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酒駕 藍委將提案判刑
這種話題討論過很多遍了, 唯一的結論就是給這些人"死"~~~~~~~~
😝
😝
贊成! 日本酒駕也都判很重! 應該的!😀
於
2008/02/14 19:25:57
發文
我想..最有效的應該是
直接變成太監好了🙂
直接變成太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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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最有效的應該是 直接變成太監好了🙂 | |||
那女生酒駕怎辦
強制變性嗎 囧"
於
2008/02/14 19:54:37
發文
違規(法)者的心態是[被抓到的機會(率)]很低,才會違規(法)情事氾濫,
徒法不能自行,
要是有效執行法規,違規(法)者無可遁形,情況當可改善.
社會教育,家庭教育也很重要!
徒法不能自行,
要是有效執行法規,違規(法)者無可遁形,情況當可改善.
社會教育,家庭教育也很重要!
Don't worry!
I will keep in touch with female artist.
This is not a game, this is my life.
Are you believe me?
小弟覺得有些法律可以訂嚴一點,
強姦犯就閹掉!!
蓄意殺人就直接死刑!!
酒駕的就砍腳!!
這樣我想就沒人敢犯法了吧!!
而且絕對沒有再犯的情況發生!!
很多人可能覺得這樣沒人權,
但是當他們違法的時候,
我們一般老百姓的人權他們又看在眼裡了嗎?
當初犯法人不注重一般人的人權,
事後這種人我們也不用給他們人權了!!
今天往生的是別家的人,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覺得可以給他們機會,
但是今天如果是發生在自己的親人身上,
我想每個人都無法原諒肇事者吧!!
法律要就訂嚴一點,
要是訂的太輕,
對我們這些守法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
犯法的活了,守法的卻往生了.
強姦犯就閹掉!!
蓄意殺人就直接死刑!!
酒駕的就砍腳!!
這樣我想就沒人敢犯法了吧!!
而且絕對沒有再犯的情況發生!!
很多人可能覺得這樣沒人權,
但是當他們違法的時候,
我們一般老百姓的人權他們又看在眼裡了嗎?
當初犯法人不注重一般人的人權,
事後這種人我們也不用給他們人權了!!
今天往生的是別家的人,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覺得可以給他們機會,
但是今天如果是發生在自己的親人身上,
我想每個人都無法原諒肇事者吧!!
法律要就訂嚴一點,
要是訂的太輕,
對我們這些守法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
犯法的活了,守法的卻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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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日本酒駕也都判很重! 應該的!😀 | |||
+1🙂
我也贊成重罰...畢竟命只有一條...無辜的是小市民
於
2008/02/14 21:06:28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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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生酒駕怎辦 強制變性嗎 囧" | ||||||||||||
在臉上刺青好了
臉是女人很重要的地方
於
2008/02/14 21:08:52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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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覺得有些法律可以訂嚴一點, 強姦犯就閹掉!! 蓄意殺人就直接死刑!! 酒駕的就砍腳!! 這樣我想就沒人敢犯法了吧!! 而且絕對沒有再犯的情況發生!! 很多人可能覺得這樣沒人權, 但是當他們違法的時候, 我們一般老百姓的人權他們又看在眼裡了嗎? 當初犯法人不注重一般人的人權, 事後這種人我們也不用給他們人權了!! 今天往生的是別家的人,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覺得可以給他們機會, 但是今天如果是發生在自己的親人身上, 我想每個人都無法原諒肇事者吧!! 法律要就訂嚴一點, 要是訂的太輕, 對我們這些守法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 犯法的活了,守法的卻往生了. | |||
好評+1
常常看到判刑很輕的法官
內心常常在想...今天如果是法官家人被酒駕撞死或者被蓄意殺掉
老婆女兒被強姦輪暴
法官們不判死刑更判何刑??
+1
喝酒不開車 . 開車不喝酒 ...😞
這誰都知道.但又有誰能遵守
喝完酒後又要開車.撞死自己就算了
撞到其他人.那別人不就很倒楣😇
事後在懺悔再賠錢再抓去關...有用嗎!!😡
沒有罰重一點.我想還是一堆人不會怕
更可惡的還是累犯的傢伙😠
喝酒不開車 . 開車不喝酒 ...😞
這誰都知道.但又有誰能遵守
喝完酒後又要開車.撞死自己就算了
撞到其他人.那別人不就很倒楣😇
事後在懺悔再賠錢再抓去關...有用嗎!!😡
沒有罰重一點.我想還是一堆人不會怕
更可惡的還是累犯的傢伙😠
早該這麼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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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日本酒駕也都判很重! 應該的!😀 | |||
日本酒駕撞死人
要罰一輩子
也就是此人每月賺多少錢
就要一輩子給他家人之前每個月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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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酒駕 藍委將提案判刑 20080214 轉述自聯合報 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藝人洪其德酒駕撞人致死,引發社會關注。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昨天表示,立院上屆最後會期通過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對酒駕肇事者罰十五萬元,但仍無法有效防制酒駕者,立院開議後他將提案修法,明定重懲酒駕者,應入監服刑,不再繳罰金了事。 另外,謝國樑表示,未來修法將排除酒駕者適用緩起訴處分,以避免肇事者藉由緩起訴處分而規避刑罰。而除了刑罰之外,對於犯行輕重程度,應施以不同時間之講習教育,以達矯正目的。 謝國樑表示,洪其德此次酒駕已是第二次犯行,而且還傷人致死,司法機關對於這種累犯行為應從重量刑,不可縱容。上屆修法時,他就主張重罰,但未被採納。 謝國樑表示,現行規定,只有肇事傷人或致死時,才會依刑法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究責,他將提案修正為「只要是酒駕行為,直接處以徒刑」,而不是等到肇事傷害或致死,才用較重的處罰。而對累犯者,也將加重其刑,這樣才能有效杜絕悲劇重演。 🙂 🙂 各位大大們見解如何 🙂 🙂 | |||
沒用的
當年有人力倡
擄人嘞俗
唯一死刑
結果呢
只有更多的肉票冤死
酒駕罰在多在重也沒用
於
2008/02/14 23:10:22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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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覺得有些法律可以訂嚴一點, 強姦犯就閹掉!! 蓄意殺人就直接死刑!! 酒駕的就砍腳!! 這樣我想就沒人敢犯法了吧!! 而且絕對沒有再犯的情況發生!! 很多人可能覺得這樣沒人權, 但是當他們違法的時候, 我們一般老百姓的人權他們又看在眼裡了嗎? 當初犯法人不注重一般人的人權, 事後這種人我們也不用給他們人權了!! 今天往生的是別家的人,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覺得可以給他們機會, 但是今天如果是發生在自己的親人身上, 我想每個人都無法原諒肇事者吧!! 法律要就訂嚴一點, 要是訂的太輕, 對我們這些守法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 犯法的活了,守法的卻往生了. | |||
舉五票贊成~~~+100!!!
於
2008/02/15 00:22:5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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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酒駕撞死人 要罰一輩子 也就是此人每月賺多少錢 就要一輩子給他家人之前每個月賺的錢 | ||||||||||||
這招好像不錯唷!!
於
2008/02/15 16:22:13
發文
我倒覺得合理的處罰是:
初犯 - 沒收車子,拿去法拍。
再犯 - 沒收車子 + 坐牢。
三犯 - 沒收車子 + 5年以上牢飯,不得緩刑,交保,假釋,就連總統也不得特赦。
酒醉駕車就好比給頑皮的小孩子一把槍,不但危害自己,更危害他人。不得輕饒。
初犯 - 沒收車子,拿去法拍。
再犯 - 沒收車子 + 坐牢。
三犯 - 沒收車子 + 5年以上牢飯,不得緩刑,交保,假釋,就連總統也不得特赦。
酒醉駕車就好比給頑皮的小孩子一把槍,不但危害自己,更危害他人。不得輕饒。
轉述自聯合報
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
藝人洪其德酒駕撞人致死,引發社會關注。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昨天表示,立院上屆最後會期通過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對酒駕肇事者罰十五萬元,但仍無法有效防制酒駕者,立院開議後他將提案修法,明定重懲酒駕者,應入監服刑,不再繳罰金了事。
另外,謝國樑表示,未來修法將排除酒駕者適用緩起訴處分,以避免肇事者藉由緩起訴處分而規避刑罰。而除了刑罰之外,對於犯行輕重程度,應施以不同時間之講習教育,以達矯正目的。
謝國樑表示,洪其德此次酒駕已是第二次犯行,而且還傷人致死,司法機關對於這種累犯行為應從重量刑,不可縱容。上屆修法時,他就主張重罰,但未被採納。
謝國樑表示,現行規定,只有肇事傷人或致死時,才會依刑法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究責,他將提案修正為「只要是酒駕行為,直接處以徒刑」,而不是等到肇事傷害或致死,才用較重的處罰。而對累犯者,也將加重其刑,這樣才能有效杜絕悲劇重演。
🙂 🙂
各位大大們見解如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