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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需以最高速限行駛, 但若低於最高速限少了10公里的寬容值,同樣不算是龜車,也無法被取締為龜車。 就像比最高速限快了10公里的寬容值,不算是超速,也不會被開超速罰單一樣。 我看是因有人老是在網路上誤導, 講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且內側車道的車要禮讓任何"超速違規"的車 <---這是完全錯誤!! 才會讓這個公共危險罪的肇事駕駛,以為可以理直氣壯的在後面閃大燈或逼車, 因為閃大燈超車,是一般道路的交通規則,並不是"國道"的交通規則, 當跟在龜車後面逼車閃大燈,又讓前車可看得到大燈時,後方的車已是未保持安全距離了! 國道上未保持安全距離,可是要被罰3000元的!! 在國道上超車,變換車道也必須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是合法的! 就只能與前方保持車速一半的公尺數做為安全距離,變換車道來超車,(時速100保持50公尺) 才會有所謂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又因超車也不能超速,所以在內側車道才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做為"快車道"。 | ||||||||||||
+10000
不能同意你再多了😊
但是話說回來...在台灣這種教育環境😌移民比較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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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我覺得事情不能只看一方面 那如果內線那傢伙沒有在那龜速 閃大燈至之不理 會不會今天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當然殺到前面去死煞ˊ這的確是不好的示範 老話一句 龜車請勿佔用內線車道 | ||||||||||||
據車主行車紀錄: SMART車主是佔用內線, 所有車皆從其外線超車, 所以 車主 雖前方很長無車卻無法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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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車請讓路!!
慢速佔用內線,也是該罰,這點怎麼沒被重視,總之兩台車都有錯誤
於
2010/06/10 08:41:1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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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速佔用內線,也是該罰,這點怎麼沒被重視,總之兩台車都有錯誤 | |||
就像''停''或是''讓''的交通標誌, 駕駛人跟執法單位對取締都不重視一樣
熱熱阿阿阿, 熱嗎熱媽媽, 嘎嘎屋拉拉, 蛙敲被羅曼史
死烏龜車被追撞時還知道自己開太慢~~~根本也是故意的
事情怎沒大條一點 只是個小追撞 😞
事情怎沒大條一點 只是個小追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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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需以最高速限行駛, 但若低於最高速限少了10公里的寬容值,同樣不算是龜車,也無法被取締為龜車。 就像比最高速限快了10公里的寬容值,不算是超速,也不會被開超速罰單一樣。 我看是因有人老是在網路上誤導, 講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且內側車道的車要禮讓任何"超速違規"的車 <---這是完全錯誤!! 才會讓這個公共危險罪的肇事駕駛,以為可以理直氣壯的在後面閃大燈或逼車, 因為閃大燈超車,是一般道路的交通規則,並不是"國道"的交通規則, 當跟在龜車後面逼車閃大燈,又讓前車可看得到大燈時,後方的車已是未保持安全距離了! 國道上未保持安全距離,可是要被罰3000元的!! 在國道上超車,變換車道也必須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是合法的! 就只能與前方保持車速一半的公尺數做為安全距離,變換車道來超車,(時速100保持50公尺) 才會有所謂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又因超車也不能超速,所以在內側車道才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做為"快車道"。 | |||
若中間車道沒有車輛行駛,死佔著內側車道就是不對
於
2010/06/10 09:22:3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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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需以最高速限行駛, 但若低於最高速限少了10公里的寬容值,同樣不算是龜車,也無法被取締為龜車。 就像比最高速限快了10公里的寬容值,不算是超速,也不會被開超速罰單一樣。 我看是因有人老是在網路上誤導, 講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且內側車道的車要禮讓任何"超速違規"的車 <---這是完全錯誤!! 才會讓這個公共危險罪的肇事駕駛,以為可以理直氣壯的在後面閃大燈或逼車, 因為閃大燈超車,是一般道路的交通規則,並不是"國道"的交通規則, 當跟在龜車後面逼車閃大燈,又讓前車可看得到大燈時,後方的車已是未保持安全距離了! 在國道上超車,變換車道也必須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是合法的! 就只能與前方保持車速一半的公尺數做為安全距離,變換車道來超車,(時速100保持50公尺) 才會有所謂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又因超車也不能超速,所以在內側車道才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做為"快車道"。 | ||||||||||||
這在台灣是不可能出現在實際情況上的…如果硬要所有人守這條法,那所有公司應該改成中午上班就好了(塞到中午才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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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能單單歸咎於急煞的車主... 龜車也應該要有責任... 😠 | ||||||||||||
沒錯, 所以兩個人都付出代價, 一個受傷, 一個吃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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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需以最高速限行駛, 但若低於最高速限少了10公里的寬容值,同樣不算是龜車,也無法被取締為龜車。 就像比最高速限快了10公里的寬容值,不算是超速,也不會被開超速罰單一樣。 我看是因有人老是在網路上誤導, 講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且內側車道的車要禮讓任何"超速違規"的車 <---這是完全錯誤!! 才會讓這個公共危險罪的肇事駕駛,以為可以理直氣壯的在後面閃大燈或逼車, 因為閃大燈超車,是一般道路的交通規則,並不是"國道"的交通規則, 當跟在龜車後面逼車閃大燈,又讓前車可看得到大燈時,後方的車已是未保持安全距離了! 國道上未保持安全距離,可是要被罰3000元的!! 在國道上超車,變換車道也必須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才是合法的! 就只能與前方保持車速一半的公尺數做為安全距離,變換車道來超車,(時速100保持50公尺) 才會有所謂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又因超車也不能超速,所以在內側車道才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做為"快車道"。 | ||||||||||||
請問你有看到龜車的時速多少嗎?
有空開車走內線時,注意看一下路旁的標示牌,有一塊是內線為超車道
今天就算你開200公里,遇到開250公里的車主,你就是要讓道,違規是超速車主的事,
該讓道保持淨空內線,是開車讓有的禮貎
於
2010/06/10 11:53:08
發文
難怪路上烏龜這麼多,從這裡的回文就可以知道烏龜的心態...😩
於
2010/06/10 12:00:02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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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路上烏龜這麼多,從這裡的回文就可以知道烏龜的心態... | |||
偶知道您都請前方龜車喝「咖啡」 ........
「嘎逼」 😆😩
料理鼠王 - 柯柏:
「就許多方面來說,評論家的工作很輕鬆;我們冒的風險很小,卻握有無比的權力。人們必須奉上自己的作品,供我們評論。我們喜歡吹毛求疵,因為讀寫皆饒富趣味。但我們評論家得面對難堪的事實,就是以價值而言─我們的評論,可能根本比不上我們大肆批評的平庸事物!
昨天有看到這則 下雨天 車速變慢 應開至中外線 ..安全優先🙂
存錢買房 落地生根
於
2010/06/10 12:04:47
發文
路上白目多, 也不代表我殺他們是對的🙂
台灣人的價值是非觀念真要加強😌
台灣人的價值是非觀念真要加強😌
熱熱阿阿阿, 熱嗎熱媽媽, 嘎嘎屋拉拉, 蛙敲被羅曼史
於
2010/06/10 12:09:51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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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知道您都請前方龜車喝「咖啡」 ........ 「嘎逼」 😆😩 | ||||||||||||
亂共!偶都是自己找洞鑽~ 龜龜何其多,離牠而去最好....😞
不過超到牠前面就三不五時忘記採踏板.... 😇
我也覺得行車紀錄器很重要
曾遇過闖紅燈的撞上我還罵我說幹麼騎那麼快
我真的無言
曾遇過闖紅燈的撞上我還罵我說幹麼騎那麼快
我真的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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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要在內線龜車! 2.不要做危險動作! 祝你有個平安的行車之旅! 🙂 | |||
+1
才判10個月才少了吧
這種垃圾應該判個10年以上...😝
這種垃圾應該判個10年以上...😝
看來大家真的很喜歡超車後踩煞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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