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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500(zilohou)

2013/05/15 20:35:40

發文

#4905251 IP 239.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沒錯,在數字網一堆自以為合法佔用內側的自私烏龜
講不聽,真是可悲又可恨

QQQ2011(qqq2011)

2013/05/15 20:43:47

發文

#4905264 IP 251.19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ilohou (594500) 所寫
沒錯,在數字網一堆自以為合法佔用內側的自私烏龜
講不聽,真是可悲又可恨


大大請息怒;您的心情,小弟完全了解。 😇
下次再遇到的話,不妨將這個連結貼給他們看: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44543&page=1#post_5

臥雲眠月伴星醉(jimmy562004)

2013/05/15 21:00:28

發文

#4905302 IP 24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rchers (GODVIA) 所寫
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我自己有個標準.
最高限速是110(非寬限).
內側在100以上我就想辦法超.
100以下抱歉 !
大燈喇叭伺候.



😡
真心希望做到互不回文.不就上個網嘛.自省中.

銀彈不足(kth228)

2013/05/15 21:13:54

發文

#4905338 IP 164.2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回應 archers (GODVIA) 所寫
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我自己有個標準.
最高限速是110(非寬限).
內側在100以上我就想辦法超.
100以下抱歉 !
大燈喇叭伺候.



😡


+1
大燈&喇叭常用到
超越100以下的內龜後若前方真的沒車我還會開到他前面狂閃後霧燈😠
車壞了還可以修,人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CCW(zihhung92)

2013/05/15 22:54:41

發文

#4905512 IP 239.25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最賭攬這種的.
尤其在山路上.
前車龜他自己不超車.
還拉出一段距離.
你要超車時就跟你比加速讓你沒的超.


這種人被硬剪是常有的事😵

南KOREASUCK(coreadog)

2013/05/15 23:06:20

發文

#4905537 IP 90.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直接聯想到TOYOTA...

CCW(zihhung92)

2013/05/15 23:09:19

發文

#4905544 IP 239.25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qq2011 (QQQ2011) 所寫
回應 kimhsieh (小田) 所寫
上個月有一次南下,本人秉持內側道為超車道的原則,以大約100~110的時速走在中間車道
遇到前有慢車再利用內側道超車....過了一陣子後,發現有一台佔用內線道的車離我越來越遠
思考後才發覺....當我在中線道時,因為慢車多,而且要找有安全距離時才能利用內線道超車
整體上行駛於中間車道的時間遠多於內線道,因此平均速度被拉低了,而佔用內線道的車
雖然速度不是很快,但因為佔著一直走,反而比我還快慢慢離我遠去......怎麼這樣,守規矩的人反而比較慢
而且因為要比較常變換車道也比較累.....😌😌


有時候是這樣沒錯;但也不是一律如此啦!
在某些時候,內側車道的車流速度反而是最慢的 --- 這可以說是「台灣奇蹟」! 😠
另外,
根據小弟個人的觀察,(在台灣) 內側車道上的車禍機率似乎比較高! 😇
而那些「把內側超車道當成散步的避風港」的內側龜車族,似乎不明白這一點 ..... 😆

所以絕大部分在內線車道發生車禍的駕駛😵
不論是否傷亡😩
小弟都不予以同情😝

因為大都是自找的😝

Koala(e0917123551)

2013/05/15 23:21:25

發文

#4905578 IP 251.20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會龜內線的人永遠看不懂這段話~
皮皮水汪汪的大眼睛正直視著足以讓牠致命的小小松露巧克力

J.U.泰勒(takamura)

2013/05/15 23:23:22

發文

#4905583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0917123551 (Koala) 所寫
會龜內線的人永遠看不懂這段話~

他們不是看不懂啦
只是選擇性的看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其他的通通看不見

我家門前有小河(mytoo2)

2013/05/15 23:35:32

發文

#4905602 IP 246.169.*.*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3/05/15 23:35:32

發文IP 246.169.*.*

[quote=archers (GODVIA)]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吐舌頭][/quote] 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不往右靠~非得用力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2013/05/15 23:36:32

發文IP 246.169.*.*

[quote=archers (GODVIA)]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吐舌頭][/quote] 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有人不往右靠~非得當小白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回應 archers (GODVIA) 所寫
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有人不往右靠~非得當小白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ㄚ連(e70014)

2013/05/15 23:36:24

發文

#4905603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看就好....警察也不會抓

J.U.泰勒(takamura)

2013/05/15 23:39:34

發文

#4905605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70014 (ㄚ連) 所寫
看看就好....警察也不會抓

有在抓啦
之前有個影片就是內龜在爬
旁邊有隻紅斑馬
然後拍攝影片車主在速限內接近內龜
接下來就是內龜就被紅斑馬請到路肩了
😆

釋(b89350055)

2013/05/15 23:40:17

發文

#4905606 IP 164.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回應 archers (GODVIA) 所寫
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我自己有個標準.
最高限速是110(非寬限).
內側在100以上我就想辦法超.
100以下抱歉 !
大燈喇叭伺候.



😡

就算大燈喇叭侍候
還是很多人
當作沒聽到沒看到
繼續在內線龜速😌

QQQ2011(qqq2011)

2013/05/16 00:14:06

發文

#4905643 IP 251.19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ytoo2 (我家門前有小河) 所寫
回應 archers (GODVIA) 所寫
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有人不往右靠~非得當小白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不太一樣!
「捷運站上下手扶梯」的方式,是大家的共識、默契,並未出自「法規」;
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卻是白紙黑字寫下的明文「法規」,只是遭受某些人的曲解而已!

詳情恕我不再重覆,請自行爬文: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44543&page=1#post_5

2狼神(hola)

2013/05/16 00:15:28

發文

#4905649 IP 246.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qq2011 (QQQ2011) 所寫
在台灣有一群人,
他們認為:「只要自己的速度有達到『最高速限的附近』,就可以『持續』行駛內側超車道;
縱使後方有車輛示意(閃大燈)欲超車,也可以不用理會。」--- 這群自私的人,我稱之為「絕對速限派」。

而這一切,
都要怪當初修法的那群官員,把原本簡單明瞭的法規,修成現在這種「導致各方各自解讀」的版本,
真是自作聰明的一群豬頭 ........
但話說回來,
現行法規的文字雖然寫得有一點點複雜,但邏輯其實仍然很清楚:

『 名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
三、內側車道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而之所以會出現「各自解讀」的現象,是因為那群「絕對速限派」的邏輯觀念很有問題!
他們以為:既然自己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了,而所有人都不應該違反法規超速,所以當然沒有「堵塞行車」的問題;
而殊不知,那只是他們自己的想法而已,其實並不符合法規原文的邏輯!

法規的邏輯很清楚,明明是說: 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 才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絕對速限派」他們卻解讀成: 以最高速限行駛 --> 就不算堵塞行車

上述兩種邏輯根本就是完全相反的!
真不知道「絕對速限派」他們的腦袋裡面裝的是什麼? 😌

於我心有戚戚焉!

ORO George(mmc_george)

2013/05/16 10:39:01

發文

#4906133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ytoo2 (我家門前有小河) 所寫
回應 archers (GODVIA) 所寫
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有人不往右靠~非得當小白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這兩者恐怕不適合相提並論喔~~
而且搭電扶梯靠單邊站,也未必是一種正確的做法

http://www.nownews.com/2008/05/29/91-2281647.htm
搭乘過台北捷運的民眾一定會發現,大家搭電扶梯時,都會習慣性靠右邊站,左側讓別人快速通行
不過,您知道嗎?這其實是錯誤觀念,因為在電扶梯上快步奔跑,可是有危險性的
而且長期站同一邊,也容易造成電扶梯損壞
ORO無線胎壓偵測器 台灣總經銷 http://tpms.cf-tw.org 歡迎加入ORO 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OROTPMS.TW?ref=hl

低調小跟班(dave1120)

2013/05/16 10:43:13

發文

#4906139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mc_george (ORO George) 所寫
回應 mytoo2 (我家門前有小河) 所寫
回應 archers (GODVIA) 所寫
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有人不往右靠~非得當小白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這兩者恐怕不適合相提並論喔~~
而且搭電扶梯靠單邊站,也未必是一種正確的做法

http://www.nownews.com/2008/05/29/91-2281647.htm
搭乘過台北捷運的民眾一定會發現,大家搭電扶梯時,都會習慣性靠右邊站,左側讓別人快速通行
不過,您知道嗎?這其實是錯誤觀念,因為在電扶梯上快步奔跑,可是有危險性的
而且長期站同一邊,也容易造成電扶梯損壞

+1 🙂

臥雲眠月伴星醉(jimmy562004)

2013/05/16 10:48:58

發文

#4906142 IP 24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89350055 (釋) 所寫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回應 archers (GODVIA) 所寫
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我自己有個標準.
最高限速是110(非寬限).
內側在100以上我就想辦法超.
100以下抱歉 !
大燈喇叭伺候.



😡

就算大燈喇叭侍候
還是很多人
當作沒聽到沒看到
繼續在內線龜速😌





自我良好的心態

😌
真心希望做到互不回文.不就上個網嘛.自省中.

killer(owyn)

2013/05/16 18:30:11

發文

#4907161 IP 239.242.*.*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3/05/16 18:30:11

發文IP 239.242.*.*

之前不是有一台台灣本田的FIT占用內側車道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害台車自爆的事情... 還有數位 網友說這台FIT若用 最高速限行駛 就沒有錯的論調呢[大笑]

2013/05/16 18:30:37

發文IP 239.242.*.*

之前不是有一台台灣本田的FIT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害台車自爆的事情... 還有數位 網友說這台FIT若用 最高速限行駛 就沒有錯的論調呢[大笑]
之前不是有一台台灣本田的FIT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害台車自爆的事情...
還有數位 網友說這台FIT若用 最高速限行駛 就沒有錯的論調呢😀

笨豬(a83407100)

2013/05/16 20:28:52

發文

#4907359 IP 246.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再多的宣導跟勸導對於台灣人是起不了作用的~~~祭出高價罰單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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