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麼辦?有誰能告訴我?
兩年前我買了一部METROSTAR2.0營小客<br>在今年九月和十月 車一修再修 修了四五萬 修到我的經濟狀況越來越糟糕 而每個月二萬一的貸款還有一年才能繳清 經再三考慮在上星期六和車行老闆口頭談妥價錢27萬同時也將車留置車行 準備今天簽買賣合約 結果老闆發現我的車況不佳 不願簽合約 要我先將車修好後再說 待車修好後又得花一萬左右 我現在好困惑好矛盾 車修了後是繼續開 還是依原先的決定給賣了這兩個月來我的精神壓力好大好大!瀕臨崩潰!<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