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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律給他的信函看來 只是代為表達台本希望mobile 01將相關文章刪除的"期待" 並沒有提出其他的控訴 或是要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的計劃 這有點立場宣示的味道 沒有任何約束力及法律上的問題 不必因為是理律法律事務所發函就自亂陣腳 如同消費者可以在01上自由發表自己在事件中的情況 台本也有宣示立場的自由 只是它是以理律法律事務所為代理人發函管理員 沒什麼大不了的啦 | |||
我認為是台本的態度問題, 想要解釋, 可以用電話, 可以用MAIL, 可以由公關出面請人家喝咖啡,
委託律師事務所發律師信是什麼意思, 台灣的社會對律師信的看法是什麼, 根本就是恐嚇嘛,
標準的店大欺客, 不可取不可取
更誇張的應該是『HONDA不會作上網回應這種不入流的事.......』,不知是真是假?
😞😞😞
於
2008/09/18 19:37:00
發文
你真種,請你非去北京拿著國旗,拿著台灣獨立,胡錦濤下台的布條,那才是真英雄,
去到別的國家,沒有人想惹事,更不想被關在牢裡,沒有出過國的請不要在那裡噴口水
看了就想吐
😠
去到別的國家,沒有人想惹事,更不想被關在牢裡,沒有出過國的請不要在那裡噴口水
看了就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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