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9/02/02 22:42:46
發文
於
2019/02/02 23:18:53
發文
很顯然的,台灣針對酒駕的作為還是遠遠不夠,重複酒駕吊照也沒辦法遏阻。有必要修法或者新增其他配套措施,針對酒駕連續犯要施行連做之類的。
鞭刑
我百分百要求政府立法
而且
第一個受鞭的
人權團體成員
第二個
立法委員
就是這兩種人延宕法令嚴設,放縱殺人兇手視人命如草屣
讓守法的人生活在恐懼之中
所以我贊成立法鞭刑.…
支持鞭刑,也支持抓進去關,酒駕通通不準易科罰金,這樣才能讓人怕
酒駕先抓進去關兩周,就能嚇跑很多人了。而且我覺得整體社會氣氛對酒駕痛恨程度依舊不夠高,雖然每年酒駕事故數量都有降低,遠遠還是太慢了
因為死刑無法嚇阻犯罪所以廢死
同理
因為重罰無法嚇阻酒駕所以輕罰
媒體應該多多報導那種酒駕自撞身亡血淋淋的場景,這就是酒駕的下場
於
2019/02/03 12:03:44
發文
於
2019/02/03 12:05:06
發文IP 111.249.*.*
「黃國昌之前針對酒駕提案,結果藍綠封殺」2020就用選票讓這些立法委員下架
於
2019/02/03 14:26:23
發文
於
2019/02/03 19:05:08
發文IP 106.1.*.*
1. 修法
2. 蓋酒駕牢房
3. 依照酒精程度,處以各自長短期牢獄
4. 當場強制扣押機汽車,坐牢期間的伙食費用兼罰單
5. 有傷亡則再加 故意殺人罪 判刑..
6. 以上這些嚴禁判 緩刑 !!
於
2019/02/04 10:35:16
發文IP 106.1.*.*
1. 修法
2. 蓋酒駕牢房
3. 依照酒精程度,處以各自長短期牢獄
4. 當場強制扣押機汽車,坐牢期間的伙食費用兼罰單
5. 有傷亡則再加 故意殺人罪 判刑..
6. 以上這些嚴禁判 緩刑 與 易科罰金 !!
1. 修法
2. 蓋酒駕牢房
3. 依照酒精程度,強制關押各自長短期牢獄
4. 當場強制扣押機汽車,坐牢期間的伙食費用兼罰單
5. 有傷亡則再加 故意殺人罪 判刑..
6. 嚴禁判 緩刑 與 易科罰金 !! 實判實關 !!
強制立法使用自駕車
回應 jasonguo(jasonguo)所寫
「黃國昌之前針對酒駕提案,結果藍綠封殺」2020就用選票讓這些立法委員下架
擋法案,擺明了就是自己跟周遭的人都會酒駕
不然我找不出任何理由要去擋酒駕
選民自己也要清醒,不適任的立法委員就不要讓他們連任了
於
2019/02/05 00:15:05
發文
日本以前酒駕也很嚴重,來是因為政府官員酒駕撞死小孩,引起全民氣憤。所有的人都認同酒駕是罪惡的事情,連座很徹底,同車乘客罰、賣酒的罰,連任職公司都會知道,有很高的機率會被開除。這樣子,誰還敢喝酒開車?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202/1512043
又發生酒駕奪命車禍!今天凌晨4時許,男子陳瑞盈酒後駕車行經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二段,逆向行駛1公里連撞5車3機車,造成2名騎士不幸死亡,過程中,車上還掉出已開瓶高粱酒。而陳男是酒駕累犯,去年3月酒駕拒測被吊銷駕照,11月無照酒駕,沒想到今天又肇事,死者彭姓男子的父親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情緒失控,痛斥陳男:「敗類、害人精!」
這起慘劇發生在凌晨4時許,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陳男(48歲)駕駛的休旅車,先在國光路二段331號前撞擊彭姓男騎士(21歲)機車後,又撞上鄭姓女騎士(25歲)機車,再又擦撞2輛路邊車輛,接著,開在機車後面煞停、要閃躲休旅車的計程車也遭波及,休旅車最後撞上民宅2台車輛後停下,差點又撞到另一名周姓女騎士,總共毀損5輛汽車3輛機車。
彭男和鄭女到院前無生命跡象,彭男左腳踝斷肢、全身多處骨折、頭部明顯外傷;鄭女則全身多處骨折,兩人搶救後皆不治。
車禍現場一片凌亂,更誇張的是,警方在休旅車駕駛座旁邊的地面上,發現一瓶已開的高梁酒,研判是撞擊後從車內掉落。死者親友接獲消息趕到,得知是陳姓男子酒駕釀成慘劇,氣得要追打陳男,一度與警方拉扯、推擠。陳男竟然還脫口說出「都撞死人了」,一副不然還能怎樣的態度。
陳男供稱,昨晚他在南投縣中寮鄉跟朋友喝酒,今天凌晨酒後開車返回台中住處途中不慎釀禍,至於車上的高粱酒是朋友放置的,他沒有邊開邊喝。
逃過一劫的周姓女騎士,先是對天雙手合十唸唸有詞,回過神來牽起機車,然後心有餘悸對《蘋果》描述車禍發生經過。她說,當時路口約有3、4輛機車在停等紅綠燈,她的機車停在比較後面,停前面的機車都是年輕人騎的,紅燈轉綠燈後,年輕人騎得比較快,立刻往前衝,沒想到,緊接著就傳來巨大的撞擊聲,她驚覺是前面的機車接連被撞後,朝她噴飛過來,先是「眼前一陣黑」,接著緊急煞車欲閃避卻摔倒,還好沒有大礙。
周女說,停等紅燈時她心裡還在想:「年關近了,不要闖紅燈!」因此,紅燈轉綠燈後,她沒有急著往前衝,慶幸因而逃過一劫,《蘋果》追問,當時有無查覺休旅車駕駛陳男喝酒?她說:「酒瓶還在那!(酒瓶從陳男車內掉出來)」,接著說:「看起來不像正常人」、「茫茫的」。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休旅車從大里路開始逆向,到肇事地點約1公里,訊後將酒測值0.81毫克的陳姓男子,以公共危險罪肇事過失致人於死罪移送。
彭男父親除痛罵陳男:「敗類、害人精」,並且聲嘶力竭哭喊:「就這麼一個寶貝兒子,人生才要開始,就這樣被撞死,真的非常可惡!酒駕真的是害死人!害死人!我建議政府,要針對這種不定時炸彈嚴加懲處,要(判)死刑!」
彭父說,彭男就讀霧峰朝陽科技大學建築系的大二生,昨天晚間與家人一起參加公司尾牙,他原本還要多留兒子一天,但兒子說要弄頭髮,隔日還要參加補習班工作的尾牙,所以他們才分開,不到幾個鐘頭就聽聞噩耗,真的無法接受。
鄭女家屬表示,鄭女從事餐飲業,凌晨下班回家被撞,已經有結婚對象,過年期間打算與家人出遊露營,陳男家屬雖有先道歉,但他們無法接受。目前鄭女遺體將移至東海火葬場。
肇事陳男的家屬拒絕記者採訪,並向警方表示,陳男因口腔癌治療中,才會喝酒止痛,去年發生2次車禍,家屬怎麼勸都沒有用,看著死者家屬這樣,他們也很痛苦,真的很抱歉。
律師謝憲愷表示,陳男觸犯《刑法》185條之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喝酒駕車導致車禍致人與死者,最重可處10年徒刑。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這樣酒駕累犯應該嚴懲,把懲罰代價極大化;酒駕犯可能因輕易交保或沒撞死而沒有覺得事態嚴重,政府可以加倍罰款、沒收交通工具、先拘留3到7天等,讓酒駕者覺得痛,才不會搞到鬧出人命才反省。(賴文忠、田兆緯/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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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什麼都不怕的光棍,現在酒駕的懲罰根本沒有用,早早抓進去關,就可以救下兩條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