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在數字網一堆自以為合法佔用內側的自私烏龜
講不聽,真是可悲又可恨
講不聽,真是可悲又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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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在數字網一堆自以為合法佔用內側的自私烏龜 講不聽,真是可悲又可恨 | |||
大大請息怒;您的心情,小弟完全了解。 😇
下次再遇到的話,不妨將這個連結貼給他們看: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44543&page=1#post_5
於
2013/05/15 21:00:28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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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 |||
我自己有個標準.
最高限速是110(非寬限).
內側在100以上我就想辦法超.
100以下抱歉 !
大燈喇叭伺候.
😡
真心希望做到互不回文.不就上個網嘛.自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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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有個標準. 最高限速是110(非寬限). 內側在100以上我就想辦法超. 100以下抱歉 ! 大燈喇叭伺候. 😡 | ||||||||||||
+1
大燈&喇叭常用到
超越100以下的內龜後若前方真的沒車我還會開到他前面狂閃後霧燈😠
車壞了還可以修,人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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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賭攬這種的. 尤其在山路上. 前車龜他自己不超車. 還拉出一段距離. 你要超車時就跟你比加速讓你沒的超. | |||
這種人被硬剪是常有的事😵
於
2013/05/15 23:06:20
發文
我直接聯想到TOYO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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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是這樣沒錯;但也不是一律如此啦! 在某些時候,內側車道的車流速度反而是最慢的 --- 這可以說是「台灣奇蹟」! 😠 另外, 根據小弟個人的觀察,(在台灣) 內側車道上的車禍機率似乎比較高! 😇 而那些「把內側超車道當成散步的避風港」的內側龜車族,似乎不明白這一點 ..... 😆 | ||||||||||||
所以絕大部分在內線車道發生車禍的駕駛😵
不論是否傷亡😩
小弟都不予以同情😝
因為大都是自找的😝
會龜內線的人永遠看不懂這段話~
皮皮水汪汪的大眼睛正直視著足以讓牠致命的小小松露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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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龜內線的人永遠看不懂這段話~ | |||
他們不是看不懂啦
只是選擇性的看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其他的通通看不見
於
2013/05/15 23:35:32
發文
於
2013/05/15 23:35:32
發文IP 246.169.*.*
[quote=archers (GODVIA)]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吐舌頭][/quote]
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不往右靠~非得用力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於
2013/05/15 23:36:32
發文IP 246.169.*.*
[quote=archers (GODVIA)]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吐舌頭][/quote]
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有人不往右靠~非得當小白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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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魁禍首就是高公局,說"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又說"小客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 | |||
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有人不往右靠~非得當小白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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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就好....警察也不會抓 | |||
有在抓啦
之前有個影片就是內龜在爬
旁邊有隻紅斑馬
然後拍攝影片車主在速限內接近內龜
接下來就是內龜就被紅斑馬請到路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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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有個標準. 最高限速是110(非寬限). 內側在100以上我就想辦法超. 100以下抱歉 ! 大燈喇叭伺候. 😡 | ||||||||||||
就算大燈喇叭侍候
還是很多人
當作沒聽到沒看到
繼續在內線龜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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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有人不往右靠~非得當小白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 ||||||||||||
不太一樣!
「捷運站上下手扶梯」的方式,是大家的共識、默契,並未出自「法規」;
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卻是白紙黑字寫下的明文「法規」,只是遭受某些人的曲解而已!
詳情恕我不再重覆,請自行爬文: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44543&page=1#post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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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有一群人, 他們認為:「只要自己的速度有達到『最高速限的附近』,就可以『持續』行駛內側超車道; 縱使後方有車輛示意(閃大燈)欲超車,也可以不用理會。」--- 這群自私的人,我稱之為「絕對速限派」。 而這一切, 都要怪當初修法的那群官員,把原本簡單明瞭的法規,修成現在這種「導致各方各自解讀」的版本, 真是自作聰明的一群豬頭 ........ 但話說回來, 現行法規的文字雖然寫得有一點點複雜,但邏輯其實仍然很清楚: 『 名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8 條: ...........................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而之所以會出現「各自解讀」的現象,是因為那群「絕對速限派」的邏輯觀念很有問題! 他們以為:既然自己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了,而所有人都不應該違反法規超速,所以當然沒有「堵塞行車」的問題; 而殊不知,那只是他們自己的想法而已,其實並不符合法規原文的邏輯! 法規的邏輯很清楚,明明是說: 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 才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絕對速限派」他們卻解讀成: 以最高速限行駛 --> 就不算堵塞行車 上述兩種邏輯根本就是完全相反的! 真不知道「絕對速限派」他們的腦袋裡面裝的是什麼? 😌 | |||
於我心有戚戚焉!
於
2013/05/16 10:39:01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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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捷運站上下手扶梯一樣,往右靠,但如果有人不往右靠~非得當小白站左邊,會招人白眼,但是有拿它沒轍,只能用力很禮貌的說"請借過".......... | ||||||||||||
這兩者恐怕不適合相提並論喔~~
而且搭電扶梯靠單邊站,也未必是一種正確的做法
http://www.nownews.com/2008/05/29/91-2281647.htm
搭乘過台北捷運的民眾一定會發現,大家搭電扶梯時,都會習慣性靠右邊站,左側讓別人快速通行
不過,您知道嗎?這其實是錯誤觀念,因為在電扶梯上快步奔跑,可是有危險性的
而且長期站同一邊,也容易造成電扶梯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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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者恐怕不適合相提並論喔~~ 而且搭電扶梯靠單邊站,也未必是一種正確的做法 http://www.nownews.com/2008/05/29/91-2281647.htm 搭乘過台北捷運的民眾一定會發現,大家搭電扶梯時,都會習慣性靠右邊站,左側讓別人快速通行 不過,您知道嗎?這其實是錯誤觀念,因為在電扶梯上快步奔跑,可是有危險性的 而且長期站同一邊,也容易造成電扶梯損壞 | ||||||||||||||||||||||
+1 🙂
於
2013/05/16 10:48:58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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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大燈喇叭侍候 還是很多人 當作沒聽到沒看到 繼續在內線龜速😌 | ||||||||||||||||||||||
自我良好的心態
😌
真心希望做到互不回文.不就上個網嘛.自省中.
於
2013/05/16 18:30:11
發文
於
2013/05/16 18:30:11
發文IP 239.242.*.*
之前不是有一台台灣本田的FIT占用內側車道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害台車自爆的事情...
還有數位 網友說這台FIT若用 最高速限行駛 就沒有錯的論調呢[大笑]
於
2013/05/16 18:30:37
發文IP 239.242.*.*
之前不是有一台台灣本田的FIT長時間占用內側車道,害台車自爆的事情...
還有數位 網友說這台FIT若用 最高速限行駛 就沒有錯的論調呢[大笑]
還有數位 網友說這台FIT若用 最高速限行駛 就沒有錯的論調呢😀
😌再多的宣導跟勸導對於台灣人是起不了作用的~~~祭出高價罰單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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