不要一天到晚上網比價,然後嫌東西貴!


你最好在外面買東西都不會比價不會嫌東西貴😆

返無(u091708)

2009/11/27 00:06:14

發文

#1598955 IP 82.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ewkaka (卡卡) 所寫
回應 bb7011 (東方快車) 所寫
買大出現啦😀


今天買大上台北督導我~~😌😇


難怪都不見2位大老喔

返無(u091708)

2009/11/27 00:16:23

發文

#1598988 IP 82.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svcpp (買定離手) 所寫
回應 sadhu0516 (sadhu0516) 所寫
這種事情總之一句話.

要是角色互換那你會怎麼做.
總是說業務賺你很大,要是換成你是業務.
你會跟客戶說:"對不起我沒辦法做你的生意,因為這單子我賺你太多錢了."



當然沒有業代大撈還會承認的...
業代有個共通點, 同樣的東西不管報價差異多少, 每個都說沒賺了.. 😀

我從來沒說照合約做不好, 所以建議樓主乾脆換人...
要是業代一開始就別打配件的主意, 那麼買家要退掉就是爽快槓掉退錢而已~



買大出手,果然不一樣,
我想要回的,買大都說到重點了,這位業代應該跟上次那位同類的,
都不看清別人回覆的話,就亂回了,還被當事人糾正,真是好笑
消費者趕快進來看喔,看看業代想如何坑殺你們,卻理直氣壯

返無(u091708)

2009/11/27 00:39:09

發文

#1599058 IP 82.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enswing (陶諾斯) 所寫
回應 true_love1314ya (小夫妻之菜鳥老公) 所寫
我這隻菜鳥插個話😀大伙安一個

這事應該分兩層面談

首先訂單是否應該為簽訂之契約(依個人粗淺的認知)==>應該是

這表示買賣雙方都已經認定內容物品與其價金

只不過(簽訂之契約有所謂審閱期)3?7天內?

所以要修改合約內容~當然價格需要重新約定之!


所以契約不能亂簽(如要修改要把握時間)

否則要不換一家廠牌或營業所與業務

要不就只好各退一步達成新協議


板大可以找消保官或義務諮詢的律師請教
(如各縣市或法扶基金會)


購車順利


              菜鳥老公 謹上

這種發言不是很好嗎,公正又客觀!
還有更改合約內容要雙方同意喔,不是顧客或業代其中一方說了算的喔!
訂購合約書跟訂購單是不一樣的喔!



陶業代,你說我無知,哈哈
執行合約你又懂多少了?跟我比,差的遠呢
我一個月看的合約量,就比你全年賣車的合約量多很多,
而且相關法規我比你懂太多了,
合約,是可以中途變更契約的,
談不攏,就終止合約吧,就如同買大都說換人一樣。
買車契約沒有終止合約的罰款,車商也不敢這樣訂,
還想用業代術語騙無知消費者嗎

業代為了生活正常的賺錢,這句話沒錯,我同意
但是像你這些業代的邪惡手法及觀念想坑殺消費者,
我們就會站出來說明,讓你們的坑殺手法完全曝光,
我看越來越多的鄉民,越來越聰明了,
都看的出你的歪理,哈哈

路人甲乙丙(e21322)

2009/11/27 00:48:37

發文

#1599096 IP 246.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其實應該也算合理,因為是買家要刪掉配備,這樣跟當初講好的不一樣,價格當然也不一樣.搞不好重談還更便宜~ 我猜😇

路人甲乙丙(e21322)

2009/11/27 00:49:40

發文

#1599101 IP 246.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因為您問合不合理?沒有問合不合法? 哈哈

路人甲乙丙(e21322)

2009/11/27 00:53:44

發文

#1599119 IP 246.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你的雞腿已經夾進去了~
樓主的配件根本就還沒上車... 😀

[/quote]
這樣呀~
那我比喻失當嘍!
SORRY😇[/quote]

不過自助餐老闆應該會讓你夾回去不用扣錢的~
除非你先咬過一口了.. 😆


[/quote]
就像周星馳演的電影"破壞之王"

魔鬼筋肉人說:有了以的指紋怎麼能退呢!

鳳子(up5688)

2009/11/27 08:14:08

發文

#1599310 IP 90.1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21322 (阿比) 所寫
其實應該也算合理,因為是買家要刪掉配備,這樣跟當初講好的不一樣,價格當然也不一樣.搞不好重談還更便宜~ 我猜😇

所謂重談就應該合約廢棄,訂金退還回到原點....
如果業代是為了業績配件虧本補貼錢...配件取消則空車價可降低....如果重談空車價提高表示業代暗槓配件價,那就換業代..
若車商不准換同廠牌業代那就換廠牌吧...........
熱門新聞
Ferrari總代理臺灣蒙地拿,在全新的臺中旗艦展示中心據點發表12Cilindri,基本售價2403.8萬元起, 最大馬力830匹。
Opel公佈Grandland德國編成,提供Hybrid、PHEV與純電動力選擇,劃分Edition、GS雙車型,售價自36,400歐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