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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要追過去跟在他後面 或者停在安全又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再報警吧 怎會下交流道呢😩 | |||
追上去又不敢攔車打人也沒用
反正有錄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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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上去又不敢攔車打人也沒用 反正有錄到就好 | ||||||||||||
今天有沒有機會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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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 明知道大車要切過來... 讓一下會怎麼樣呢.... | |||
+1🙂
當您想上下主車道時-不也希望別人讓一下嗎?
大家多禮讓的話就不會有那麼多紛爭了
當然貨車是一定嚴重蓄意撞人-犯法了....
但是千萬不可以讓家人坐車坐到有壓力...
希望將來可以騎單車欣賞中橫的惡魔島
沒辦法~
很多人上了駕駛座就會腦充血,
不意外
很多人上了駕駛座就會腦充血,
不意外
~想換HTC ONE S~
大貨車的行為確實是不好的😠,但是說真的,這樣的事情真的可以避免,假如受害車主能夠在第一時間就讓位,也就不會衍生出這樣的事情,是我就會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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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說...... 明知道大車要切過來... 讓一下會怎麼樣呢.... | |||
不會怎樣,守規矩排隊下交流道的不就都是白癡!!!😞
按喇叭也是擔心大車有死角.告知後方有車輛.
請問大車為何不守規則而硬要切入,因為它大台,周遭的都要怕它而讓它嗎?😠😠😠
況且切入後,又故意放慢車速阻擋,事主繞到前面,大車駕駛又惡意撞擊後逃逸!
遇到瘋子不是<讓>,它就會放過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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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聞了 😌😲 | |||
感覺優卡有駐版記者😆
柴油車的猛只有開過才知道!!
柴油車的省油只有加油時才知道!!
記的要去驗傷
看他刑事"過失傷害"
不知道可不以改告"蓄意傷人"
這種人用刑事玩死他
看他刑事"過失傷害"
不知道可不以改告"蓄意傷人"
這種人用刑事玩死他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14秒苦主被逼兩聲還不是硬切
被大車硬切不甘願又超車挑釁他
雖然被蓄意衝撞是蠻可憐的
但又有一點自討苦吃的感覺
14秒苦主被逼兩聲還不是硬切
被大車硬切不甘願又超車挑釁他
雖然被蓄意衝撞是蠻可憐的
但又有一點自討苦吃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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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怎樣,守規矩排隊下交流道的不就都是白癡!!!😞 按喇叭也是擔心大車有死角.告知後方有車輛. 請問大車為何不守規則而硬要切入,因為它大台,周遭的都要怕它而讓它嗎?😠😠😠 況且切入後,又故意放慢車速阻擋,事主繞到前面,大車駕駛又惡意撞擊後逃逸! 遇到瘋子不是<讓>,它就會放過你了!😌 | ||||||||||||
如果讓一下 就不會繞到他前面 就不會被蓄意衝撞 結果差蠻多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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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讓一下 就不會繞到他前面 就不會被蓄意衝撞 結果差蠻多的耶 | ||||||||||||||||||||||
大家應該都遇過隔壁車道要切入的大車
每個人可以容忍的安全距離也不同
以苦主畫面30秒前後這速度 我可以容忍限度是2M(大車右後角--我車左前角)
太近 我會短叭一聲 提醒一下
但絕不會再去衝到大車前面示威
亂七八糟 😌
感覺到自己的位置越來越靠近窗邊的大叔….
於
2012/08/09 02:21:13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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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優卡有駐版記者😆 | ||||||||||||
😆😆
感覺多多少少都有些潛水的駐版記者們.
對優卡提供第一手即時資訊.得來全不費功夫.
告死牠,堅持不和解,高速公路上還這樣故意撞人,是想殺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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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14秒苦主被逼兩聲還不是硬切 被大車硬切不甘願又超車挑釁他 雖然被蓄意衝撞是蠻可憐的 但又有一點自討苦吃的感覺 | |||
這沒意義,重點是,大貨車這樣開車就是該告死他
於
2012/08/09 11:22:23
發文
肇事逃逸構成要件為人員受傷
建議下次版有遇到這種情況
請務必檢視,龜毛的找出來,你的傷勢在哪裡(例如酸痛)
這樣才可以持驗傷單還有行車紀錄器到"任何一間"警局"報案"
不是備案
然後要拿到"報案三聯單",才完成報案(很大機會吃案不給,請堅持當場給)
然後對方會變成"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
變成公訴刑事罪,檢察官會幫你訴訟
會幫你告人跟追查,他會褲底很大包
建議下次版有遇到這種情況
請務必檢視,龜毛的找出來,你的傷勢在哪裡(例如酸痛)
這樣才可以持驗傷單還有行車紀錄器到"任何一間"警局"報案"
不是備案
然後要拿到"報案三聯單",才完成報案(很大機會吃案不給,請堅持當場給)
然後對方會變成"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
變成公訴刑事罪,檢察官會幫你訴訟
會幫你告人跟追查,他會褲底很大包
大家都很有錢了,我們來是給你們台灣人錢,讓你們過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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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構成要件為人員受傷 建議下次版有遇到這種情況 請務必檢視,龜毛的找出來,你的傷勢在哪裡(例如酸痛) 這樣才可以持驗傷單還有行車紀錄器到"任何一間"警局"報案" 不是備案 然後要拿到"報案三聯單",才完成報案(很大機會吃案不給,請堅持當場給) 然後對方會變成"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 變成公訴刑事罪,檢察官會幫你訴訟 會幫你告人跟追查,他會褲底很大包 | |||
之前看到別人車禍
人沒有受傷
員警叫車禍的人去醫院檢察
而且要座救護車去醫院
員警說這樣才會有記錄
以後保險理賠比較好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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