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法官大人在想什麼

㊣愛錢碧㊣(6300)

2009/06/19 08: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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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80 IP 189.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桃園有一名劉姓男子,日前開車時,莫名被後方一輛轎車高速撞擊,造成下半身癱瘓,肇事車輛裡坐的是一男一女,女的先承認開車,後來翻供說是頂替,她無罪確定後,檢方起訴男子,法官最後又判他無罪,形成「車子不知是誰開的」的幽靈駕駛,因為法官認為,車禍當時兩人都已經下車,又沒有目擊者看到誰開車,才無法判定兇嫌,但劉姓男子和檢方不服,還要再上訴追查真相。


不管是上床、上輪椅,全身癱瘓,已經年近70的劉先生,都得需要家人幫忙,因為3年前一場車禍變成這副模樣,肇事者卻獲盼無罪,家屬怎麼吞的下這口怨氣。

記者:「這誰的車子?」家屬:「我爸開的,他被撞到,撞到車馬上翻。」記者:「馬上翻車?」家屬:「對,整個翻過去。」

3年前,劉先生開車途中,突然遭到後方車輛追撞,車上一男一女因為都有喝酒,加上女子先坦承自己就是駕駛,但事後又翻供,說她是頂罪的,照理說,車上另一名男子應該就是肇事者,但法官最後卻判男子也無罪。

劉先生:「很生氣!被撞成這樣,我一個好好的人,被撞成這樣,整個癱瘓,(肇事者)居然判無罪。」劉太太:「他們把我先生撞成這樣,都裝做不知道,也沒來道歉,來慰問一下都沒有。」

把人撞癱瘓的車禍,最後居然判決沒人開車,著實太扯!只因為警方趕到現場,車上兩人都已下車,無法確定到底誰開車,加上沒有目擊者,造成這樣的矛盾判決。桃檢檢察官:「一開始對這名秦姓男子,提起公訴,另外桃園地院的判決,卻對這男子判決無罪。」

但家屬質疑,難不成是幽靈開車嗎?檢察官也認為,法院判決太離譜,決定上訴,務必追查,到底是誰開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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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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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深不知處(hys0124)

2009/06/19 08: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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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86 IP 9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件事真的很吊軌.....

兩個人都無罪故然不對....不過兩個人都有罪,不也造成冤判.....

如果我是法官,我也不知怎麼判....😰
Life takes its hues from the color of your mind.

㊣愛喜碧㊣(lan19761019)

2009/06/19 08: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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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92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趁四下無人時也把法官撞一撞吧,凡正照他判決,無第三者目擊,罪不成立,無罪釋放

窮學生(鍵盤車手)(firegl)

2009/06/19 08: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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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13 IP 250.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過份ing😠
景氣好還是有人倒,景氣壞還是有人賺

小麥麥(spitz13)

2009/06/19 08: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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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48 IP 189.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ys0124 (雲深不知處) 所寫
這件事真的很吊軌.....

兩個人都無罪故然不對....不過兩個人都有罪,不也造成冤判.....

如果我是法官,我也不知怎麼判....😰

就讓他們兩個自己決定,看誰要出來擔...😠

表哥(a89416503)

2009/06/19 08: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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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58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樣的判決也行阿~~😲
女王說我背影比較帥~~~~~

散仙仔(samdalin)

2009/06/19 08: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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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62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那台車應該裝有李麥克"夥計"系列的行車系統吧!
法官應該是老一輩的"夥計"迷吧!😡

不懂車(lucky70)

2009/06/19 08: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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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69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an19761019 (㊣愛喜碧㊣) 所寫
趁四下無人時也把法官撞一撞吧,凡正照他判決,無第三者目擊,罪不成立,無罪釋放

這個案例,不是有頂替女生的證詞嗎? 😲

大祥(aserking)

2009/06/19 08: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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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71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責任最大應是警察與檢察官,沒有仔細調查、蒐證
法官責任比較少--不過也夠瞎的
這是什麼社會啊

jameswu(thtjames)

2009/06/19 08: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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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78 IP 252.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太誇張了
😠😠😠

Lucifer(ethen1)

2009/06/19 08: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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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07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woo大去判都判的比這法官好!

小不點(small_not_point)

2009/06/19 09: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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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10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知那對男女的關係是甚麼

但不管怎麼樣
先判那女的有罪
因為她前後供詞不一
就有偽照文書、詐欺、防礙公務...之嫌(這要請專業人士說明)

再來
那對男女都喝酒
搞不清楚是誰開車
所以兩個都有嫌疑
為了防止串供
分別羈押禁止
(比照某人,找各種理由,無論是非,一直羈押,台灣司法可以做到的...)
並分別凍結兩人資產,直到案情釐清

台灣司法就是無能
長官關心,無所不用其極...
死老百姓的案子,就不要惹事最好,判得模模糊蝴,無是無非...就沒事...
😡

Lucifer(ethen1)

2009/06/19 09: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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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45 IP 24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也是跟小不點大觀點一樣

兩個先收押起來
自然就會供出是誰撞的
另一個再用偽證起訴

螺絲起子(owalay)

2009/06/19 09: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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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76 IP 9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女的先承認開車,後來翻供說是頂替

這女都可以先判刑了吧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富江(jc165)

2009/06/19 09: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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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77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警方到場時
觀察一下座位的位置再比照該男女的腿長及身高
大概就可以看出車是誰開的

再來
一般女性如果有化裝
出事之後
方向盤及駕駛座應有化妝物品殘留

要不然
捉過來測個謊應該也是個方法

還是要在堂上用刑?
來個滴血認親?
唉咱們的法官啊...😩

我是人,我反核,(k8420247)

2009/06/19 09: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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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82 IP 253.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走 走 走... 湊4個人來去撞法官

之後一口同聲都說沒開車...
聖嚴法師:無事忙中老,空裡有哭笑,本來沒有我,生死皆可拋 [菩 提 本 無 樹 明 鏡 亦 非 台 本 來 無 一 物 何 處 惹 塵 埃]

被遺忘的孤燈(hollycom)

2009/06/19 09: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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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95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建議有毒到
不過我喜歡
😆

回應 small_not_point (小不點) 所寫
不知那對男女的關係是甚麼

但不管怎麼樣
先判那女的有罪
因為她前後供詞不一
就有偽照文書、詐欺、防礙公務...之嫌(這要請專業人士說明)

再來
那對男女都喝酒
搞不清楚是誰開車
所以兩個都有嫌疑
為了防止串供
分別羈押禁止
(比照某人,找各種理由,無論是非,一直羈押,台灣司法可以做到的...)
並分別凍結兩人資產,直到案情釐清

台灣司法就是無能
長官關心,無所不用其極...
死老百姓的案子,就不要惹事最好,判得模模糊蝴,無是無非...就沒事...
😡
================================= 看不起別人並不會讓自己更進步 無法承認別人進步 我們就無法進步

uu(uu1234)

2009/06/19 09:21:54

發文

#1112613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先前補習班老師說"現在連貨車司機都可以考上法官",所以,對於這種判決也一點都驚訝!!!

這種法官判決跟先前襲胸不超過10秒鐘,有何不同~~~

好色的丫本仔(linexking)

2009/06/19 09:37:46

發文

#1112709 IP 246.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那台車是誰的啊,不管是不是當事人的,借車給人出事,也要連帶責任
法官是不是腦袋裝水😝

不懂車(lucky70)

2009/06/19 09:37:53

發文

#1112710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u1234 (uu) 所寫
先前補習班老師說"現在連貨車司機都可以考上法官",所以,對於這種判決也一點都驚訝!!!


你這樣比喻,會很傷貨車司機的心喔😞

ROY(royc93)

2009/06/19 09:39:47

發文

#1112715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c165 (富江) 所寫
警方到場時
觀察一下座位的位置再比照該男女的腿長及身高
大概就可以看出車是誰開的

再來
一般女性如果有化裝
出事之後
方向盤及駕駛座應有化妝物品殘留

要不然
捉過來測個謊應該也是個方法

還是要在堂上用刑?
來個滴血認親?
唉咱們的法官啊...😩



讓人看了真是說不出話來,好樣的法官。

看一下方向盤的指紋,最多的那一個就是當時開車的人。

看來法官可能跟那兩個男女有某種關系。

台灣的法官就是有這種的,那句成語怎說,

一顆大便,一鍋粥。(小弟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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