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邵曉鈴條款 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
如果係安全帶搞不好更嚴重
現在很多後座安全帶都用飛機上用的那種
邵曉鈴車禍是因為翻車
假如翻車系安全帶在車身晃動的時候人被甩來甩去
那脊椎可能會嚴重受損
現在很多後座安全帶都用飛機上用的那種
邵曉鈴車禍是因為翻車
假如翻車系安全帶在車身晃動的時候人被甩來甩去
那脊椎可能會嚴重受損
於
2006/12/22 19:03:05
發文
我覺得立院應該要通過晚上開車需開車燈..否則要與以重罰..
這各現象相信大家都有碰過..這些人實在漠視行車安全..不只
只有汽車..連機車也是..真搞不懂這些人腦袋再裝什麼東西😠
這各現象相信大家都有碰過..這些人實在漠視行車安全..不只
只有汽車..連機車也是..真搞不懂這些人腦袋再裝什麼東西😠
後座未繫安全帶 明年六月開罰
更新日期:2006/12/23 08:40 記者:記者尚毅夫、陳金松/台北報導
明年三月起,九人座以下小型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宣導三個月後,明年六月一日起,違規駕駛將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被稱為「邵曉鈴條款」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一條修正案,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說,將依據修正案訂定執法標準,實施後會以收費站為稽查重點區域,加強警力,以目測為原則。
何國榮說,巡邏中目測發現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也會攔車告發;但因車輛多半貼有隔熱紙,從兩側難目視到車內,取締上比較不容易。
該法規定違規時處分車輛駕駛人,何國榮強調,未來不管計程車還是轎車,警方取締標準將完全相同,計程車司機未來載客時應負告知責任,以免挨罰。
交通部官員擔心,目前處罰條例規定四歲以下或十八公斤以下幼童應坐安全座椅,一旦後座強制綁安全帶,對於一些坐不下安全座椅、但身高又未達成年人標準、無法繫安全帶的小孩子,可能會引發另一種危險。
另交通部建議,八十年以前生產的小汽車,後座未設安全帶,不予處罰;經立法院委員會以附帶決議向院會提出。不過附帶決議沒有拘束力,未來執法恐有爭議。
更新日期:2006/12/23 08:40 記者:記者尚毅夫、陳金松/台北報導
明年三月起,九人座以下小型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宣導三個月後,明年六月一日起,違規駕駛將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被稱為「邵曉鈴條款」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一條修正案,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說,將依據修正案訂定執法標準,實施後會以收費站為稽查重點區域,加強警力,以目測為原則。
何國榮說,巡邏中目測發現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也會攔車告發;但因車輛多半貼有隔熱紙,從兩側難目視到車內,取締上比較不容易。
該法規定違規時處分車輛駕駛人,何國榮強調,未來不管計程車還是轎車,警方取締標準將完全相同,計程車司機未來載客時應負告知責任,以免挨罰。
交通部官員擔心,目前處罰條例規定四歲以下或十八公斤以下幼童應坐安全座椅,一旦後座強制綁安全帶,對於一些坐不下安全座椅、但身高又未達成年人標準、無法繫安全帶的小孩子,可能會引發另一種危險。
另交通部建議,八十年以前生產的小汽車,後座未設安全帶,不予處罰;經立法院委員會以附帶決議向院會提出。不過附帶決議沒有拘束力,未來執法恐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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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立院應該要通過晚上開車需開車燈..否則要與以重罰.. 這各現象相信大家都有碰過..這些人實在漠視行車安全..不只 只有汽車..連機車也是..真搞不懂這些人腦袋再裝什麼東西😠 | |||
他們頭腦都裝屎
希望政府能強制車商配置行車穩定系統、側氣囊、簾幕氣囊,再配合強制綁安全帶,以減少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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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能強制車商配置行車穩定系統、側氣囊、簾幕氣囊,再配合強制綁安全帶,以減少傷亡! | |||
中肯 希望規定一台車 最少六顆氣囊 ABS標準配備
國產車 都接受撞擊測試公佈 才能上市!🙂
於
2006/12/23 14:00:3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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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係安全帶搞不好更嚴重 現在很多後座安全帶都用飛機上用的那種 邵曉鈴車禍是因為翻車 假如翻車系安全帶在車身晃動的時候人被甩來甩去 那脊椎可能會嚴重受損 | |||
那也只是搞不好
相對大多數時候的正面效益
仍然是利遠大於弊
於
2006/12/23 14:01:3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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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希望規定一台車 最少六顆氣囊 ABS標準配備 國產車 都接受撞擊測試公佈 才能上市!🙂 | ||||||||||||
喊了20年(誇飾)
終於有人跟我想法相同
但是永遠不可能
立委有部分可是需要車商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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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係安全帶搞不好更嚴重 現在很多後座安全帶都用飛機上用的那種 邵曉鈴車禍是因為翻車 假如翻車系安全帶在車身晃動的時候人被甩來甩去 那脊椎可能會嚴重受損 | |||
邵曉鈴因為有繫安全帶,所以翻車後還釘在位子上,左邊被地上"磨"
因為他們不是前面去撞,而是翻車,直接衝擊往前的力道不大,
若沒繫安全帶,搞不好邵曉鈴稍微飛到前座,就不會被"磨"了!😰
反正是看命.....
不過,現在小轎車的後座安全帶,
應該大多左右是3點式的,中間是兩點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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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曉鈴因為有繫安全帶,所以翻車後還釘在位子上,左邊被地上"磨" 因為他們不是前面去撞,而是翻車,直接衝擊往前的力道不大, 若沒繫安全帶,搞不好邵曉鈴稍微飛到前座,就不會被"磨"了!😰 反正是看命..... 不過,現在小轎車的後座安全帶, 應該大多左右是3點式的,中間是兩點式的, | |||
總之...那只是立個法做做樣子而已
駕駛不守規矩...車子的安全性不提升...
台灣的交通法規永遠只是個屁...(我朋友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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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官員擔心,目前處罰條例規定四歲以下或十八公斤以下幼童應坐安全座椅,一旦後座強制綁安全帶,對於一些坐不下安全座椅、但身高又未達成年人標準、無法繫安全帶的小孩子,可能會引發另一種危險。 | |||
兒童安全座椅的規定有實施嗎? 我記得不是因為遇到壓力就沒下文了, 還是我記錯了? 或是新的立法把兒童安全座椅也加進去了?
然後一輛車比原來貴10萬,讓很多需要車的買不起,繼續騎機車,這樣不是更危險。
標準配備不切實際,選配比較實際。
標準配備不切實際,選配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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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希望規定一台車 最少六顆氣囊 ABS標準配備 國產車 都接受撞擊測試公佈 才能上市!🙂 | ||||||||||||
立院通過邵曉鈴條款 後座乘客要繫安全帶
【中時電子報林君宜/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二十二)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案,通過「邵曉鈴條款」,未來汽車行駛和高速公路以及快速公路,後座乘客沒有繫安全帶,將處以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及六千元以下罰鍰,交通部宣導期為三個月。
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妻子邵曉鈴於十一月八日前往高雄輔選,返回台中的路上發生車禍,使得坐在後座的邵曉鈴身受重傷,並為此截肢,同時昏迷達半個多月,在奇美醫院全力救助下,才得以挽回生命。立法院鑑於這樁原本可避免的嚴重車禍,開始檢討後座乘客是否也應繫安全帶。
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促成,立院在一個月內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邵曉鈴條款,其中附帶決議包括:一、公佈施行後宣導期三個月,二、小型車行駛在快速公路與高速公路時,增列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規定,未設安全帶不予處罰將以民國八十年年七月一日以前生產的小客車為限。
換句話說,民國八十年七月之前生產的小客車,後座沒有安全帶設計,因此不予處罰,但八十年七月之後生產的小客車,只要行駛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後座乘客就必須繫上安全帶,未繫安全帶者,將處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宣導期為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