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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ity(newcity)

2011/10/03 11:37:08

發文

#3758933 IP 83.74.*.*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10/03 11:37:08

發文IP 83.74.*.*

#FF0000 明顯無法滿足現況,應增訂第二項 犯前項之罪使人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比照278重傷罪)

2011/10/03 11:37:35

發文IP 83.74.*.*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85-3 條(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明顯無法滿足現況,應增訂第二項 犯前項之罪使人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比照278重傷罪)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85-3 條(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明顯無法滿足現況,應增訂第二項
犯前項之罪使人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比照278重傷罪)

爺們(ccchane)

2011/10/03 1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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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9136 IP 242.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就是今天的台灣亂象,也不曉得什麼時候開始流行嗆聲合理化的行為,大家都把自己無限制的擴大,暴戾之氣就常常上演這種無政府狀況一再上演,以前不習慣,現在已經變成理所當然,亂吧!亂到亡國,亂到像希臘的人民有可能變成國際難民的乞討,大家就開心了😞

弗朗G(focuser5571)

2011/10/03 19: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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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175 IP 239.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walay (窮工人{國光幫幫忙}) 所寫
警察又不行出手打
打了馬上新聞就不同...!


常見的畫面流程..

暗!!不爽拿槍開我阿 x你xxx...(順便推幾下警察) <=======被打前

嗚嗚嗚~~警察打人阿~~~賣勾帕阿..<===真的被打後

新聞標題 "執法過當?! xx分局警員動手歐打民眾"

有時警察也很難為😌

親親2(a0960308856)

2011/10/03 19:50:55

發文

#3760188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是警察我就給他刁下去了
目標不要設太高,一步一步來!

雨停了(vtx506)

2011/10/03 19:54:38

發文

#3760194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期望 像這樣警察大人 能多一點 😀

台灣治安 就能好一點 🙂

弗朗G(focuser5571)

2011/10/03 19:57:01

發文

#3760197 IP 239.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tx506 (雨停了) 所寫




期望 像這樣警察大人 能多一點 😀

台灣治安 就能好一點 🙂


這個真的是看過最勇猛的警察大人😇

堯(ckbaby0857)

2011/10/03 20:33:32

發文

#3760253 IP 239.25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肇事主因是駕駛喝酒
它上新聞竟然辯稱是沒有交警在場
所以才會撞上救護車
真的是脫罪之詞
法官如果相信他就是恐龍一枚了😌

單身不累(dansonplay)

2011/10/03 21:02:34

發文

#3760313 IP 246.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幹😠

開車要小心(xupxup)

2011/10/03 21:40:38

發文

#3760415 IP 189.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kbaby0857 (達令) 所寫
肇事主因是駕駛喝酒
它上新聞竟然辯稱是沒有交警在場
所以才會撞上救護車
真的是脫罪之詞
法官如果相信他就是恐龍一枚了😌

有可能是很有錢,請對律師了

單身不累(dansonplay)

2011/10/03 22:08:57

發文

#3760500 IP 246.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xupxup (開車要小心) 所寫
回應 ckbaby0857 (達令) 所寫
肇事主因是駕駛喝酒
它上新聞竟然辯稱是沒有交警在場
所以才會撞上救護車
真的是脫罪之詞
法官如果相信他就是恐龍一枚了😌

有可能是很有錢,請對律師了


它只是個油漆工😇

油漆工(gerry217)

2011/10/03 22:27:35

發文

#3760564 IP 239.25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ansonplay (單身不累) 所寫
回應 xupxup (開車要小心) 所寫
回應 ckbaby0857 (達令) 所寫
肇事主因是駕駛喝酒
它上新聞竟然辯稱是沒有交警在場
所以才會撞上救護車
真的是脫罪之詞
法官如果相信他就是恐龍一枚了😌

有可能是很有錢,請對律師了


它只是個油漆工😇


我也是個油漆工! 然後勒~

騜 197414(alonso13)

2011/10/03 23:16:59

發文

#3760720 IP 189.2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媒體亂報,立委議員關說,社會最大亂源.不抓一個殺雞儆猴,警察就只能開開罰單罷了

orz(rewgf)

2011/10/03 23: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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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761 IP 247.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抓去灌屎好了

ZoneAxis(metallurgical)

2011/10/03 23:33:21

發文

#3760766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erry217 (油漆工) 所寫
回應 dansonplay (單身不累) 所寫
回應 xupxup (開車要小心) 所寫
回應 ckbaby0857 (達令) 所寫
肇事主因是駕駛喝酒
它上新聞竟然辯稱是沒有交警在場
所以才會撞上救護車
真的是脫罪之詞
法官如果相信他就是恐龍一枚了😌

有可能是很有錢,請對律師了


它只是個油漆工😇


我也是個油漆工! 然後勒~

也喝酒嗎?😆
However, could you please advise your mobile number to me, thanks in advance.

新手爸爸(cavalier24)

2011/10/05 00:18:36

發文

#3763765 IP 129.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女消撞斷腿 消防局長:警方該負責
更新日期:2011/10/04 05:30 顏玉龍、李忠憲/新北市報導
中國時報【顏玉龍、李忠憲/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女警消賴文莉執勤時遭酒駕撞斷腿,警方第一時間未善盡周邊警戒之責,事後又涉嫌瀆職縱放嫌犯;藍綠議員輪番炮轟市警局,連消防局長也在議員逼問下鬆口表示,「警方該負責」。檢方亦針對警方縱放一事,簽分他字案調查。


新北市消防局救護員賴文莉日前遭酒駕男陳熙發撞斷腿,警方未依現行犯將他移送,且未依法請示檢察官,自行放人,事後迫於輿論壓力才緊急補救,遭質疑有縱放人犯之嫌,警方雖曾出面澄清,卻刻意避開此問題。板橋地檢署表示,目前已掌握相關新聞剪報資料,視需要將命檢察官偵辦,若有不法,將依法究責。


新北市藍綠議員昨日下午在市議會輪番撻伐市警局,市議員何淑峯表示,看到英勇的女消防員,沒有掉一滴眼淚,讓不少人感到心疼,但發生這種憾事,她質疑是警、消未能充分合作所致,且肇事者撂人嗆聲,根本不見公權力伸張。


藍營議員周勝考則痛批市警局長失職、分局長瀆職!他說,員警須在現場恢復原狀後才能離開,究竟是竊案重要?還是人命關天重要?警察竟為了抓竊賊而離開,根本就是瀆職!


周勝考說,肇事者陳熙發酒測值高達○.六五,警方竟還能放他回去看小孩,如今消防隊員出勤救人,腳卻得鋸掉,市警局光是檢討能有什麼用,更要對女警消負起責任,不能只丟給消防局承擔。


三重警分局長許永生表示,肇事者陳熙發三度拒絕酒測,才會強制帶去三重醫院抽血,但等待檢驗報告期間,陳嫌表示家中有小孩須處理,雖無員警陪同,但若一去不返,「我很有把握能把他找回來」。


面對議會炮聲隆隆,市警局長伊永仁說,當時因重新橋下發生竊盜案件,現場員警與交通分隊員警確認後離開。今年警方執行交通取締時也有很多人被撞,只是媒體沒有披露,未來警消到場後,不只保護發生車禍的人、車,救護車也會在警戒範圍內並加強警、消的合作。


不過,周勝考表示,警察過去執勤確有被車撞的情況,但警方是為了臨檢,將三個車道縮減為一個車道,這樣會不妨礙交通?會不被撞嗎?他進一步要求伊永仁向消防局及女警消道歉,並質問消防局長黃德清認為市警局有無疏失。


黃德清說,該案涉及警察對現場事故處理部分,救護車未離開現場,警察就該留在現場,警方將酒駕車放回家就有責任,未來在救護執勤,也希望警方能多提供協助。伊永仁則表示,從頭到尾沒有否認警察無疏失,也理應向傷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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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新聞的真正意思是~~~

以後要找擔屎的,知道要找誰了吧!!

~~~擔屎~~~~

辛苦人(h6518h)

2011/10/05 00:50:16

發文

#3763835 IP 92.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kbaby0857 (達令) 所寫
肇事主因是駕駛喝酒
它上新聞竟然辯稱是沒有交警在場
所以才會撞上救護車
真的是脫罪之詞
法官如果相信他就是恐龍一枚了😌


為了脫罪...什麼話都能說!!
人生中世事變化無常~ 當感情不再是生活的唯一.. 當失去不再是一種遺憾... 愛或不愛或許就不重要了~。

梅伊芙川(robin222)

2011/10/05 13:12:59

發文

#3765067 IP 75.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家看電視新聞看到一則美國新聞
一個酒駕撞死人的被判45年
這還差不多

養樂多(carcarboy)

2011/10/05 17:34:47

發文

#3765946 IP 92.1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今天看到新聞,警察被處分了😲


我覺得事因的主體在那個酒駕怎媒體現在的焦點是警察


感覺媒體就是政府一樣😰😰😠😡

靜鏡(chen90)

2011/10/05 17:43:16

發文

#3765970 IP 83.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arcarboy (Saturday) 所寫
今天看到新聞,警察被處分了😲


我覺得事因的主體在那個酒駕怎媒體現在的焦點是警察


感覺媒體就是政府一樣😰😰😠😡


酒駕自有法律嚴厲制裁, 但警察從上到下的反應, 讓人感到檢警做為何在?
當然媒體也要善盡追蹤關注,猲止惡性酒駕.

marchchen(marchchen)

2011/10/05 18:24:09

發文

#3766045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種無賴 ....

這張圖好久沒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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