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惡質駕駛 酒駕撞出3死3傷 揍目擊者再落跑

奇怪小孩(rvh0932)

2012/10/21 1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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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244 IP 243.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102100087.html
又一個畜生 😝😠😡😝

2012-10-21 01:18 中國時報 【潘建志/屏東報導】
 可惡駕駛!昨日凌晨東港鎮發生令人悲憤的死亡車禍,兩輛機車乘載六人,看完東隆宮迎王祭後,返家途中行經屏一八七線港東路口時,被一輛BMW自小客車從後撞擊,造成兩輛機車三死三傷的慘劇,死者包括一對夫妻,兩個家庭瞬間破碎。離譜的是,肇事者不但拒絕下車救援,還毆打目擊者,並打電話叫友人接應,坐著友人車子棄車而去。

 肇事車輛就被棄留在原地。警方事後調查,肇事車輛車牌已被註銷,車子掛的車牌是別台車的,警方從車子引擎號碼追查,發現車主是一名林姓女車主所有。女車主表示,車子都是她四十四歲的哥哥在開,不過被指出的林姓肇事者拒絕出面。

 警方調查,昨日凌晨零時許,羅志宏(廿九歲)和鄧燕珍(廿七歲)夫妻共騎一輛機車,前座載著七歲和四歲兩名兒女,看完東港迎王遶境後準備返家,行經屏一八七線港東路口要左轉時,被後方一輛高速行駛的BMW從後側方高速撞上。

 肇事的BMW剎車不及,又往前撞上由王竣暉(廿歲)和歐育全(廿五歲)騎乘的機車,因為撞擊力道過大,兩輛機車的人都被撞飛數公尺遠。事發後肇事的林姓駕駛竟賴在車上拒絕下來,並打電話call陳姓友人來接應。

 現場一名曾姓目擊者見義勇為,連忙上前拍打車窗,說「撞得這麼嚴重,你怎麼不下來幫忙?」沒想到林姓駕駛下車後,竟然大吼「你管我!」還出手毆打目擊者,接著坐上趕到的陳姓友人的車,揚長而去。

 被撞的羅志宏和歐育全到醫院前就死亡,鄧燕珍送醫急救後仍不治;王竣暉則昏迷送加護病房,羅和鄧的一雙兒女,七歲女兒肝臟破裂送加護病房,四歲兒子則頭部外傷。

 曾姓目擊者表示,事發當時聞到肇事者身上有濃濃酒味;警方後來傳喚肇事者的陳姓友人,他表示是接獲林男的電話,才趕到現場接應。

 羅志宏的父親表示,希望肇事者趕快出來面對,不要躲,也希望受傷的兩個孫子儘快康復,將來好好扶養他們長大。


55

則留言

3

M1M2(m1m2)

2012/10/21 1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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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251 IP 246.1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可惡😠😠😠
感覺到自己的位置越來越靠近窗邊的大叔….

阿州(k61236)

2012/10/21 1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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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254 IP 129.1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夠夭壽的😡

愛吃鬼(goup)

2012/10/21 10: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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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262 IP 12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比葉少還惡質😠😠😠

mimictony(mimictj)

2012/10/21 10: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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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267 IP 242.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真的是可惡到極點.....應該抓去關到生蝨母 !!!😠

panda(just369)

2012/10/21 1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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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281 IP 188.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imictj (TJ) 所寫
真的是可惡到極點.....應該抓去關到生蝨母 !!!😠


應該處極刑!

亂世用重典,這需要有良知的政治人物去推.

但就目前檯面上就只有"政治撈仔."的現況

橼木求魚!😞

nidhogg(nidhogg)

2012/10/21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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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283 IP 170.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以經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了,聰明的家伙……接下來只要法官,警察局搞好,受害者就不用再花時間去搓湯圓了。

小喵喵&袋鼠弟的爸(jackysmj)

2012/10/21 11: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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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20 IP 246.1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敗類 😞😡😝
車不只是用來開的,也是品味個性身份的代表。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家人等著你平安回家。惜緣惜福愛你的家人如同愛你的車,祝開車平安。 【迷思◎沉思◎醒思 】三思慧,做人要謙卑融合。~~寬心~~~

阿証(ming1019)

2012/10/21 1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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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28 IP 129.1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真可惡~~~
😠😠😠

Dr.Wang(master101)

2012/10/21 11: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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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31 IP 242.4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idhogg (nidhogg) 所寫
以經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了,聰明的家伙……接下來只要法官,警察局搞好,受害者就不用再花時間去搓湯圓了。

此話怎說?不在場證明?
有目擊者看到肇事者
又有友人承認來現場載他.
怎會有不在場證明.
法官警局搞好?
太會想像了.
現在時代不同了
若不公事公辦連市長警員都可能會被移送法辦的.

台灣這10年來這方面的確有很大進步
很多違法違規都有錄影佐證
關說者也怕被輿論和法律制裁
比起東南亞國家和對岸要好多了
雖然仍有零星違法關說
但台灣的進步還是要有所鼓勵嘉勉
停留在之前的刻板印象並污名化警方無助於台灣的形象.

我想當老闆(twsnake2003)

2012/10/21 11: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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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36 IP 229.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現在人渣越來越多
該引進鞭刑了😠😡😝😌

okfat(okfat)

2012/10/21 1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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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49 IP 75.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剛看到電視新聞😠

巴士Q司機(macjoe69208)

2012/10/21 12: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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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61 IP 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有人鼓吹要省油就騎車…開車至少比較安全…因為大多酒駕者愛撞受害者側面或後面…要省油就是要改車…騎機車不會比較省油…四缸和單缸比…除ㄧ除缸數和油耗…反而汽車最省油
天天開心

巴士Q司機(macjoe69208)

2012/10/21 1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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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71 IP 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wsnake2003 (老蘇賣瓜) 所寫
現在人渣越來越多
該引進鞭刑了😠😡😝😌

不只很多還很愛肇事…政府太好心了…酒駕肇事應該當作壞人先把他們找出來關ㄧ關…撞死人應該判死刑
天天開心

不懂車(lucky70)

2012/10/21 12: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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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85 IP 242.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ster101 (Dr.Wang) 所寫

台灣這10年來這方面的確有很大進步
.

小弟還是不相信台灣的司法,

從 014 偵查結束,到下面的新聞.... 😌

[ 轉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14/34159576

荒謬 撞癱人搞不清誰開車 車上兩人都無罪
2012年04月14日
王銘麟母親(右)昨泣訴,兒子被撞癱瘓(左圖),兩名被告卻都被判無罪,「希望法官認真審案,還給我一個公道。」

【綜合報導】竟有這種離譜司法判決!民眾王銘麟2005年騎車在高雄市被違規左轉的自小客車撞上,四肢癱瘓,官司纏訟7年多至今年初,法院居然陸續判定小客車上的兩個人都不是肇事駕駛,兩人無罪定讞,立委黃偉哲昨開記者會大罵:「車子難道自己去撞人?豈不是幽靈駕駛?」王母淚流滿面說,兒子這些年來生不如死 ,「法院竟說找不到兇手,希望法官認真審案,還給我一個公道。」

王媽媽說,兒子出事時才30歲,在民航局任職,還考上成功大學研究所在職班,沒想到因被撞,癱瘓躺在家裡,只能由家人照顧。她說,兒子還有舊傷復發等問題,肺部也塌陷,發病時常痛苦哀號:「把我弄死可以嗎?」王媽媽不平地說:「我帥氣的兒子不見了,法院竟說找不到兇手。」
判定兩人皆非駕駛

這起車禍發生在2005年3月7日,王銘麟騎重型機車在高雄市中山四路南行經金福路口時,一輛自小客車違規左轉撞上他,當時小客車上是時任陽明海運協理葉陳輝及其部屬、襄理陳奕政。車禍後,陳奕政承認他是駕駛,檢方因此以過失重傷害罪起訴陳。
陳奕政被起訴後,目擊者義交戴發鈺和貨車駕駛黃光輝,都指證駕駛並非陳,而是葉陳輝,不過高雄地院認為依常理判斷,不可能由上司為部屬開車,因此認定是陳開車,判陳6月徒刑;但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上司臨時興起要求換手駕車「也不是不可能」,採信目擊者證詞,認定駕駛為葉,改判陳無罪定讞。
王銘麟改告葉陳輝過失重傷害、陳奕政頂替等罪,並對葉求償,高雄地院判陽明海運須與葉連帶賠償1744萬元,葉上訴後現二審審理中。
不料,之後檢方將葉、陳起訴,高雄地院另一合議庭審理時,卻認為證人的證詞疑點重重,如證人戴發鈺在事發後並未第一時間說明陳男非駕駛,而是等到2007年到法院作證時,才稱陳奕政並非自駕駛座下車,證詞難以採信。另名證人黃光輝則是連肇事車是黑色或淺藍色都說不清楚,加上葉陳輝與陳奕政對於是誰開車的說法都通過測謊,法院因此認定駕駛是陳奕政,葉陳輝既非駕駛人,即無刑責,陳奕政則自始即承認駕車,也不涉頂替罪,今年1月判兩人無罪定讞。
對此,證人戴發鈺昨強調,他確實沒看到兩人從車子下來的情況,但車禍一發生,他就看到葉陳輝站在肇事車左邊靠近駕駛座,陳奕政站右邊,靠近副駕駛座。對於法院判決無人要為這場車禍負責,他說:「不公平。」
王銘麟原本帥氣挺拔,任職於民航局。翻攝畫面
一案已過再審期限

昨出席記者會的王家律師吳秋麗說,一輛車就只有兩個人,這種判決變成不是甲也不是乙開,叫被害人如何相信可透過司法還公道?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認為,此案是現行法律上各級法官就檢方每一次起訴的事實獨立審判的結果,卻造成車禍無人須負肇事責任的詭異局面,「可能於法無錯,但這不只是民眾情感問題而已,檢方應說明舉證是否有問題、如何救濟。」
高雄高分院表示,兩案由不同合議庭審理,前後認定雖有歧異,但都是承審法官依證據裁判,並無違誤。高雄高分院坦承車禍必然有駕駛人,雖然兩案都已判無罪定讞,但若有新事實新證據足認為有罪,檢察官仍可聲請再審救濟。
不過,高雄高分檢表示,陳奕政自承開車,二審判決無罪於2008年確定,已過聲請再審期限,無法再救濟;葉陳輝無罪部分雖未過期,但仍須審酌是否構成再審事由。
「台灣司法太扯了」

高雄高分院受理陳奕政被告過失重傷害案的二審合議庭審判長王憲義昨指,合議庭判決「憑良心、依證據,當時鉅細靡遺查得一清二楚,才採信證人證詞。」審理葉陳輝被控過失重傷害、陳奕政被控頂替案的二審合議庭審判長曾永宗則表示,「理由都在判決書中。」
陽明海運律師郭錦茂昨說,陳奕政從案發起即承認自己是駕駛,絕無幽靈駕駛或頂替妨礙訴訟,陽明海運尊重司法判決。據了解,葉陳輝目前被陽明海運派駐歐洲,陳奕政仍在陽明海運任職,《蘋果》昨聯絡不上兩人,無法取得回應。
宜蘭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總幹事林建成昨對本案直呼:「台灣司法太扯了!難道那部車有無人駕駛功能?」

☆深藍大海(keven55)

2012/10/21 12: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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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94 IP 250.1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從FB看我同學的留言 我在發現裡面女主角是我國中同學........😞

昨天經過東港分局看怎麼有不少人在分局外面.......

回家打開電腦看才知道是這件事情.........

R.I.P. 😌

巴士Q司機(macjoe69208)

2012/10/21 12: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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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96 IP 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為了自身安全有汽車就開吧!尤其是晚上…酒駕晚上很多很危險…
天天開心

5星級的酸民(buickgnx)

2012/10/21 1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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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397 IP 12.116.*.*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10/21 12:46:19

發文IP 12.116.*.*

[quote=rvh0932 (奇怪小孩)][url="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102100087.html"]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102100087.html[/url] 又一個畜生 [吐舌頭][怒火][生氣][吐舌頭] 2012-10-21 01:18 中國時報 【潘建志/屏東報導】  可惡駕駛!昨日凌晨東港鎮發生令人悲憤的死亡車禍,兩輛機車乘載六人,看完東隆宮迎王祭後,返家途中行經屏一八七線港東路口時,被一輛BMW自小客車從後撞擊,造成兩輛機車三死三傷的慘劇,死者包括一對夫妻,兩個家庭瞬間破碎。離譜的是,肇事者不但拒絕下車救援,還毆打目擊者,並打電話叫友人接應,坐著友人車子棄車而去。  肇事車輛就被棄留在原地。警方事後調查,肇事車輛車牌已被註銷,車子掛的車牌是別台車的,警方從車子引擎號碼追查,發現車主是一名林姓女車主所有。女車主表示,車子都是她四十四歲的哥哥在開,不過被指出的林姓肇事者拒絕出面。  警方調查,昨日凌晨零時許,羅志宏(廿九歲)和鄧燕珍(廿七歲)夫妻共騎一輛機車,前座載著七歲和四歲兩名兒女,看完東港迎王遶境後準備返家,行經屏一八七線港東路口要左轉時,被後方一輛高速行駛的BMW從後側方高速撞上。  肇事的BMW剎車不及,又往前撞上由王竣暉(廿歲)和歐育全(廿五歲)騎乘的機車,因為撞擊力道過大,兩輛機車的人都被撞飛數公尺遠。事發後肇事的林姓駕駛竟賴在車上拒絕下來,並打電話call陳姓友人來接應。  現場一名曾姓目擊者見義勇為,連忙上前拍打車窗,說「撞得這麼嚴重,你怎麼不下來幫忙?」沒想到林姓駕駛下車後,竟然大吼「你管我!」還出手毆打目擊者,接著坐上趕到的陳姓友人的車,揚長而去。  被撞的羅志宏和歐育全到醫院前就死亡,鄧燕珍送醫急救後仍不治;王竣暉則昏迷送加護病房,羅和鄧的一雙兒女,七歲女兒肝臟破裂送加護病房,四歲兒子則頭部外傷。  曾姓目擊者表示,事發當時聞到肇事者身上有濃濃酒味;警方後來傳喚肇事者的陳姓友人,他表示是接獲林男的電話,才趕到現場接應。  羅志宏的父親表示,希望肇事者趕快出來面對,不要躲,也希望受傷的兩個孫子儘快康復,將來好好扶養他們長大。 [/quote] 這種人根本完全不是人了,甚至連畜生都不如的社會敗類 這樣惡劣的人請法官判他死刑不得緩刑 [怒火]

2012/10/21 12:46:37

發文IP 12.116.*.*

[quote=rvh0932 (奇怪小孩)][url="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102100087.html"]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102100087.html[/url] 又一個畜生 [吐舌頭][怒火][生氣][吐舌頭] 2012-10-21 01:18 中國時報 【潘建志/屏東報導】  可惡駕駛!昨日凌晨東港鎮發生令人悲憤的死亡車禍,兩輛機車乘載六人,看完東隆宮迎王祭後,返家途中行經屏一八七線港東路口時,被一輛BMW自小客車從後撞擊,造成兩輛機車三死三傷的慘劇,死者包括一對夫妻,兩個家庭瞬間破碎。離譜的是,肇事者不但拒絕下車救援,還毆打目擊者,並打電話叫友人接應,坐著友人車子棄車而去。  肇事車輛就被棄留在原地。警方事後調查,肇事車輛車牌已被註銷,車子掛的車牌是別台車的,警方從車子引擎號碼追查,發現車主是一名林姓女車主所有。女車主表示,車子都是她四十四歲的哥哥在開,不過被指出的林姓肇事者拒絕出面。  警方調查,昨日凌晨零時許,羅志宏(廿九歲)和鄧燕珍(廿七歲)夫妻共騎一輛機車,前座載著七歲和四歲兩名兒女,看完東港迎王遶境後準備返家,行經屏一八七線港東路口要左轉時,被後方一輛高速行駛的BMW從後側方高速撞上。  肇事的BMW剎車不及,又往前撞上由王竣暉(廿歲)和歐育全(廿五歲)騎乘的機車,因為撞擊力道過大,兩輛機車的人都被撞飛數公尺遠。事發後肇事的林姓駕駛竟賴在車上拒絕下來,並打電話call陳姓友人來接應。  現場一名曾姓目擊者見義勇為,連忙上前拍打車窗,說「撞得這麼嚴重,你怎麼不下來幫忙?」沒想到林姓駕駛下車後,竟然大吼「你管我!」還出手毆打目擊者,接著坐上趕到的陳姓友人的車,揚長而去。  被撞的羅志宏和歐育全到醫院前就死亡,鄧燕珍送醫急救後仍不治;王竣暉則昏迷送加護病房,羅和鄧的一雙兒女,七歲女兒肝臟破裂送加護病房,四歲兒子則頭部外傷。  曾姓目擊者表示,事發當時聞到肇事者身上有濃濃酒味;警方後來傳喚肇事者的陳姓友人,他表示是接獲林男的電話,才趕到現場接應。  羅志宏的父親表示,希望肇事者趕快出來面對,不要躲,也希望受傷的兩個孫子儘快康復,將來好好扶養他們長大。 [/quote] 這種人根本完全不是人了,甚至連畜生都不如的社會敗類 這樣惡劣的敗類請法官判他死刑不得緩刑 [怒火]
回應 rvh0932 (奇怪小孩) 所寫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102100087.html
又一個畜生 😝😠😡😝

2012-10-21 01:18 中國時報 【潘建志/屏東報導】
 可惡駕駛!昨日凌晨東港鎮發生令人悲憤的死亡車禍,兩輛機車乘載六人,看完東隆宮迎王祭後,返家途中行經屏一八七線港東路口時,被一輛BMW自小客車從後撞擊,造成兩輛機車三死三傷的慘劇,死者包括一對夫妻,兩個家庭瞬間破碎。離譜的是,肇事者不但拒絕下車救援,還毆打目擊者,並打電話叫友人接應,坐著友人車子棄車而去。

 肇事車輛就被棄留在原地。警方事後調查,肇事車輛車牌已被註銷,車子掛的車牌是別台車的,警方從車子引擎號碼追查,發現車主是一名林姓女車主所有。女車主表示,車子都是她四十四歲的哥哥在開,不過被指出的林姓肇事者拒絕出面。

 警方調查,昨日凌晨零時許,羅志宏(廿九歲)和鄧燕珍(廿七歲)夫妻共騎一輛機車,前座載著七歲和四歲兩名兒女,看完東港迎王遶境後準備返家,行經屏一八七線港東路口要左轉時,被後方一輛高速行駛的BMW從後側方高速撞上。

 肇事的BMW剎車不及,又往前撞上由王竣暉(廿歲)和歐育全(廿五歲)騎乘的機車,因為撞擊力道過大,兩輛機車的人都被撞飛數公尺遠。事發後肇事的林姓駕駛竟賴在車上拒絕下來,並打電話call陳姓友人來接應。

 現場一名曾姓目擊者見義勇為,連忙上前拍打車窗,說「撞得這麼嚴重,你怎麼不下來幫忙?」沒想到林姓駕駛下車後,竟然大吼「你管我!」還出手毆打目擊者,接著坐上趕到的陳姓友人的車,揚長而去。

 被撞的羅志宏和歐育全到醫院前就死亡,鄧燕珍送醫急救後仍不治;王竣暉則昏迷送加護病房,羅和鄧的一雙兒女,七歲女兒肝臟破裂送加護病房,四歲兒子則頭部外傷。

 曾姓目擊者表示,事發當時聞到肇事者身上有濃濃酒味;警方後來傳喚肇事者的陳姓友人,他表示是接獲林男的電話,才趕到現場接應。

 羅志宏的父親表示,希望肇事者趕快出來面對,不要躲,也希望受傷的兩個孫子儘快康復,將來好好扶養他們長大。




這種人根本完全不是人了,甚至連畜生都不如的社會敗類

這樣惡劣的敗類請法官判他死刑不得緩刑

😠

GLK220CDI(glk220cdi)

2012/10/21 12:52:10

發文

#4565403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怎麼左轉的?

德古拉伯爵(dvd2800)

2012/10/21 13: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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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427 IP 246.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會有報應的!😠

Dr.Wang(master101)

2012/10/21 14:02:56

發文

#4565453 IP 242.4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ucky70 (不懂車) 所寫
回應 master101 (Dr.Wang) 所寫

台灣這10年來這方面的確有很大進步
.

小弟還是不相信台灣的司法,

從 014 偵查結束,到下面的新聞.... 😌

[ 轉貼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14/34159576

荒謬 撞癱人搞不清誰開車 車上兩人都無罪
2012年04月14日
王銘麟母親(右)昨泣訴,兒子被撞癱瘓(左圖),兩名被告卻都被判無罪,「希望法官認真審案,還給我一個公道。」

【綜合報導】竟有這種離譜司法判決!民眾王銘麟2005年騎車在高雄市被違規左轉的自小客車撞上,四肢癱瘓,官司纏訟7年多至今年初,法院居然陸續判定小客車上的兩個人都不是肇事駕駛,兩人無罪定讞,立委黃偉哲昨開記者會大罵:「車子難道自己去撞人?豈不是幽靈駕駛?」王母淚流滿面說,兒子這些年來生不如死 ,「法院竟說找不到兇手,希望法官認真審案,還給我一個公道。」

王媽媽說,兒子出事時才30歲,在民航局任職,還考上成功大學研究所在職班,沒想到因被撞,癱瘓躺在家裡,只能由家人照顧。她說,兒子還有舊傷復發等問題,肺部也塌陷,發病時常痛苦哀號:「把我弄死可以嗎?」王媽媽不平地說:「我帥氣的兒子不見了,法院竟說找不到兇手。」
判定兩人皆非駕駛
但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上司臨時興起要求換手駕車「也不是不可能」,採信目擊者證詞,認定駕駛為葉,改判陳無罪定讞。
王銘麟改告葉陳輝過失重傷害、陳奕政頂替等罪,並對葉求償,高雄地院判陽明海運須與葉連帶賠償1744萬元,葉上訴後現二審審理中。
不料,之後檢方將葉、陳起訴,高雄地院另一合議庭審理時,卻認為證人的證詞疑點重重,如證人戴發鈺在事發後並未第一時間說明陳男非駕駛,而是等到2007年到法院作證時,才稱陳奕政並非自駕駛座下車,證詞難以採信。另名證人黃光輝則是連肇事車是黑色或淺藍色都說不清楚,加上葉陳輝與陳奕政對於是誰開車的說法都通過測謊,法院因此認定駕駛是陳奕政,葉陳輝既非駕駛人,即無刑責,陳奕政則自始即承認駕車,也不涉頂替罪,今年1月判兩人無罪定讞。
對此,證人戴發鈺昨強調,他確實沒看到兩人從車子下來的情況,但車禍一發生,他就看到葉陳輝站在肇事車左邊靠近駕駛座,陳奕政站右邊,靠近副駕駛座。對於法院判決無人要為這場車禍負責,他說:「不公平。」
王銘麟原本帥氣挺拔,任職於民航局。翻攝畫面
一案已過再審期限

...兩案都已判無罪定讞,但若有新事實新證據足認為有罪,檢察官仍可聲請再審救濟。
不過,高雄高分檢表示,陳奕政自承開車,二審判決無罪於2008年確定,已過聲請再審期限,無法再救濟;葉陳輝無罪部分雖未過期,但仍須審酌是否構成再審事由。
「台灣司法太扯了」

高雄高分院受理陳奕政被告過失重傷害案的二審合議庭審判長王憲義昨指,合議庭判決「憑良心、依證據,當時鉅細靡遺查得一清二楚,才採信證人證詞。」審理葉陳輝被控過失重傷害、陳奕政被控頂替案的二審合議庭審判長曾永宗則表示,「理由都在判決書中。」
陽明海運律師郭錦茂昨說,陳奕政從案發起即承認自己是駕駛,絕無幽靈駕駛或頂替妨礙訴訟,陽明海運尊重司法判決。據了解,葉陳輝目前被陽明海運派駐歐洲,陳奕政仍在陽明海運任職,《蘋果》昨聯絡不上兩人,無法取得回應。
宜蘭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總幹事林建成昨對本案直呼:「台灣司法太扯了!難道那部車有無人駕駛功能?」


我所說的是警方.
司法的確沒有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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