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嚇龜速車 運匠釀車禍被訴
急煞車沒肇事也判刑 有前例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12.23 03:03 am
汽車駕駛人超車後再故意緊急煞車懲罰後方車輛,既使只煞一次,也得吃上官司。馮姓男子在雪隧內變換車道後急煞車懲罰和他有嫌隙者,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不過法官變更起訴法條,改依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
馮姓男子今年元月廿日下午三時,駕車沿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往宜蘭方向行駛,他行駛在外側車道,認出蔡姓男子的車子行駛在他左前方內側車道。馮突然變換車道,切入內車道蔡車子前方,緊急煞車後離去。馮供稱,他趕時間才超車。
基隆檢方調查發現,當時外車道沒車輛,蔡的前方有兩輛車,馮切到蔡的前方後緊急煞車,蔡也跟著急煞,依公共危險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基隆法院審理認為,馮故意變換車道並緊急煞車的行為,已妨害後方車輛蔡姓駕駛正常、安全行駛的權利,妨害路權,若非蔡也緊急煞車,勢必造成嚴重交通事故,改依強制罪處刑。
【2010/12/23 聯合報】@ http://udn.com/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12.23 03:03 am
汽車駕駛人超車後再故意緊急煞車懲罰後方車輛,既使只煞一次,也得吃上官司。馮姓男子在雪隧內變換車道後急煞車懲罰和他有嫌隙者,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不過法官變更起訴法條,改依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
馮姓男子今年元月廿日下午三時,駕車沿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往宜蘭方向行駛,他行駛在外側車道,認出蔡姓男子的車子行駛在他左前方內側車道。馮突然變換車道,切入內車道蔡車子前方,緊急煞車後離去。馮供稱,他趕時間才超車。
基隆檢方調查發現,當時外車道沒車輛,蔡的前方有兩輛車,馮切到蔡的前方後緊急煞車,蔡也跟著急煞,依公共危險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基隆法院審理認為,馮故意變換車道並緊急煞車的行為,已妨害後方車輛蔡姓駕駛正常、安全行駛的權利,妨害路權,若非蔡也緊急煞車,勢必造成嚴重交通事故,改依強制罪處刑。
【2010/12/23 聯合報】@ http://udn.com/
現在很多車都有裝行車紀錄器,所以,大家還是保守一點,
遇到龜車,就自己想辦法從旁邊超車,
真的很想報復,就切換到他前面,然後慢慢減速,開的比他還龜,
千萬不要再急煞車了,不但會造成自己跟他人的危險,
就算沒出事,也會吃上官司,
尤其是現在很多人都有裝行車紀錄器,
爭一口氣,煞一次車,要吃上幾個月的牢飯,其實很不划算。
遇到龜車,就自己想辦法從旁邊超車,
真的很想報復,就切換到他前面,然後慢慢減速,開的比他還龜,
千萬不要再急煞車了,不但會造成自己跟他人的危險,
就算沒出事,也會吃上官司,
尤其是現在很多人都有裝行車紀錄器,
爭一口氣,煞一次車,要吃上幾個月的牢飯,其實很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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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車都有裝行車紀錄器,所以,大家還是保守一點, 遇到龜車,就自己想辦法從旁邊超車, 真的很想報復,就切換到他前面,然後慢慢減速,開的比他還龜, 千萬不要再急煞車了,不但會造成自己跟他人的危險, 就算沒出事,也會吃上官司, 尤其是現在很多人都有裝行車紀錄器, 爭一口氣,煞一次車,要吃上幾個月的牢飯,其實很不划算。 | |||
在科技發達 3C產品充斥的時代
確實是以自保為優先
千萬別逞一時之快
於
2010/12/23 08:29:00
發文
水~~~~
告死那些王八蛋..
內側慢速龜車還是無法可管嗎??
告死那些王八蛋..
內側慢速龜車還是無法可管嗎??
諸神懲罰薛西佛斯(Sisyphus)讓他永無停息地將巨石推上山頂,到達山頂後石頭又會因自己的重量而落回原處。他們不無道理地認為沒有什麼比徒勞而無望的勞作更恐怖。
所以龜車女駕駛不用被罰?
掯~~~~~
掯~~~~~
台灣加油!!
這太不公平了!
龜速車竟然不用罰! 天理何在??
龜速車竟然不用罰!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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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太不公平了! 龜速車竟然不用罰! 天理何在?? | |||
😡開外線就沒話說😡
😠開內線的龜車也不少,警察.......
於
2010/12/23 08:49:2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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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太不公平了! 龜速車竟然不用罰! 天理何在?? | |||
她已經讓出內側車道了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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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空姐去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一時,駕小轎車沿國道二號高速公路要前往桃園國際機場,行經大園鄉路段時,跟在她後方的林姓男子駕駛計程車,疑似嫌她車速過慢又不讓道,猛按喇叭示意。陳女將車駛向外車道,讓出內側車道給林,不料計程車超車後,故意切到外側車道,行駛在她轎車前方任意突然加、減速三、四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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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經讓出內側車道了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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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是被按喇叭才滾到外側車道的
😇
台灣加油!!
用錯方法啦..
這個時候先用行車紀錄器錄下前面龜車龜行的影像~
然後打電話報警(記得用擴音或是請旁邊的乘客打電話)
最後在把影像送上youtube或是給記者...
就完成了懲罰他的目的啦....😆
這個時候先用行車紀錄器錄下前面龜車龜行的影像~
然後打電話報警(記得用擴音或是請旁邊的乘客打電話)
最後在把影像送上youtube或是給記者...
就完成了懲罰他的目的啦....😆
於
2010/12/23 09:01:02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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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龜車女駕駛不用被罰? 掯~~~~~ | |||
因為他是空姐...
Civic 1.8 EX-S + 215/45/17 RE001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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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是空姐... | ||||||||||||
那更該罰, 還需要外加"調教"一下😊
台灣加油!!
於
2010/12/23 09:07:4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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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貨卡大、散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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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貨卡大、散大 ... 😇😇😇 | ||||||||||||||||||||||||||||||||
空姐大多在受訓的時候已經被調教的很好了啦😊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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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大多在受訓的時候已經被調教的很好了啦😊 | |||
是沒錯, 不過還有一些特訓還是必要的😆
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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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車都有裝行車紀錄器,所以,大家還是保守一點, 遇到龜車,就自己想辦法從旁邊超車, 真的很想報復,就切換到他前面,然後慢慢減速,開的比他還龜, 千萬不要再急煞車了,不但會造成自己跟他人的危險, 就算沒出事,也會吃上官司, 尤其是現在很多人都有裝行車紀錄器, 爭一口氣,煞一次車,要吃上幾個月的牢飯,其實很不划算。 | |||
這種報復性的開車行為有什麼意義?也是再逞一時之快而已...
超車過去就算了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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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是被按喇叭才滾到外側車道的 😇 | ||||||||||||||||||||||||||||||||
不錯了啦!至少還懂為什麼被叭~
有些烏龜不管你怎麼閃怎麼叭都不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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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錯, 不過還有一些特訓還是必要的😆 | ||||||||||||
原來是這樣😇
我也想知道教案😊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遊覽車沒保持安全距離竟然沒事?
😲😲😲
😲😲😲
壞的比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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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了啦!至少還懂為什麼被叭~ 有些烏龜不管你怎麼閃怎麼叭都不鳥的...😌 | ||||||||||||||||||||||||||||||||||||||||||
遇過很多次這種的 閃他不閃 叭他不閃😰😰
怒火中生😡😠
努力存錢 才能出國旅行 買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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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乎,不代表一定要說出來。不說出來,不代表不在乎。但當我說出來,就代表我他媽的在乎。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12.23 03:03 am
林姓計程車司機為「懲罰」不讓道的「龜速車」,超車後數度急煞,把開車的陳姓空姐嚇得急停,被後方遊覽車撞上,再追撞計程車,台北地檢署認為林行為已妨害路權,昨天依強制罪起訴他,求刑四個月。
林姓司機(四十六歲)供稱當時車多,時快時慢,他踩煞車才不會撞上前方車子,是陳姓空姐的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才撞上他的車肇事,與他煞車無關,不過陳女、吳姓遊覽車司機都目擊計程車急加速、急減速,認定林是故意的。檢方認為,林只為一時洩憤,罔顧交通安全,使用故意變換車道及緊急煞車的強暴方式,妨害陳女路權、造成交通事故。
陳姓空姐去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一時,駕小轎車沿國道二號高速公路要前往桃園國際機場,行經大園鄉路段時,跟在她後方的林姓男子駕駛計程車,疑似嫌她車速過慢又不讓道,猛按喇叭示意。陳女將車駛向外車道,讓出內側車道給林,不料計程車超車後,故意切到外側車道,行駛在她轎車前方任意突然加、減速三、四次。
陳姓空姐一再跟著緊急煞車,但最後一次可能煞得太急,跟在她後方由吳姓男子駕駛的遊覽車反應不及撞上,強大的衝力,再衝撞陳女前方的計程車。三車撞成一團,陳女的車夾在中間,毀損嚴重,她臉部、頭皮、小腿、軀幹及背部多處受到挫傷,送醫後脫險。
台北地檢署日前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吳姓遊覽車司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昨天再起訴林姓司機。
【2010/12/23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