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是最好的實例😰
真大一隻 😲
不過重力加速度下-攻擊力真猛 😰
車主也很無奈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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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愛車 PREMIO 2.0G (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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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可以請國賠吧...樹是政府的?😆 |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國字第1號民事判決
高雄市一名文姓男子,三年前騎車行經馬路時,被路旁椰子樹所掉下來的葉片砸到頭,而導致腦震盪,醫藥費就花費了新台幣三十多萬元,還罹患了憂鬱症。事後向市府求償,法院認為市府只須賠十八萬,讓文先生感嘆金額太少。
據了解,文姓男子被椰子樹葉打到頭後,因樹葉擋住了視線,而撞上了前面的機車,造成腦震盪。文姓男子認為,雖然法院判決市府有責任賠償,但它求償的費用是九十二萬,法院只判十八萬實在太少,他所受的精神損失根本不止如此。而市府的養工處坦承疏失,強調今後會加強巡視檢查。
法界人士表示,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的方法,則依據該法第7條第1項規定,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另參照國家賠償法第24條施行細則第1項規定,賠償義務機關得在一定金額限度內,逕行決定賠償金額;倘若賠償義務機關認應賠償金額,超過所定限度時,應報請其直接上級機關核定後,始得為賠償決定。此外,國家賠償責任,依據最高法院85年台上字第2776號民事判例意旨,採無過失主義,即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並因此欠缺致人民受有損害為其構成要件,非以管理或設置機關有過失為必要。
無名 http://www.wretch.cc/mypage/chenyuhan
這一台是什麼車阿??
車頂也太脆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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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慘慘。。。😵 | |||
好像是TOYOTA ALTIS 7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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