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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銜(j0915790320)
於
2010/10/31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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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準備證件到監理單位辦裡報廢登記。
§應備證件→
1.車主的身分證正本+印章
2.代辦人身分證正本
3.車牌→汽車兩面、機車一面【車牌遺失者應有警察報案證明單】
4.行照→遺失者可免
5.領牌登記書【車主聯】→遺失者可免
ps如果行照和車主聯都丟了,限回原管轄監理站辦理不可越區。
其二:聯絡環保署合法委託的回收廠商來拖吊車輛的車體部分,務必取得回收證明單,回收廠商應可協助申請回收獎勵金→汽車3000元、機車1000元。
監理站的報廢登記 + 車輛車體合法回收 = 完整的報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