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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華苑(surgeon)

2009/03/09 13: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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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734 IP 189.2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user (北窗伏龍) 所寫
回應 cargogo (CARgogo) 所寫

藏鏡人說 :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
這傢伙說 :別人的違規就是我的外快.

😵

這是黑白郎君說的..............😆


黑白郎君-狂傲不羈、極為自負的錚錚鐵漢,四處挑戰武林中盛名的角色,以別人的失敗為快樂,快意恩仇、置生死於度外,有過人的膽識、氣魄,乃布袋戲當中最富盛名的角色之一。
名稱:黑白郎君
本名:南宮恨
性別:男
詩號:傲笑天地間,黑白兩不分;馬車幽靈影,瀟灑一郎君。
代表性名言: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
初登場:霹靂金光 (電視時代)
仇敵:網中人
朋友:素還真、海殤君、金小開
師父:七欠、八缺
武學:收化運發、一氣化九百、五絕神功、離合並流、地煞七十二招、水寒魂、七十二地煞綜合一氣、鬼指扣魂、三陰破陽鬼風刀、綿指十八扣、地雲行左、黃沙怒音揚
兵器:幽靈魔刀、陰陽扇
所有物:日月珍珠冠
座騎:幽靈馬車

資料來源:霹靂網

zzchen(zzchen)

2009/03/09 15: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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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996 IP 90.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車號/證號 單號 違規日 罰鍰 期別 顯示明細
FZ***98 1609125 910104 1200 全額 顯示明細
FZ***98 1573783 910103 1200 全額 顯示明細
FZ***98 1610403 910103 1200 全額 顯示明細
FZ***98 1611089 910102 1200 全額 顯示明細
FZ***98 50395255 901231 600 全額 顯示明細


我應該也被他荼毒過,根據單號 ,3天內他至少開了2000-30000張罰單😞

zzchen(zzchen)

2009/03/09 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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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080 IP 90.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zchen (zzchen) 所寫
車號/證號 單號 違規日 罰鍰 期別 顯示明細
FZ***98 1609125 910104 1200 全額 顯示明細
FZ***98 1573783 910103 1200 全額 顯示明細
FZ***98 1610403 910103 1200 全額 顯示明細
FZ***98 1611089 910102 1200 全額 顯示明細
FZ***98 50395255 901231 600 全額 顯示明細


我應該也被他荼毒過,根據單號 ,3天內他至少開了2000-30000張罰單😞



補充一下
機車停在台北車站旁的一塊空地,應該是現在永雄在開發的那一塊地,當時只是一塊空地,應該有好幾百台的機車都停在那裏
我停好車就搭車去新竹,結果一星期回來後就被開了5張單,1月3日還被開2張,本來不想繳,現在收到強制執行通知,我看只好繳了😩

gggg(ghchiu2002)

2009/03/09 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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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083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猜測不是用攔人開單而是用照相機偷拍的方式,不然一年2萬多張不太可能.警察捉惡意故意違規應該給他鼓勵,但若是為了開單而開單則值得探討!!

九隻鬼頭刀(devildodol)

2009/03/10 13: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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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851 IP 8.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alelin_tw (變調的探戈) 所寫
回應 devildodol (電動玩具店裡的賽車手) 所寫
剛中午才和同事討論過,所以有感而發,
純就事論事,得罪請見諒。

我倒認為北市員警認真執法是值得讚許的,
反倒是那幾個議員的動機才是可議的。

違規應被糾舉,這本來才是常態吧!
如果違規應該不被抓到,那對倒楣被抓的不是更不公平。
至於法規是不是太嚴,這是立法者的責任,
不應該歸咎給執法的警察吧!

警察能認真執法是好事,
台北市的交通狀況明顯要比鄰近的北縣、桃縣要好多了。
🙂

當同一個路口每天多次發生同樣違規,就不一定是違規人的錯,路口設計規劃不當才是錯過.


變調大的論點我同意,
路口設計規劃不是警察的責任啊!
🙂

東瓜(gogogo123)

2009/03/10 13: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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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857 IP 92.13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沒人性😡😠😞😡太超過了😞

九隻鬼頭刀(devildodol)

2009/03/10 13: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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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866 IP 8.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oaa (阿Q) 所寫
回應 devildodol (電動玩具店裡的賽車手) 所寫
剛中午才和同事討論過,所以有感而發,
純就事論事,得罪請見諒。

我倒認為北市員警認真執法是值得讚許的,
反倒是那幾個議員的動機才是可議的。

違規應被糾舉,這本來才是常態吧!
如果違規應該不被抓到,那對倒楣被抓的不是更不公平。
至於法規是不是太嚴,這是立法者的責任,
不應該歸咎給執法的警察吧!

警察能認真執法是好事,
台北市的交通狀況明顯要比鄰近的北縣、桃縣要好多了。
🙂


我實在很想請問你?
警察的工作就只有開單嗎?
沒有其他的勤務嗎?
難怪治安越來越差!😰


還是就事論事,
該名員警不是"交通隊"的嗎?
所以他職務上本來交通勤務就比較重吧!

況且我們也不清楚他實際勤務內容為何,
如果他是負責將定點測速、闖紅燈相片開單逕行舉發呢?
其實一些明星級路段的測速照相器,一天相片就可以破百。
🙂

七兩半(babyface)

2009/03/10 13: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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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960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忘記之前被開什麼最便宜以600塊計算

2.4萬*600=14400000

業績真好😠😠😠
點的是煙 抽的卻是寂寞 開的是酒 喝的卻是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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