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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id(exid)

2014/03/20 11:22:16

發文

#5334342 IP 246.163.*.*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4/03/20 11:22:16

發文IP 246.163.*.*

[quote=twispin (twispin)][quote=exid (exid)][quote=twispin (twispin)]忘了說過失傷害的部分 對方很可能會恐嚇你,如果你不賠多點就告你過失傷害巴拉巴拉的 <刑法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何謂過失:應注意、能注意而不能注意或未注意。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我們現在假設對方不接受你的條件,把你告上法院,法官也真的判你過失傷害罪 那麼你要付出的代價就是1天500元*6個月=9萬 [/quote] 易科罰金,法院何時開始打對折阿? 周年慶又到了嗎?[愛心][/quote] (一)普通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法定刑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還有問題嗎??[/quote] 那是法定刑,跟易科罰金不同阿 拿此案來說,法官可以判刑有下列3種: 1.六月以下有期徒刑 2.拘役 3.五百元以下罰金 須擇一判決,通常是判1~2個月有期徒刑,再用有期徒刑去改成罰金 目前是1000元/天 如果法官是判五百元以下罰金,就不會有易科罰金的問題

2014/03/20 11:23:20

發文IP 246.163.*.*

[quote=twispin (twispin)][quote=exid (exid)][quote=twispin (twispin)]忘了說過失傷害的部分 對方很可能會恐嚇你,如果你不賠多點就告你過失傷害巴拉巴拉的 <刑法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何謂過失:應注意、能注意而不能注意或未注意。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我們現在假設對方不接受你的條件,把你告上法院,法官也真的判你過失傷害罪 那麼你要付出的代價就是1天500元*6個月=9萬 [/quote] 易科罰金,法院何時開始打對折阿? 周年慶又到了嗎?[愛心][/quote] (一)普通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法定刑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還有問題嗎??[/quote] 那是法定刑,跟易科罰金不同阿 拿此案來說,法官可以判刑有下列3種: 1.六月以下有期徒刑 2.拘役 3.五百元以下罰金 須擇一判決,通常是判1~2個月有期徒刑,准易科罰金的話,再用有期徒刑去改成罰金 目前是1000元/天 如果法官是判五百元以下罰金,就不會有易科罰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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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twispin (twispin) 所寫
忘了說過失傷害的部分
對方很可能會恐嚇你,如果你不賠多點就告你過失傷害巴拉巴拉的

<刑法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何謂過失:應注意、能注意而不能注意或未注意。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我們現在假設對方不接受你的條件,把你告上法院,法官也真的判你過失傷害罪
那麼你要付出的代價就是1天500元*6個月=9萬

易科罰金,法院何時開始打對折阿?
周年慶又到了嗎?😍



(一)普通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法定刑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還有問題嗎??

那是法定刑,跟易科罰金不同阿
拿此案來說,法官可以判刑有下列3種:
1.六月以下有期徒刑
2.拘役
3.五百元以下罰金

須擇一判決,通常是判1~2個月有期徒刑,准易科罰金的話,再用有期徒刑去改成罰金
目前是1000元/天
如果法官是判五百元以下罰金,就不會有易科罰金的問題

Bee(bee0313)

2014/03/20 12: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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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462 IP 167.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ungyu2 (Samuel) 所寫
回應 ds123450 (酷樂) 所寫
😵😵 當下有沒有錄影機可以當存證
我只能給你我個人的想法
你說汽車道在來是機車優先道在來路間???
發生原是下雨天路人走到汽車道發生車禍???
若是這樣那行人應付責大多責任 法規有寫

若是沒有行人道就應靠右走(以你上面打的)行人以經侵犯車輛(含機車)的路權
對方有受傷就有過失傷害罪

若是樓主 騎車當事人有受傷也有過失傷害罪

說白只要有受傷都可用過失傷害罪
不是撞人就錯或是被撞就對


你摔車應該也有受傷,你也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告知無法調解只有雙方互告來尋求和解! 對方也怕告的.


當時我也有受傷,因為是皮肉傷,所以在家擦擦要而已,也沒去醫院驗傷,那這樣是不是就不能說過失傷害😭

有腹之夫(farmer04)

2014/03/20 13: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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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515 IP 187.1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個東東的正確性我不知道,但或許可以給你做個參考😇😇



海王子(ingc1130)

2014/03/20 14: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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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589 IP 239.251.*.*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4/03/20 14:25:25

發文IP 239.251.*.*

我有骨折過,復建花了一年時間 韌帶縫過的地方總是覺得怪怪 別拖了快找人家和解 夜常夢多[無辜]

2014/03/20 14:36:03

發文IP 239.251.*.*

我有骨折過,復建花了一年時間 韌帶縫過的地方總是覺得怪怪 別拖了快找人家和解 夜長夢多[無辜]
我有骨折過,復建花了一年時間

韌帶縫過的地方總是覺得怪怪

別拖了快找人家和解

夜長夢多😇

ALLEN(lio99)

2014/03/20 15: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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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86 IP 83.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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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下有沒有錄影機可以當存證
我只能給你我個人的想法
你說汽車道在來是機車優先道在來路間???
發生原是下雨天路人走到汽車道發生車禍???
若是這樣那行人應付責大多責任 法規有寫

若是沒有行人道就應靠右走(以你上面打的)行人以經侵犯車輛(含機車)的路權
對方有受傷就有過失傷害罪

若是樓主 騎車當事人有受傷也有過失傷害罪

說白只要有受傷都可用過失傷害罪
不是撞人就錯或是被撞就對


你摔車應該也有受傷,你也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告知無法調解只有雙方互告來尋求和解! 對方也怕告的.


當時我也有受傷,因為是皮肉傷,所以在家擦擦要而已,也沒去醫院驗傷,那這樣是不是就不能說過失傷害😭


這樣就困難了,除非有人證還可以凹一下,車禍的第一時間就是要驗傷,小至擦傷破皮也要驗,備而不用.
我身邊有機車闖紅燈撞汽車,結果只有擦傷還獅子大開口拿了10萬元的例子.

心隨境轉(isaacdds0629)

2014/03/20 19: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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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5143 IP 246.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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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下有沒有錄影機可以當存證
我只能給你我個人的想法
你說汽車道在來是機車優先道在來路間???
發生原是下雨天路人走到汽車道發生車禍???
若是這樣那行人應付責大多責任 法規有寫

若是沒有行人道就應靠右走(以你上面打的)行人以經侵犯車輛(含機車)的路權
對方有受傷就有過失傷害罪

若是樓主 騎車當事人有受傷也有過失傷害罪

說白只要有受傷都可用過失傷害罪
不是撞人就錯或是被撞就對


你摔車應該也有受傷,你也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告知無法調解只有雙方互告來尋求和解! 對方也怕告的.


當時我也有受傷,因為是皮肉傷,所以在家擦擦要而已,也沒去醫院驗傷,那這樣是不是就不能說過失傷害😭


當學個經驗吧

下次如果有受傷一定要坐救護車到醫院而且還要掛急診

這樣當下就有個就醫紀錄~也可請醫生順便開個驗傷單

Bee(bee0313)

2014/03/21 00: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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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5327 IP 242.43.*.*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4/03/21 00:31:24

發文IP 242.43.*.*

[quote=twispin (twispin)]樓主是開車騎車?有沒有受傷?撞擊點在哪個車道? 能否畫個簡圖?[/quote]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693633.jpg[/img]

2014/03/21 00:34:32

發文IP 242.43.*.*

[quote=twispin (twispin)]樓主是開車騎車?有沒有受傷?撞擊點在哪個車道? 能否畫個簡圖?[/quote]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693633.jpg[/img] 下面是白天拍攝的,他閃水溝蓋所以又更走出來一點,然後我也沒注意就撞到他了[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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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是開車騎車?有沒有受傷?撞擊點在哪個車道?
能否畫個簡圖?



下面是白天拍攝的,他閃水溝蓋所以又更走出來一點,然後我也沒注意就撞到他了😭

放水流(lostyou)

2014/03/21 08: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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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5422 IP 170.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ee0313 (Bee) 所寫


當時我也有受傷,因為是皮肉傷,所以在家擦擦要而已,也沒去醫院驗傷,那這樣是不是就不能說過失傷害😭


現在就去驗
比沒去驗好

放水流(lostyou)

2014/03/21 08: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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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5429 IP 170.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io99 (ALLEN) 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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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paohrj (彗星撞地球) 所寫
小弟個人經驗,供大家參考:
5年前我因違規行駛,雖然車速在10KM/H的慢速行駛,憾事還是發生了,小五的小朋友玩耍中倒退,輕撞上我的後車輪拱位置,莫名的造成他腳踝骨折,住院期間我與版主做了相同的動作又是紅包又是天天關懷,互動都很好,和他父母幾乎快成為朋友,當小朋友要出院時談到賠償問題,他父母竟然臉一橫要求100萬,我傻了!我雖然沒有提出金額,但也一直央求降低賠償金,保險公司也一直為我分析狀況,過去很多例子都是10幾20萬就可和解,並答應向公司申請15萬左右的理賠金額,最壞打算就是讓她告,這種小案子頂多6個月,易科罰金後加總不會超過20萬,唯一缺點會留下前科,優點是法官判賠的金額是由保險公司支付,頂多10幾萬,對方得不到好處,最後我也就吃了秤頭鐵了心,我由主動轉被動,不再主動去電,期間她來電不計其數,內容幾乎沒變,恐嚇威脅說我要耍賴便要告我,唯一變的是和解金額,由100變80變60變40,我最後一口價連理賠金共30萬達成共識,上調解會去簽和解書,總算告一段落!傷害到一個人,應賠多少錢?很難有個答案,如果我是受害者,說不定我要求200萬,所以我不認為是獅子開大口,不過說實話,當年我相當憤慨,認為這對夫妻想錢想瘋了,現在回頭再看這件事,我的想法已經改變,不幸發生這種事,就當一種經驗,學習難得的談判技巧!🙂


其實一直以來都很主動去關心,但是結果好像跟你回復的一樣,所以也不知道知道之後要用什麼態度去面對
,有人說人太好會被吃死死,也有人說要繼續關心,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發生這種事大家都不願意也只是
想好好解決而已😌


主動關心是一定要的,就算遇到獅子最後談不攏將來到法庭上也可以舉證你有解決的誠意,在判刑刑度上都會有影響的,如果對方不是獅子那就更好解決了.


+1
還有, 每次去調解會, 都留下調解證據. 調解不成是一回事, 有沒有心和解是一回事..

ALLEN(lio99)

2014/03/21 15: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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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5961 IP 83.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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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twispin (twispin) 所寫
樓主是開車騎車?有沒有受傷?撞擊點在哪個車道?
能否畫個簡圖?



下面是白天拍攝的,他閃水溝蓋所以又更走出來一點,然後我也沒注意就撞到他了😭


一般監理站跟交通隊都不喜歡判0%跟100%的結果,因為一旦出現這種結果,0%的立刻不鳥那個100%的,而那個100%的若有受傷必定不甘心,反而會上法院不會和解,而一旦上法院,監理站跟交通隊勢必要因為這個官司而付出人力,就是業務增加的意思啦.
因此這條該注意未注意的天條就很好用了,雙方都有錯比較會去談和解,而且有刑事問題的一方會更積極去和解,你一和解他們就沒事了,所以基本上監理站跟交通隊會先去抓比較沒錯的一方毛病除非真的抓不到錯誤否則必定安上一個該注意未注意的罪名,實務上就是30%的意思,讓錯大的那方負擔70%錯小的一方30%.
以你的情況看來他走到汽車道也許他的責任較大,但你必定最少有該注意未注意這條錯,所以30%是跑不掉,但這30%就會使過失傷害罪名成立,所以雖然你是30%責任但若你不願意背前科你要付出的代價有可能是100%.

心隨境轉(isaacdds0629)

2014/03/21 19: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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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6212 IP 246.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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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bee0313 (Bee) 所寫


當時我也有受傷,因為是皮肉傷,所以在家擦擦要而已,也沒去醫院驗傷,那這樣是不是就不能說過失傷害😭


現在就去驗
比沒去驗好


事後驗是不成立的

就好比事故過一個禮拜

你在家頭撞到~要去驗事故發生的傷

可以這樣驗嗎?

twispin(twispin)

2014/03/21 20:27:53

發文

#5336245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從樓主的圖來看,可能只要付30%責任吧

關於前科紀錄,我查到一些資料給樓主參考
應該可以不用那麼擔心,如果還是不放心,可以去法院作免費諮詢
------------
一般人所謂的「前科紀錄」, 是受刑人有受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裁判才會紀錄, 因此<若宣告易科罰金或緩刑期滿,該筆刑事紀錄便予註銷,即不會留下所謂的「前科紀錄」>,這是一般較常見的實務說法,對受刑人之寬容度也較高,給予重新開始之機會。


參考法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 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twispin(twispin)

2014/03/21 20:34:26

發文

#5336248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樓主,我剛有去問一下法律人士
剛剛PO給你的資料是對的,如果你易科罰金,就不會有前科紀錄,只會有進出法院的紀錄
而且就算你有前科紀錄,假設是過失傷害好了,還是可以考公務員,一般工作也不會為難你
但如果是竊盜強盜之類的就不一樣了
所以樓主別太害怕、別太執著在前科這一點上面,加油!

twispin(twispin)

2014/03/21 20:41:50

發文

#5336256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有,去調解或上法院的時候,講話要很精準小心
比如人家問你"有沒有注意到行人",你不要回答"沒注意到"
你可以說"有注意,但注意到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你這樣說有可能被電,但也有可能就混過去了,要看你遇到怎樣的人
因為法律只是在玩文字遊戲而已

放水流(lostyou)

2014/03/22 06:02:22

發文

#5336507 IP 170.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glrs.moi.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205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

第6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
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
完畢,
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心隨境轉(isaacdds0629)

2014/03/22 18:53:34

發文

#5336945 IP 92.1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肇責實在是很難講

我同事之前開6噸半的貨車轉灣擦撞到一個老人

那個地方有天橋~但地上並無斑馬線~現場也沒紅綠燈

那個8x歲老人後來變植物人

因賠償金額一直談不攏~後來申請鑑定

我公司方的司機肇責~光是個應注意未注意就7成責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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