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新烏路未開頭燈 近萬張罰單將一筆勾銷
這種就很詭異了..
當初為什麼會設在那邊!?
設那邊到底合不合理!?
既然事後發現不合理.那,當初是誰做的決定!?
當初為什麼會設在那邊!?
設那邊到底合不合理!?
既然事後發現不合理.那,當初是誰做的決定!?
🙂有時後會有疑問,罰錢的目的是真的為了交通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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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後會有疑問,罰錢的目的是真的為了交通安全嗎? | |||
嘿呀 .都麻是盡其所能地搶.
正事不去做.壞人不去捉.
也不把案子破一破.讓壞人不敢犯案
除非你是大官.厲害.三天就給你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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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新烏路未開頭燈 近萬張罰單將一筆勾銷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八日電)新烏路新設數位攝影固定桿後,不少人一進新烏路就可能先吃上一張未開頭燈的罰單,經過地方民意代表不斷反映,台北縣政府也從善如流進行檢討,發現交通標誌的設置確有不易辨識問題,決定近期內行文撤銷近萬張的罰單,數位固定桿也可能移除另設他處。 台北縣警察局近期在各重要路口設置數位監控固定桿,對於各種交通違規進行攝影舉發,引發不少民怨,尤其是新烏路的固定桿竟設在距北宜公路及新烏路口不到二百七十公尺處,也就是民眾一轉進新烏路就可能先吃上一張未開頭燈的罰單。 這突然的罰單讓前往烏來的遊客不滿,更讓往來頻繁的當地居民氣憤,不僅當地民怨四起,就連新店選區的縣議員們也都在縣議會縣政總質詢群起炮轟,台北縣長周錫瑋承諾重新檢討,經縣警局邀集法制、交通等單位會商後認為,固定桿設置地點距路口太近且開頭燈的標誌與附近店家的招牌混雜,不易辨識。 根據法制局等單位意見,縣警局決定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免罰結案,預定十五日以前會行文全國各裁決單位撤銷原舉發案。 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鄭永裕表示,固定桿設置位置既然存有爭議,未來將考慮撤出新烏路,改設置於其他易肇事路段。 他強調,從固定桿自四月十五日設置並展開檢舉以來到六月十一日爆發爭議停止舉發期間,車輛進入新烏路遭舉發未開頭燈的近萬張罰單可望撤銷,但其他如未繫安全帶或跨越雙黃線等違規仍續裁罰,從烏來開出來的對向車輛則因無標誌不明等爭議,包括未開頭燈等各項違規案仍正常舉發。970708 | |||
唉...周錫瑋...😌
他還是上山打老虎跟做做秀好哩~一點建設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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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後會有疑問,罰錢的目的是真的為了交通安全嗎? | |||
美其名是為了交通安全,其實背後真正的目的是補稅收的不足,政府沒錢只好多設陷阱,讓你多違規多開你幾張罰單,
然後就有名正言順的理由跟你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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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就很詭異了.. 當初為什麼會設在那邊!? 設那邊到底合不合理!? 既然事後發現不合理.那,當初是誰做的決定!? | |||
這算不算烏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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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其名是為了交通安全,其實背後真正的目的是補稅收的不足,政府沒錢只好多設陷阱,讓你多違規多開你幾張罰單, 然後就有名正言順的理由跟你收錢. | ||||||||||||
政府搶錢搶的凶...
老百姓苦哈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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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後會有疑問,罰錢的目的是真的為了交通安全嗎? | |||
白天開燈本來就可以降低車禍發生機率..所以一定是為了交通安全..
只是如果表示不清..就真的情有可原..
目前在濱海公路還是很多人開車不開燈..
都應該開罰..
小弟的習慣..傍晚五點過後到隔天凌晨七點間都會開大燈..
白天上高速公路也會開大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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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就很詭異了.. 當初為什麼會設在那邊!? 設那邊到底合不合理!? 既然事後發現不合理.那,當初是誰做的決定!? | |||
別嫌了
如果不是有力人士去抓議員出來平反
現在那個攝影機還在搶錢
這年頭還是得動用關係,不然權利就睡著了
我只要一發動引擎就開燈 好讓別人知道我的車子是在運轉中🙂
20***QA CG7331887 970415 2000 全額 顯示明細
那我這張到底要不要繳?
從1200變2000了
...我也在等
那我這張到底要不要繳?
從1200變2000了
...我也在等
5/31 就是在那被開一張
已經繳了...
能退嗎???????????????????????😡😠😌
已經繳了...
能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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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嫌了 如果不是有力人士去抓議員出來平反 現在那個攝影機還在搶錢 這年頭還是得動用關係,不然權利就睡著了 | ||||||||||||
不是嫌...
是因為這些x頭官員...老是在幹這種偷雞摸狗,不合理的事
卻永遠沒事..不會被追究.....
才敢這樣隨隨便便坑殺百姓...
於
2008/07/10 04:34:1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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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嫌... 是因為這些x頭官員...老是在幹這種偷雞摸狗,不合理的事 卻永遠沒事..不會被追究..... 才敢這樣隨隨便便坑殺百姓... | ||||||||||||||||||||||
這些狗官,那些錄影的設備,不都是外包民間,然後讓民間去作無本生意?沒有利益輸送才有鬼!以前是民進黨那些狗官,
在這種景氣不好的年代下,他們可以吃三井宴,作一些見不得人的事,而小老百姓犯小規,卻一毛錢都跑不掉,有的開計程車的,
全家一天的生活費就這樣泡湯了 ...好了,走了一群狗官,又來了另外一群不同品種的狗官如周xx瑋xx之流的,同樣的,
從來沒有在這種不景氣的年代,替人民想一下;白天沒開大燈,真的需要這樣取締嗎?還是主要的目的是,讓他們的利益集團
輕鬆獲得上千萬的不法利益?
狗官周xx瑋xx下次我再選你,我跟你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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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嫌... 是因為這些x頭官員...老是在幹這種偷雞摸狗,不合理的事 卻永遠沒事..不會被追究..... 才敢這樣隨隨便便坑殺百姓... | ||||||||||||||||||||||
監察院可以開始運作了
不管前朝今朝有冤仇就去報吧
不要讓這些監委吃飽等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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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可以開始運作了 不管前朝今朝有冤仇就去報吧 不要讓這些監委吃飽等領錢 | |||
監委只能彈劾,又不能罷免;官繼續做,錢繼續賺,誰在呼彈劾阿!
話說回來,這些官員可是大部分的民意所選的呢!
所以來批評的只是少數人而已,他哪會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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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狗官,那些錄影的設備,不都是外包民間,然後讓民間去作無本生意?沒有利益輸送才有鬼!以前是民進黨那些狗官, 在這種景氣不好的年代下,他們可以吃三井宴,作一些見不得人的事,而小老百姓犯小規,卻一毛錢都跑不掉,有的開計程車的, 全家一天的生活費就這樣泡湯了 ...好了,走了一群狗官,又來了另外一群不同品種的狗官如周xx瑋xx之流的,同樣的, 從來沒有在這種不景氣的年代,替人民想一下;白天沒開大燈,真的需要這樣取締嗎?還是主要的目的是,讓他們的利益集團 輕鬆獲得上千萬的不法利益? 狗官周xx瑋xx下次我再選你,我跟你同姓。 | ||||||||||||||||||||||||||||||||
升為直轄市罰單直接入縣庫
當然多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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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只能彈劾,又不能罷免;官繼續做,錢繼續賺,誰在呼彈劾阿! 話說回來,這些官員可是大部分的民意所選的呢! 所以來批評的只是少數人而已,他哪會理你! | ||||||||||||
監察院彈劾後,就等於公務員丟官,和罷免差不多吧!?
但對於用選票(選罷法)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縣市長、正副總統...才需同樣用選票來罷免。
其實,台灣公職人員的問題,
大多是用選票選出來的人,任用沒經過國家考試的幕僚,才容易出問題。
這些幕僚在任期內,同樣享有公職的福利,
但若下次若沒選上,就不具公職人員身份了!所以,才會在還有公權力時撈一撈。
若他們的頭兒下次沒當選...可能頭兒自己不在乎,
但若頭兒沒當選,頭兒底下的人就會同時失業了!
至於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員,則可以做公務員做到退休,
除非是自己不想做,頂多是怠忽職守混飯吃,比較少貪污或搞東搞西的。
不要他們搞東搞西,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員才比較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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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彈劾後,就等於公務員丟官,和罷免差不多吧!? 但對於用選票(選罷法)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縣市長、正副總統...才需同樣用選票來罷免。 其實,台灣公職人員的問題, 大多是用選票選出來的人,任用沒經過國家考試的幕僚,才容易出問題。 這些幕僚在任期內,同樣享有公職的福利, 但若下次若沒選上,就不具公職人員身份了!所以,才會在還有公權力時撈一撈。 若他們的頭兒下次沒當選...可能頭兒自己不在乎, 但若頭兒沒當選,頭兒底下的人就會同時失業了! 至於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員,則可以做公務員做到退休, 除非是自己不想做,頂多是怠忽職守混飯吃,比較少貪污或搞東搞西的。 不要他們搞東搞西,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員才比較爽... | ||||||||||||||||||||||
講相反了吧...政務官比經過國家考試的事務官爽多了吧..
我算給你看
1位職位中上(簡任13職等以上)的政務官,月薪約20萬,幹8年公職,領薪=20x12x8=1920萬,退職金=年資x月薪=20x8=160萬,年終獎金1年2.5月=20x2.5x8=400萬,合計約2480萬...
1位普通委任至薦任公務員(3-9職等左右)月薪平均約4萬,幹25年才能退休領退休金,領薪=4*12*25=1200萬,退休金約400萬,年終獎金1年2月=4*2*25=200萬,合計約1800萬....
政務官只幹8年公職比一般事務官幹1輩子領的還多,而且出事麻都叫底下背,只需出張嘴吧,實際是底下在做,攬功諉過,還可運用高位增加自己人脈,誰比較爽???
今天已收到掛號寄來的撤銷舉發並予退款的公文了。
令人遺憾的是,台北縣政府警察局很官僚,來文要求車主至原到案處所辦理退款事宜,毫不顧慮外縣市民眾的感受。該單位理應知曉權宜變通,以寄發支票、匯款轉帳等方式來處理退款才是,如此不僅可避免車主勞頓,而且也有助於節能減碳。
憑良心講,周縣長是有在做事的人,但在「天下雜誌」全台縣市長滿意度大調查中卻連續二年敬陪末座,理由何在? 以本案觀之,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濫開上萬張罰單,擾民在先;退款亦不知便民,累積民怨在後,難怪周縣長民調節節下滑了...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八日電)新烏路新設數位攝影固定桿後,不少人一進新烏路就可能先吃上一張未開頭燈的罰單,經過地方民意代表不斷反映,台北縣政府也從善如流進行檢討,發現交通標誌的設置確有不易辨識問題,決定近期內行文撤銷近萬張的罰單,數位固定桿也可能移除另設他處。
台北縣警察局近期在各重要路口設置數位監控固定桿,對於各種交通違規進行攝影舉發,引發不少民怨,尤其是新烏路的固定桿竟設在距北宜公路及新烏路口不到二百七十公尺處,也就是民眾一轉進新烏路就可能先吃上一張未開頭燈的罰單。
這突然的罰單讓前往烏來的遊客不滿,更讓往來頻繁的當地居民氣憤,不僅當地民怨四起,就連新店選區的縣議員們也都在縣議會縣政總質詢群起炮轟,台北縣長周錫瑋承諾重新檢討,經縣警局邀集法制、交通等單位會商後認為,固定桿設置地點距路口太近且開頭燈的標誌與附近店家的招牌混雜,不易辨識。
根據法制局等單位意見,縣警局決定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免罰結案,預定十五日以前會行文全國各裁決單位撤銷原舉發案。
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鄭永裕表示,固定桿設置位置既然存有爭議,未來將考慮撤出新烏路,改設置於其他易肇事路段。
他強調,從固定桿自四月十五日設置並展開檢舉以來到六月十一日爆發爭議停止舉發期間,車輛進入新烏路遭舉發未開頭燈的近萬張罰單可望撤銷,但其他如未繫安全帶或跨越雙黃線等違規仍續裁罰,從烏來開出來的對向車輛則因無標誌不明等爭議,包括未開頭燈等各項違規案仍正常舉發。97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