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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賣瓜(zenowang)

2013/08/12 13: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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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4588 IP 239.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一上來又看到炳叔胡說八道被修理😆
"清流"是我的中間名...

歸陪(b00449)

2013/08/12 14:11:37

發文

#5054706 IP 239.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一上來又看到炳叔胡說八道被修理😆

😆😆😆
當有人在對你吠時,你就要像列火車一樣不為所動

蛋花(egghana)

2013/08/12 14: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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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4872 IP 2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hiviloblo (耶速!耶速!四連霸) 所寫
回應 cbr1000rr (無尾熊) 所寫
就跟你說了,平面道路除了單向道之外

並沒同車道並駛的問題



看不懂中文字啊😝

政府說不行就不行



原來宣導能凌駕法令

錯誤的宣導 小炳也能用得那麼開心😆

蛋花(egghana)

2013/08/12 14: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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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4880 IP 2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hiviloblo (耶速!耶速!四連霸) 所寫
回應 cbr1000rr (無尾熊) 所寫

你敢不敢拿白牌機車和汽車違規來做比例😝

為什麼要拿少數中的少數來說嘴😝


因為也只有少數中的少數紅牌重機吵著要上國道啊😝

這份報告就是針對上高速公路的機車做統計,人家白綠牌又沒說要上國道😝

哪份報告?拿來見識一下嘛

光是台北市歷年交通違規統計就能把你的臉整個打腫😀

飲料大白(kaede5032)

2013/08/12 16: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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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078 IP 239.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一上來又看到炳叔胡說八道被修理😆

沒關係....她繼續鬧,只會暴露更多她的無知和腦補而已
試著學會放手...要懂得放手,才能得到更多...才能往前邁進。

綠色風暴44號(schiviloblo)

2013/08/12 17: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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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131 IP 16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gghana (蛋花) 所寫

哪份報告?拿來見識一下嘛

光是台北市歷年交通違規統計就能把你的臉整個打腫😀


這樣還不高😝

交通部統計,550cc以上大型重機事故率偏高,每萬輛死亡率是普通重機的4.2倍、轎車的3.4倍,大型重機車禍的受傷率也比2者來得高


根據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5月6日所發表的報告, 美國機車數量僅佔機動車輛的3%, 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統計, 在騎乘及駕駛相同里程的基礎下 , 機車騎士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死亡率是汽車的30倍, 而受傷比率則是汽車的5倍 !!


而且我跟你講,重機大部分還只限於週六週日出來跑,居然還能以數倍超越每日行駛的小綿羊和汽車,實際上的危險性簡直是他X的高
賓士,賓士~2014世界冠軍

老王賣瓜(zenowang)

2013/08/12 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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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160 IP 239.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hiviloblo (耶速!耶速!四連霸) 所寫


而且我跟你講,重機大部分還只限於週六週日出來跑,居然還能以數倍超越每日行駛的小綿羊和汽車,實際上的危險性簡直是他X的高

就說你唬爛不打草稿吧
"清流"是我的中間名...

無尾熊(cbr1000rr)

2013/08/12 18:14:55

發文

#5055163 IP 155.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hiviloblo (耶速!耶速!四連霸) 所寫
回應 egghana (蛋花) 所寫

哪份報告?拿來見識一下嘛

光是台北市歷年交通違規統計就能把你的臉整個打腫😀


這樣還不高😝

交通部統計,550cc以上大型重機事故率偏高,每萬輛死亡率是普通重機的4.2倍、轎車的3.4倍,大型重機車禍的受傷率也比2者來得高


根據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5月6日所發表的報告, 美國機車數量僅佔機動車輛的3%, 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統計, 在騎乘及駕駛相同里程的基礎下 , 機車騎士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死亡率是汽車的30倍, 而受傷比率則是汽車的5倍 !!


而且我跟你講,重機大部分還只限於週六週日出來跑,居然還能以數倍超越每日行駛的小綿羊和汽車,實際上的危險性簡直是他X的高


你到底懂不懂比例原則?

全國重機也才三萬多

如果發生1000起事故當然比例會比較多

如果是白牌機車

全國就有1500萬輛

發生1000起事故的話

那個比例比較多😝

而且你拿美國數據來幹嘛?😝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請你拿出台灣重機的事故數據來😝

最後我可以跟你說

木柵到深坑的國道連絡道國三甲

自開放快速道路以來 大型重機的肇事率 是0

而肇事率最高的是汽車

是否要收回汽車的路權

等我下班晚上再給你看台灣交通部的數據😝

CLA45.AMG(cla45amg)

2013/08/12 1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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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18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畫虎不成反類犬,如果有人問這成語該怎麼舉例,請問您會如何回答?

蛋花(egghana)

2013/08/12 2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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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232 IP 2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蛋花(egghana)

2013/08/12 2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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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235 IP 2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hiviloblo (耶速!耶速!四連霸) 所寫
回應 egghana (蛋花) 所寫

哪份報告?拿來見識一下嘛

光是台北市歷年交通違規統計就能把你的臉整個打腫😀


這樣還不高😝

交通部統計,550cc以上大型重機事故率偏高,每萬輛死亡率是普通重機的4.2倍、轎車的3.4倍,大型重機車禍的受傷率也比2者來得高


根據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5月6日所發表的報告, 美國機車數量僅佔機動車輛的3%, 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統計, 在騎乘及駕駛相同里程的基礎下 , 機車騎士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死亡率是汽車的30倍, 而受傷比率則是汽車的5倍 !!


而且我跟你講,重機大部分還只限於週六週日出來跑,居然還能以數倍超越每日行駛的小綿羊和汽車,實際上的危險性簡直是他X的高

又在自打嘴巴😀

蛋花(egghana)

2013/08/12 20: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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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246 IP 2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小炳:我沒看到我沒看到😵(後接任意靠北重機文😊

蛋花(egghana)

2013/08/12 20: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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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275 IP 2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小炳 戰力也強一點嘛

老是看到你被打臉 我都想訓練你了😀😀😀

飲料大白(kaede5032)

2013/08/12 21:24:35

發文

#5055294 IP 129.1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gghana (蛋花) 所寫
小炳 戰力也強一點嘛

老是看到你被打臉 我都想訓練你了😀😀😀

她跟河童蔥哪個臉皮比較厚
試著學會放手...要懂得放手,才能得到更多...才能往前邁進。

蛋花(egghana)

2013/08/12 2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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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372 IP 2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aede5032 (XJ6S大白) 所寫
回應 egghana (蛋花) 所寫
小炳 戰力也強一點嘛

老是看到你被打臉 我都想訓練你了😀😀😀

她跟河童蔥哪個臉皮比較厚

奈米屌可能略勝一籌

奈米屌整天在FB發廢文 小炳應該沒這恥力😀

無尾熊(cbr1000rr)

2013/08/12 22: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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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5405 IP 246.169.*.*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3/08/12 22:39:01

發文IP 246.169.*.*

[quote=schiviloblo (耶速!耶速!四連霸)][quote=cbr1000rr (無尾熊)]就跟你說了,平面道路除了單向道之外 [color="#FF0000"]並沒同車道並駛的問題[/color] [/quote] 看不懂中文字啊[吐舌頭] 政府說不行就不行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656140.jpg[/img] [/quote]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color="#FF0000"]單車道[/color]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 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 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十三、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避讓者,並吊扣駕駛 執照三個月。 只規定不能在單車道上面與他車並行 . 而單車道不等於 "同車道" , 且單車道的道路並不多 , 所以可能有許多人誤會 大重不得與他車於同車道並行 , 這是錯的 . 至於鑽車(超車) , 也沒這方面的規定 . 而交通部在大重的宣傳影片中寫出 "大型重機不得並行" 則是錯誤的 . [img]https://lh5.googleusercontent.com/-CUuiJIasDgw/UIU-SFXbDJI/AAAAAAAAI88/Il6vLs8aGR4/s576/%25E5%25A4%259A%25E8%25BB%258A%25E9%2581%2593%25E5%258F%25AF%25E4%25BB%25A5%25E4%25B8%25A6%25E8%25A1%258C.jpg[/img] 而什麼叫做單車道 ? 就是該路段只有單一車道 , 中間沒有任何分向或分道線 , 這個車道可供雙向通行 以下是交通部的回覆 但是可以看到的 , 交通部還是婊大型重機 (記得 , 道安處罰條例中沒有任何罰則) [img]https://lh5.googleusercontent.com/-3zDL1fm-CEI/UH0f7RMG09I/AAAAAAAAI1k/x6J0n_e6oi0/s725/1011016-00001.jpg[/img] 而這是台北市交通大隊的回覆 . 這種回答就對了 ! 不會特別想婊大重 .. 且回答得很清楚 , 也很人性化 ! [img]https://lh6.googleusercontent.com/-zFPQSxpm9Nc/UH-7RqbY77I/AAAAAAAAI4U/vJrT_mUXfrI/s640/1011018-%25E5%258F%25B0%25E5%258C%2597%25E5%25B8%2582%25E4%25BA%25A4%25E9%2580%259A%25E5%25A4%25A7%25E9%259A%258A%25E5%2596%25AE%25E8%25BB%258A%25E9%2581%2593%25E8%25AA%25AA%25E6%2598%258E.jpg[/img] 所以 , 如果日後你被警察攔下來 , 或者是拍照取締 , 記得去爭取你的權益 , 別被婊了 ! ps. 而高,快速公路中 , 有特別明文規定大重不得同車道並行 , 這個就要注意 , 跟一般平面道路不同的 . 所以你PO的那的圖片是錯誤的[嘆氣] 政府的目的是要誤導普羅大眾[嘆氣] 結論是:炳叔被嚴重洗臉[傻笑] 不要再躲起來了!出來面對呀!炳叔! 資料來源:重車論壇 [url="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394709&highlight=%E5%90%8C%E8%BB%8A%E9%81%93"]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394709&highlight=%E5%90%8C%E8%BB%8A%E9%81%93[/url]

2013/08/12 22:40:18

發文IP 246.169.*.*

[quote=schiviloblo (耶速!耶速!四連霸)][quote=cbr1000rr (無尾熊)]就跟你說了,平面道路除了單向道之外 [color="#FF0000"]並沒同車道並駛的問題[/color] [/quote] 看不懂中文字啊[吐舌頭] 政府說不行就不行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656140.jpg[/img] [/quote]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color="#FF0000"]單車道[/color]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 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 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十三、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避讓者,並吊扣駕駛 執照三個月。 只規定不能在單車道上面與他車並行 . 而單車道不等於 "同車道" , 且單車道的道路並不多 , 所以可能有許多人誤會 大重不得與他車於同車道並行 , 這是錯的 . 至於鑽車(超車) , 也沒這方面的規定 . 而交通部在大重的宣傳影片中寫出 "大型重機不得並行" 則是錯誤的 . [img]https://lh5.googleusercontent.com/-CUuiJIasDgw/UIU-SFXbDJI/AAAAAAAAI88/Il6vLs8aGR4/s576/%25E5%25A4%259A%25E8%25BB%258A%25E9%2581%2593%25E5%258F%25AF%25E4%25BB%25A5%25E4%25B8%25A6%25E8%25A1%258C.jpg[/img] 而什麼叫做[color="#FF0000"]單車道[/color] ? [color="#FF0000"]就是該路段只有單一車道 , 中間沒有任何分向或分道線 , 這個車道可供雙向通行[/color] 以下是交通部的回覆 但是可以看到的 , 交通部還是婊大型重機 (記得 , 道安處罰條例中沒有任何罰則) [img]https://lh5.googleusercontent.com/-3zDL1fm-CEI/UH0f7RMG09I/AAAAAAAAI1k/x6J0n_e6oi0/s725/1011016-00001.jpg[/img] 而這是台北市交通大隊的回覆 . 這種回答就對了 ! 不會特別想婊大重 .. 且回答得很清楚 , 也很人性化 ! [img]https://lh6.googleusercontent.com/-zFPQSxpm9Nc/UH-7RqbY77I/AAAAAAAAI4U/vJrT_mUXfrI/s640/1011018-%25E5%258F%25B0%25E5%258C%2597%25E5%25B8%2582%25E4%25BA%25A4%25E9%2580%259A%25E5%25A4%25A7%25E9%259A%258A%25E5%2596%25AE%25E8%25BB%258A%25E9%2581%2593%25E8%25AA%25AA%25E6%2598%258E.jpg[/img] 所以 , 如果日後你被警察攔下來 , 或者是拍照取締 , 記得去爭取你的權益 , 別被婊了 ! ps. 而高,快速公路中 , 有特別明文規定大重不得同車道並行 , 這個就要注意 , 跟一般平面道路不同的 . 所以你PO的那的圖片是錯誤的[嘆氣] 政府的目的是要誤導普羅大眾[嘆氣] 結論是:炳叔被嚴重洗臉[傻笑] 不要再躲起來了!出來面對呀!炳叔! 資料來源:重車論壇 [url="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394709&highlight=%E5%90%8C%E8%BB%8A%E9%81%93"]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394709&highlight=%E5%90%8C%E8%BB%8A%E9%81%93[/url]
回應 schiviloblo (耶速!耶速!四連霸) 所寫
回應 cbr1000rr (無尾熊) 所寫
就跟你說了,平面道路除了單向道之外

並沒同車道並駛的問題



看不懂中文字啊😝

政府說不行就不行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
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
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十三、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避讓者,並吊扣駕駛
執照三個月。


只規定不能在單車道上面與他車並行 .

而單車道不等於 "同車道" , 且單車道的道路並不多 , 所以可能有許多人誤會

大重不得與他車於同車道並行 , 這是錯的 .

至於鑽車(超車) , 也沒這方面的規定 .

而交通部在大重的宣傳影片中寫出 "大型重機不得並行" 則是錯誤的 .





而什麼叫做單車道 ?

就是該路段只有單一車道 , 中間沒有任何分向或分道線 , 這個車道可供雙向通行


以下是交通部的回覆
但是可以看到的 , 交通部還是婊大型重機
(記得 , 道安處罰條例中沒有任何罰則)



而這是台北市交通大隊的回覆 .

這種回答就對了 ! 不會特別想婊大重 ..

且回答得很清楚 , 也很人性化 !



所以 , 如果日後你被警察攔下來 , 或者是拍照取締 , 記得去爭取你的權益 ,
別被婊了 !


ps. 而高,快速公路中 , 有特別明文規定大重不得同車道並行 , 這個就要注意 ,
跟一般平面道路不同的 .

所以你PO的那的圖片是錯誤的😌

政府的目的是要誤導普羅大眾😌

結論是:炳叔被嚴重洗臉😆 不要再躲起來了!出來面對呀!炳叔!

資料來源:重車論壇 http://motocity.com.tw/gp2/viewtopic.php?t=394709&highlight=%E5%90%8C%E8%BB%8A%E9%81%93

歸陪(b00449)

2013/08/13 02:00:11

發文

#5055536 IP 239.243.*.*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3/08/13 02:00:11

發文IP 239.243.*.*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4b2NGr8KkMc&feature=player_embedded[/youtube]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0GAlcU6v9xU[/youtube]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JHLGGkv9HDk&feature=player_embedded#at=118[/youtube]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GFY15S7snKU[/youtube] 幹,車跑那麼慢就別跑了啦,到警察局跟龜孫子一樣,阿不是很唱邱[傻笑][傻笑][傻笑]

2013/08/13 02:01:25

發文IP 239.243.*.*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4b2NGr8KkMc&feature=player_embedded[/youtube]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0GAlcU6v9xU[/youtube]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JHLGGkv9HDk&feature=player_embedded#at=118[/youtube]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GFY15S7snKU[/youtube] 幹,車跑那麼慢就別跑了啦,到警察局跟龜孫子一樣,阿不是很唱邱[傻笑][傻笑][傻笑]













幹,車跑那麼慢就別跑了啦,到警察局跟龜孫子一樣,阿不是很唱邱😆😆😆
當有人在對你吠時,你就要像列火車一樣不為所動

歸陪(b00449)

2013/08/13 02:04:13

發文

#5055537 IP 239.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集體飆車,有錢的飆車族,要不要考慮收回路權阿😌😌😌
當有人在對你吠時,你就要像列火車一樣不為所動

歸陪(b00449)

2013/08/13 02:07:14

發文

#5055539 IP 239.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當有人在對你吠時,你就要像列火車一樣不為所動

老王賣瓜(zenowang)

2013/08/13 08:45:07

發文

#5055619 IP 246.1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幹,車跑那麼慢就別跑了啦,到警察局跟龜孫子一樣,阿不是很唱邱😆😆😆

真是俗仔, 跟老屁孩炳叔有像.
"清流"是我的中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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