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小貨車闖紅燈輾過行人後肇事逃逸
這樣拖行碾壓過去😲
又很淡定的往前
撞到算過失
拖行後續碾算故意了吧😡
又很淡定的往前
撞到算過失
拖行後續碾算故意了吧😡
闖紅燈也要看一下吧😌
怎麼是過失,根本是故意殺人吧!!!
撞到的還輾過耶!!!😠
撞到的還輾過耶!!!😠
在我家這邊而已耶...
那個路口闖紅燈不常見,違規右轉的倒是一堆。
老人家R.I.P
那個路口闖紅燈不常見,違規右轉的倒是一堆。
老人家R.I.P
I don't need sex.
The government is fuck me every day!
馬路其實就像家裡的客廳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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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是過失,根本是故意殺人吧!!! 撞到的還輾過耶!!!😠 | |||
碾到車都跳起來
看這冷血駕駛有多狠
於
2012/08/10 11:03:21
發文
媽呀,真的要去阿鼻了😲
U-CAR五星級流氓:woo大大
U-CAR九官鳥流氓:跑馬大
U-CAR五星級瓜農:老王大
由0:23處開始
幸好有抓到!😡
101年7月3日上午9時許,一輛小貨車行經文山區木新路3段時,於號誌剛轉換為紅燈之際仍闖越通行,致撞擊綠燈行走穿越馬路中之年長者張○○(79歲),被害人張○○因而倒地受重傷,惟犯嫌於肇事後未停車查看即駕車逃逸,被害人張○○經送往臺北市立萬芳醫院急救,至當日13時55分,因傷重宣告不治,本分局分局長廖美鈴獲報後即責由偵查隊與木新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立即分工追緝肇逃犯嫌。
專案小組立即派員封鎖現場,請求警察局鑑識中心到場協助採證,並於肇事地點周邊調閱監視器分析及派員查訪目擊證人,經由專案小組查訪目擊證人及綜合調閱結果比對獲知肇事車輛為DO-0XXX小貨車,即以車追人方式積極查緝,於當(3)日18時許查緝犯嫌劉○○(67歲)到案,另在案發地鄰近汽車修理廠扣得因肇事致前擋風玻璃碎裂而已更換完畢之涉案小貨車。詢據劉○○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湮滅證據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http://w1pp.tcpd.gov.tw/ct.asp?xItem=27768116&ctNode=7474&mp=10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