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那這要正名的話, 應該叫 【台灣BENZ採用與台灣HONDA同級的DATA DOT系統】 如果不限定地域的話, 採用的先後順序就不同了吧? | ||||||||||||||||||||||
DATA DOT是從澳洲開始發展出來的防盜系統
在澳洲還是HONDA先用
在澳洲,LEXUS、保時捷、賓士、BMW、HONDA...等通通都採用DATA DOT
| ||||||||||||
在台灣,是HONDA先採用Data Dot系統 賓士後來才跟進~~所以不應該說與BENZ同等級 應該說【BENZ採用與HONDA同級的DATA DOT系統】 | ||||||||||||
>>>>>>>>>>>>>>>>>>>>>>>>>>>>
喔喔~不過在國外德國幾年前雙B都已經使用了...只是台灣現今才引進😇
每部車都有它的優缺點..仔細評估你的需求..選擇適合自己的車..人云亦云...自己無感動也就無實質意義..
Date Dot一開始應該會有用, 站在偷兒的立場, 如果偷這個東西有銷贓的困難, 偷兒應該不會去偷這個東西, 但如果偷竊集團發展出可以安全銷贓的方法, Date Dot就會失效了. 如果偷這個東西的利潤大於處理的成本, 小偷也應該會偷, 因為有利可圖. 所以即便是Data Dot或貼紙有用, 也不可太依賴, 自己多注意停車的地點, 多加幾道鎖, 別讓自己的愛車成為偷兒的目標才是比較有效的方法, 雖然很消極, 但多加幾道鎖讓偷兒不想偷我的車, 而另找目標, 對我來說, 保住車才是最重要的. 雖然無法降低竊案, 因為偷兒會另找目標, 但人都是自私的, 死道友不要死貧道, 讓偷兒去偷別人的不要偷我的車.😌
| |||
Data Dot 微粒晶片的成本比起貼紙式的差距甚大 商人果然都有一套虎爛的說法 HONDA採用的是與BENZ同等級的DATA DOT微粒晶片 一套上萬塊 噴到引擎室內的機件想用烤漆蓋過??? 版件部分有噴過微粒的地方也都有凸起狀 要想用烤漆蓋~要噴N層 若只是想把微粒蓋住~烤漆必定凹凸不平 T牌與其他牌用的是幾千塊的產品-->貼紙式 成本就是省在這拉 | |||
+1🙂
| |||
在台灣,是HONDA先採用Data Dot系統 賓士後來才跟進~~所以不應該說與BENZ同等級 應該說【BENZ採用與HONDA同級的DATA DOT系統】 | |||
>>>>>>>>>>>>>>>>>>>>>>>>>>>>
喔喔~不過在國外德國幾年前雙B都已經使用了...只是台灣現今才引進😇[/quote]
各位不覺得, 既然雙B 用這個 data dot 是防盜已經行之有年, 為什麼整車失竊率還是很高??
於
2007/10/05 15:30:37
發文
| ||||||||||||
>>>>>>>>>>>>>>>>>>>>>>>>>>>> 喔喔~不過在國外德國幾年前雙B都已經使用了...只是台灣現今才引進😇 | ||||||||||||
各位不覺得, 既然雙B 用這個 data dot 是防盜已經行之有年, 為什麼整車失竊率還是很高??
[/quote]
有效降低就謝天謝地了
即使降低一點點
增加偷車賊的麻煩也很好
機率低不代表不會發生,機率高不代表一定發生,但是好車的高存活率一定比較時常發生
除非政府規定每台車回廠或是驗車時都必須用紫外線檢驗,否則這種東西根本沒用,
你去外面換個零件上面有別人的data dot又有何差異?反正只有我知老闆之,全天下沒人知,
這種東西,廣告效果大於實質效果!
你去外面換個零件上面有別人的data dot又有何差異?反正只有我知老闆之,全天下沒人知,
這種東西,廣告效果大於實質效果!
| |||
除非政府規定每台車回廠或是驗車時都必須用紫外線檢驗,否則這種東西根本沒用, 你去外面換個零件上面有別人的data dot又有何差異?反正只有我知老闆之,全天下沒人知, 這種東西,廣告效果大於實質效果! | |||
好主意, 驗車時加紫外線檢驗應是可行的, 成本不高,
給你+1
| ||||||||||||
好主意, 驗車時加紫外線檢驗應是可行的, 成本不高, 給你+1 | ||||||||||||
只要有代驗存在, 這些都........
於
2007/10/05 17:31:03
發文
| |||
除非政府規定每台車回廠或是驗車時都必須用紫外線檢驗,否則這種東西根本沒用, 你去外面換個零件上面有別人的data dot又有何差異?反正只有我知老闆之,全天下沒人知, 這種東西,廣告效果大於實質效果! | |||
有效降低就謝天謝地了
即使降低一點點
增加偷車賊的麻煩也很好
麻煩死牠
大家說機車落碼無用
結果失竊率下降30%
當初這樣反對的人該不會是偷車賊吧
哈哈哈
機率低不代表不會發生,機率高不代表一定發生,但是好車的高存活率一定比較時常發生
| ||||||||||||
小偷是不可能消失, 但是方法用對, 是有可能減少, 例如: 回教的剁雙手, 新加坡的鞭刑, 中國古代的鯨面 (不要用刺青的, 用燙的, 雷射都消不掉), 等等. 還有更很的, 再美國西部時代, 偷馬賊是要判死的. 有了這些刑罰, 小偷根本不用關, 國家還省掉養這些爛人的費用. 我們是不是應該為引進這些重刑辦個公投? 不要讓公投成為政治人物的玩具, 讓公投也能為我們百姓自己所用. | ||||||||||||
抓到剁雙手 😲
這個應該比DATA DOT還好用..........
別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銀 阮的性命不值錢
有Data Dot的人才有資格來說Data Dot不好!
有Airbag的人才有資格來說airbag不好!
有定速車子的人才有資格來說定速不好!
本身沒有這些配備卻說這些東西不好的人....很明顯二個字..."眼紅"
有Airbag的人才有資格來說airbag不好!
有定速車子的人才有資格來說定速不好!
本身沒有這些配備卻說這些東西不好的人....很明顯二個字..."眼紅"
| |||
有Data Dot的人才有資格來說Data Dot不好! 有Airbag的人才有資格來說airbag不好! 有定速車子的人才有資格來說定速不好! 本身沒有這些配備卻說這些東西不好的人....很明顯二個字..."眼紅" | |||
那
沒有Data Dot的人沒有資格來說Data Dot好!
沒有Airbag的人沒有資格來說airbag好!
沒有定速車子的人沒有資格來說定速好!
本身沒有這些配備卻說這些東西好的人....
很明顯幾個字..."講的天花亂墜"
😆
主動安全雖然重要,
但是被動安全可以稍微彌補無法使用主動安全的遺憾。
雖然歷劫歸來,但是同樣的錯誤不知如何避免,因為不知道錯誤如何發生。
小弟在另外一個主題回覆過, 但看起來這邊討論的人好像還不太了解.
故以下再引述一次 (若管理員覺得重複, 請砍):
================================================
噴識別碼的主要功能, 不是在絕對防止被竊; 竊案之所以會減少, 其實是識別碼的邊際效應所造成.
識別碼的直接功能, 應該是協助警方在查獲竊賊時, 能夠佐證該零件為贓物.
如果沒有識別碼, 當車輛被拆解之後, 零件便無法分辨是從哪輛車上拆下來的. 即使警方查獲竊賊以及贓物, 但在起訴之後, 竊賊可以辯稱該零件是由他處合法購得或贈與, 非從贓車上拆下 (若有其他上游配合其說詞, 則更能加強其證據力). 在這樣的辯方證據之下, 因控方無法舉證反駁, 法律上無法將「贓車」與「竊賊」之間, 產生合理的聯結, 無從認定該嫌疑人確實有「竊車」之行為, 因此最後往往造成輕判或釋放.
現若零件上有識別碼, 即使被拆解成單一零件, 仍然可以被充份證明是由「贓車」上所拆解的, 若嫌犯辯稱由他處取得, 其刑責勢必溯及上游, 因此造成上游不敢以假證詞袒護嫌犯. 若嫌犯無法證明其取得來源合法, 則其罪狀明確, 法官並能以識別碼的不同, 詳細計算受害贓車的「實際數量」, 加重其刑責. (四個輪圈由一輛車偷得? 或分別由四輛車偷得? 後者會被認定為「連續犯」)
所以, 竊賊是基於以上的理由, 不願意偷有識別碼的車, 這才是先前機車竊案減少的主要原因.
當然, 竊賊也不是沒有辦法反制, 但是畢竟有能力反制者較少, 且須集團力量和技術來掩護, 如此一來, 就已經刷掉數量較多的「初級竊犯」或「單幫竊犯」, 可以減少很多的竊案了.
故以下再引述一次 (若管理員覺得重複, 請砍):
================================================
噴識別碼的主要功能, 不是在絕對防止被竊; 竊案之所以會減少, 其實是識別碼的邊際效應所造成.
識別碼的直接功能, 應該是協助警方在查獲竊賊時, 能夠佐證該零件為贓物.
如果沒有識別碼, 當車輛被拆解之後, 零件便無法分辨是從哪輛車上拆下來的. 即使警方查獲竊賊以及贓物, 但在起訴之後, 竊賊可以辯稱該零件是由他處合法購得或贈與, 非從贓車上拆下 (若有其他上游配合其說詞, 則更能加強其證據力). 在這樣的辯方證據之下, 因控方無法舉證反駁, 法律上無法將「贓車」與「竊賊」之間, 產生合理的聯結, 無從認定該嫌疑人確實有「竊車」之行為, 因此最後往往造成輕判或釋放.
現若零件上有識別碼, 即使被拆解成單一零件, 仍然可以被充份證明是由「贓車」上所拆解的, 若嫌犯辯稱由他處取得, 其刑責勢必溯及上游, 因此造成上游不敢以假證詞袒護嫌犯. 若嫌犯無法證明其取得來源合法, 則其罪狀明確, 法官並能以識別碼的不同, 詳細計算受害贓車的「實際數量」, 加重其刑責. (四個輪圈由一輛車偷得? 或分別由四輛車偷得? 後者會被認定為「連續犯」)
所以, 竊賊是基於以上的理由, 不願意偷有識別碼的車, 這才是先前機車竊案減少的主要原因.
當然, 竊賊也不是沒有辦法反制, 但是畢竟有能力反制者較少, 且須集團力量和技術來掩護, 如此一來, 就已經刷掉數量較多的「初級竊犯」或「單幫竊犯」, 可以減少很多的竊案了.
| ||||||||||||
那 沒有Data Dot的人沒有資格來說Data Dot好! 沒有Airbag的人沒有資格來說airbag好! 沒有定速車子的人沒有資格來說定速好! 本身沒有這些配備卻說這些東西好的人.... 很明顯幾個字..."講的天花亂墜" 😆 | ||||||||||||
總比你什麼車都沒有,卻喜歡打嘴砲來得好~~
於
2007/10/06 13:24:05
發文
| |||
小弟在另外一個主題回覆過, 但看起來這邊討論的人好像還不太了解. 故以下再引述一次 (若管理員覺得重複, 請砍): ================================================ 噴識別碼的主要功能, 不是在絕對防止被竊; 竊案之所以會減少, 其實是識別碼的邊際效應所造成. 識別碼的直接功能, 應該是協助警方在查獲竊賊時, 能夠佐證該零件為贓物. 如果沒有識別碼, 當車輛被拆解之後, 零件便無法分辨是從哪輛車上拆下來的. 即使警方查獲竊賊以及贓物, 但在起訴之後, 竊賊可以辯稱該零件是由他處合法購得或贈與, 非從贓車上拆下 (若有其他上游配合其說詞, 則更能加強其證據力). 在這樣的辯方證據之下, 因控方無法舉證反駁, 法律上無法將「贓車」與「竊賊」之間, 產生合理的聯結, 無從認定該嫌疑人確實有「竊車」之行為, 因此最後往往造成輕判或釋放. 現若零件上有識別碼, 即使被拆解成單一零件, 仍然可以被充份證明是由「贓車」上所拆解的, 若嫌犯辯稱由他處取得, 其刑責勢必溯及上游, 因此造成上游不敢以假證詞袒護嫌犯. 若嫌犯無法證明其取得來源合法, 則其罪狀明確, 法官並能以識別碼的不同, 詳細計算受害贓車的「實際數量」, 加重其刑責. (四個輪圈由一輛車偷得? 或分別由四輛車偷得? 後者會被認定為「連續犯」) 所以, 竊賊是基於以上的理由, 不願意偷有識別碼的車, 這才是先前機車竊案減少的主要原因. 當然, 竊賊也不是沒有辦法反制, 但是畢竟有能力反制者較少, 且須集團力量和技術來掩護, 如此一來, 就已經刷掉數量較多的「初級竊犯」或「單幫竊犯」, 可以減少很多的竊案了. | |||
+1辣
講的好
我在猜
12張貼紙跟幾萬個微粒
哪個會比較容易破解
所以偷車賊選擇順序為
啥都沒的賣最好車>有貼紙的>噴微粒的
機率低不代表不會發生,機率高不代表一定發生,但是好車的高存活率一定比較時常發生
| ||||||||||||||||||||||
只要有代驗存在, 這些都........ | ||||||||||||||||||||||
在待驗的時候 通通都可以做手腳的
| ||||||||||||
那 沒有Data Dot的人沒有資格來說Data Dot好! 沒有Airbag的人沒有資格來說airbag好! 沒有定速車子的人沒有資格來說定速好! 本身沒有這些配備卻說這些東西好的人.... 很明顯幾個字..."講的天花亂墜" 😆 | ||||||||||||
沒有BMW的人沒有資格來說BMW好! 這你的邏輯是這樣嗎?
到底誰講ㄉ天花亂墬??
| ||||||||||||||||||||||
沒有BMW的人沒有資格來說BMW好! 這你的邏輯是這樣嗎? 到底誰講ㄉ天花亂墬?? | ||||||||||||||||||||||
小弟順你的意思開玩笑,都看不出來?
文字的藝術,小弟真的學的不太好。
😰
請參閱Union大相關文章,就知道我為什麼寫這一段了。
我現在沒資格說任何一台車好喔!!😀
主動安全雖然重要,
但是被動安全可以稍微彌補無法使用主動安全的遺憾。
雖然歷劫歸來,但是同樣的錯誤不知如何避免,因為不知道錯誤如何發生。
| ||||||||||||||||||||||
總比你什麼車都沒有,卻喜歡打嘴砲來得好~~ | ||||||||||||||||||||||
感謝名車擁有者Union大的指教。
小弟目前應該轉到東吳機研版的討論區了。
不過從您一連串的發言看來,您蠻適合從政的。
🙂
加油喔!小弟會投您一票的。
為什麼國內各車廠不用DATADOT,
一開始警政署指定各車廠使用此家產品,價格又相當的高,車價又不能漲。
所以各車廠出現反彈的聲音,後來警政署開放只要能達到相同功效的產品即可。
所以出現了3M防偽識別標籤。
不管DATADOT或3M防偽標籤,這些最主要是方便警方查緝贓物。
雖然結論對消費者是好的,但我覺得還是治標不治本。
不如效法新加坡直接用嚴刑峻法,是不是比較快?
而且各種犯罪率都會下降。
主動安全雖然重要,
但是被動安全可以稍微彌補無法使用主動安全的遺憾。
雖然歷劫歸來,但是同樣的錯誤不知如何避免,因為不知道錯誤如何發生。
共
64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