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佔據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請大家多多向親朋好友宣傳一下!謝謝啦...
於
2010/04/14 13:10:57
發文
http://tw.myblog.yahoo.com/li-xie/
於
2010/04/14 13: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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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在台灣外側車道是用來超車的😰
整棟樓都是少女OL要我怎麼專心工作??
於
2010/04/14 13: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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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字網提這件事情,
一定吵起來...
一定吵起來...
Civic 1.8 EX-S + 215/45/17 RE001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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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在台灣外側車道是用來超車的😰 | |||
+1...😠
記得政府有用動畫片宣導
那台被抓的車 還是T開頭的😇
那台被抓的車 還是T開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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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字網提這件事情, 一定吵起來... | |||
在優卡提到任何事情,
通常都會喇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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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優卡提到任何事情, 通常都會喇開來... | ||||||||||||
會嗎? 我怎麼沒有看到有人喇開來? 😆
網路上堅持的發言原則:1.不誤導網友; 2.不似是而非; 3.不要不認錯; 4.不口說無憑; 5.沒有的事實不能捏造。
附註:純粹喇低賽(LDS),卡唬爛的話,不在此限。
對某些人來說是沒有用的!😇😞
愛上單車.
於
2010/04/14 13:28:0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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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字網提這件事情, 一定吵起來... | |||
可惜這裏不是數字網...😆
再說,按規定就是不能佔據內側...
規定不合理,那就修法...個人淺見囉...😰
http://tw.myblog.yahoo.com/li-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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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嗎? 我怎麼沒有看到有人喇開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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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再 +1😌
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
陳王昔時宴平樂,斗酒十千恣讙謔
主人何為言少錢,徑須沽取對君酌
五花馬、千金裘
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消萬古愁
於
2010/04/14 13:31:42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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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政府有用動畫片宣導 那台被抓的車 還是T開頭的😇 | |||
那...政府應該再拿出來宣導或換一部新的宣導影片,因為...成效不彰...😭
http://tw.myblog.yahoo.com/li-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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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某些人來說是沒有用的!😇😞 | |||
恩阿 我佔中線時速100也被叭😞原因呢內車道也時速100 不踩油門也不讓 後方只好到中線叭我😰
清明節回台北走二高還有三台小車並排咧,只差車窗搖下來就可以聊天了 😠
於
2010/04/14 13:44:55
發文
優卡的素質真的好多了!
至少不會有人跳出來說: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然後就霸著內側開 100, 覺得天經地義...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424235&p=1
至少不會有人跳出來說: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然後就霸著內側開 100, 覺得天經地義...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424235&p=1
Civic 1.8 EX-S + 215/45/17 RE001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二高我都開外側,快多了...
一高外側的卡車太多了...
內側...算了吧...😌
一高外側的卡車太多了...
內側...算了吧...😌
不指望有很大的進步,但希望各位朋友們遇到這樣的情形,提醒一下親朋好友提升車速或讓出內線讓其他用路人通過,讓車流可以順暢些...🙂
(政府你嘛幫幫忙,這種事情為什麼不在電視上多宣導一下?)😠
行駛高速公路:
◎基本觀念
便利的高速公路連絡了城鎮與城鎮,也讓城鎮之間的交通往返更為便捷。
為了保護所有用路人高速公路行車的安全,駕駛應依據大、小型車不同車種,快、慢速不同車速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應分道行駛。
◎安全守則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駕駛應於超車後返回原車道。
大型車、慢速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選擇正確的車道行駛、遵守速限標誌、保持安全距離、小心地變換車道超車,是高速公路安全行的不二法門。
◎新修正處罰條例
[ 95.7.1施行 ] 第33條 高(快)速公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