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交通管理條例多讀讀吧!警方依法執行公務.並無違規的疑慮.
請別再亂扣帽子ok!
還是針對你的問題向監理機關投訴吧!會笑到大牙.
請別再亂扣帽子ok!
還是針對你的問題向監理機關投訴吧!會笑到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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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交通管理條例多讀讀吧!警方依法執行公務.並無違規的疑慮. 請別再亂扣帽子ok! 還是針對你的問題向監理機關投訴吧!會笑到大牙. | |||
對了~我違規超速的罰單已經被開好幾十張了.
每次收到罰單一定很幹.但知道是自己有錯在先.
so~還是乖乖的繳錢去.
版大~很同情你的遭遇.希望你能順利通過申訴.
不過.申訴期間所花費的精神、油錢等等.希望你也能一併考慮進去.
萬一到時申訴沒過.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祝福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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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交通管理條例多讀讀吧!警方依法執行公務.並無違規的疑慮. 請別再亂扣帽子ok! 還是針對你的問題向監理機關投訴吧!會笑到大牙. | |||
那所以警察執行公務時 理論上可以把車停在馬路中央是吧~
執行公務時要閃燈+鳴警笛
什麼叫扣帽子,我從頭就沒說我不繳罰單,我只是把警方取締駕駛人時應該自己也遵守交通規則的地方舉證出來而已,警察執行交通勤務結束後直接從人行道把車騎下馬路也算執行公務囉,原來您的定義警方如此偉大~以後吃罰單就不要心理幹幹叫
那個.........勤務時間(警車可以不罰的)
除非在睡覺...!
除非在睡覺...!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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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以警察執行公務時 理論上可以把車停在馬路中央是吧~ 執行公務時要閃燈+鳴警笛 什麼叫扣帽子,我從頭就沒說我不繳罰單,我只是把警方取締駕駛人時應該自己也遵守交通規則的地方舉證出來而已,警察執行交通勤務結束後直接從人行道把車騎下馬路也算執行公務囉,原來您的定義警方如此偉大~以後吃罰單就不要心理幹幹叫 | ||||||||||||
有哪個白癡警察會像你所說的.把車停在路中央呢?別再越描越黑了.
妳不是說重點不再妳違規嗎?而是焦點落再警察本身違規的問題身上不是嗎?
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也知道你很幹.但只能說你吃飽閒閒沒事幹.
快去找事情發洩吧!
執行公務時要閃燈+鳴警笛.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有此規定耶!
叫你多讀點書你偏不要.不懂就別再裝懂了.
警察執行公務時非其必要性.是不必開啟閃燈+鳴警笛.
除非是緊急狀況或特殊情形下.警車才會開啟閃燈與鳴警笛.
※警察出勤就是執行公物.難道你要他們一出派出所就開啟閃燈+鳴警笛.
真是夠了你.
叫你多讀點書你偏不要.不懂就別再裝懂了.
警察執行公務時非其必要性.是不必開啟閃燈+鳴警笛.
除非是緊急狀況或特殊情形下.警車才會開啟閃燈與鳴警笛.
※警察出勤就是執行公物.難道你要他們一出派出所就開啟閃燈+鳴警笛.
真是夠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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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以警察執行公務時 理論上可以把車停在馬路中央是吧~ 執行公務時要閃燈+鳴警笛 什麼叫扣帽子,我從頭就沒說我不繳罰單,我只是把警方取締駕駛人時應該自己也遵守交通規則的地方舉證出來而已,警察執行交通勤務結束後直接從人行道把車騎下馬路也算執行公務囉,原來您的定義警方如此偉大~以後吃罰單就不要心理幹幹叫 | ||||||||||||
那請問高速公路停在路肩拍超速
救護車警車執勤追捕嫌疑犯闖紅燈
這些算不算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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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以警察執行公務時 理論上可以把車停在馬路中央是吧~ 執行公務時要閃燈+鳴警笛 什麼叫扣帽子,我從頭就沒說我不繳罰單,我只是把警方取締駕駛人時應該自己也遵守交通規則的地方舉證出來而已,警察執行交通勤務結束後直接從人行道把車騎下馬路也算執行公務囉,原來您的定義警方如此偉大~以後吃罰單就不要心理幹幹叫 | ||||||||||||
誰告訴你執行公務時要閃燈+鳴警笛....
從上班簽到開始就是執行公務了阿...
照版大的理論那每個派出所.分局.警察局上面都應該要裝一個超大巡邏燈
然後24小時都鳴警笛 這樣裡面的人才算有在"執行公務"是吧~😀
我有申訴過一個停車事件 成功申訴過關
我從頭到尾油錢應該花不到10元 自家印表機印一張申訴表 就這樣 簽名蓋章 拿去監理處填單
不過公文 從交通事件裁決所發函->該警察局(分局)->所長裁定有告發疏失 撤銷->上行給交通事件裁決所
最後 再發一封正式的"裁決通知書"告知撤銷 上上下下我收了五封掛號信...
因為很簡單 我機車被拉出停車格外
重點是被往後"拉出"不是被往旁邊移出 而且 警察舉發的照片前方明顯有停車格 不合乎常理
就這樣申訴就過了🙂
我從頭到尾油錢應該花不到10元 自家印表機印一張申訴表 就這樣 簽名蓋章 拿去監理處填單
不過公文 從交通事件裁決所發函->該警察局(分局)->所長裁定有告發疏失 撤銷->上行給交通事件裁決所
最後 再發一封正式的"裁決通知書"告知撤銷 上上下下我收了五封掛號信...
因為很簡單 我機車被拉出停車格外
重點是被往後"拉出"不是被往旁邊移出 而且 警察舉發的照片前方明顯有停車格 不合乎常理
就這樣申訴就過了🙂
我要成為新世界的....神
版主違規是事實,只是一時難以接受,有點怨氣吧!😌
站在體諒版主做了那麼多功課的立場
大家不要那麼講理吧
大家不要那麼講理吧
我計算過清醒的狀態下,一個鐘頭時間的價值大概是六百多塊錢
所以如果搞樓主這些照片或後續申訴的時間
總計大概要花超過一個半鐘頭的話
(這張單大概是九百元吧?)
原則上我就不會去做這事了
繳一繳就算了
當然,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所以如果搞樓主這些照片或後續申訴的時間
總計大概要花超過一個半鐘頭的話
(這張單大概是九百元吧?)
原則上我就不會去做這事了
繳一繳就算了
當然,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打鳥燈車都撞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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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計算過清醒的狀態下,一個鐘頭時間的價值大概是六百多塊錢 所以如果搞樓主這些照片或後續申訴的時間 總計大概要花超過一個半鐘頭的話 (這張單大概是九百元吧?) 原則上我就不會去做這事了 繳一繳就算了 當然,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 | |||
酪農大時薪600...
好多哦....!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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酪農大時薪600... 好多哦....! | ||||||||||||
不是,時薪約2500
600這數字是我是以每日清醒的時間約16小時計算
打鳥燈車都撞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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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時薪約2500 600這數字是我是以每日清醒的時間約16小時計算 | ||||||||||||||||||||||
哇!
有沒有缺人丫!
日薪2500就很滿足了!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迴轉....分開來看是二個左轉...好加在是不行連續開罰
機車停在人行道...你可以告他...但他會說..在值行路檢任務,且不是把整個人行道都佔住,行人一樣可行
機車停在人行道...你可以告他...但他會說..在值行路檢任務,且不是把整個人行道都佔住,行人一樣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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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交通管理條例多讀讀吧!警方依法執行公務.並無違規的疑慮. 請別再亂扣帽子ok! 還是針對你的問題向監理機關投訴吧!會笑到大牙. | |||
不對喔,視任務型態喔!
要和諧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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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喔,視任務型態喔! | ||||||||||||
ㄚsir~本來就降子ㄚ~
他們的功用就是只會"開罰單"~
而且都是開些非常有爭議的罰單~
我們只能自認倒楣~
小偷~不敢抓~
處理車禍~完全慢慢來~
更別說是大型案件了~
看到這些sir~只能😌😌😌再😌
🙂
這位大哥啊 這是臺灣ㄛ
我還有比你更誇張的罰單....
3個月前 有次從中埔交流道北上(紅班馬BMW520躲在路肩😡)
一上高速公路..剛好前面有2龜車併行中.外車道
咱家加速後到80km/hr至外線道...前有龜車
3秒後切中線 時速90km/hr
再3秒切內線時速110km/hr....此時內線後方100公尺無車輛
直到進蘭潭隧道時 忽然發現後視鏡又紅班馬在隧道內變換車道(有閃值勤燈)...衝得很快
我想說他急的要處理公務 所以以GPS時速118km/hr在隧道內往前衝
結果一出隧道
.
..
...
紅班馬竟衝刺到我車旁.....攔我
...😞😞😞
紅單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第33條1項4款)
我就很客氣的跟阿sir說:這張紅單應該給你比較實在ㄛ..我車子有4隻攝影機在錄影..有照後面的ㄛ
偉大的阿sir回我:我在執行公務啊.
嘿嘿嘿....我笑笑的跟他簽名了.用英文字:fuck
順便講了一句話:3000元給你買藥吃.辛苦了
這就是臺灣啊....
這位大哥啊 這是臺灣ㄛ
我還有比你更誇張的罰單....
3個月前 有次從中埔交流道北上(紅班馬BMW520躲在路肩😡)
一上高速公路..剛好前面有2龜車併行中.外車道
咱家加速後到80km/hr至外線道...前有龜車
3秒後切中線 時速90km/hr
再3秒切內線時速110km/hr....此時內線後方100公尺無車輛
直到進蘭潭隧道時 忽然發現後視鏡又紅班馬在隧道內變換車道(有閃值勤燈)...衝得很快
我想說他急的要處理公務 所以以GPS時速118km/hr在隧道內往前衝
結果一出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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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班馬竟衝刺到我車旁.....攔我
...😞😞😞
紅單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第33條1項4款)
我就很客氣的跟阿sir說:這張紅單應該給你比較實在ㄛ..我車子有4隻攝影機在錄影..有照後面的ㄛ
偉大的阿sir回我:我在執行公務啊.
嘿嘿嘿....我笑笑的跟他簽名了.用英文字:fuck
順便講了一句話:3000元給你買藥吃.辛苦了
這就是臺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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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大哥啊 這是臺灣ㄛ 我還有比你更誇張的罰單.... 3個月前 有次從中埔交流道北上(紅班馬BMW520躲在路肩😡) 一上高速公路..剛好前面有2龜車併行中.外車道 咱家加速後到80km/hr至外線道...前有龜車 3秒後切中線 時速90km/hr 再3秒切內線時速110km/hr....此時內線後方100公尺無車輛 直到進蘭潭隧道時 忽然發現後視鏡又紅班馬在隧道內變換車道(有閃值勤燈)...衝得很快 我想說他急的要處理公務 所以以GPS時速118km/hr在隧道內往前衝 結果一出隧道 . .. ... 紅班馬竟衝刺到我車旁.....攔我 ...😞😞😞 紅單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第33條1項4款) 我就很客氣的跟阿sir說:這張紅單應該給你比較實在ㄛ..我車子有4隻攝影機在錄影..有照後面的ㄛ 偉大的阿sir回我:我在執行公務啊. 嘿嘿嘿....我笑笑的跟他簽名了.用英文字:fuck 順便講了一句話:3000元給你買藥吃.辛苦了 這就是臺灣啊.... | |||
也是啦~昨晚想一想~唉呀~我住在台灣~
住在日本時也不會碰到這種問題,在日本連拖車都還要先廣播然後會夾單子告知,過一陣子都沒有移走才會被拖吊,台灣拖吊跑第一,跟賊比速度的~台北車站南陽街內平均15秒就走了~
而且上面一些回應的莫名其妙,我已經強調我表達的是警察取締人時是否應該要"以身作則"給人民榜樣,還是有人硬要說栽贓,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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