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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各位看看,這十幾二十年,台商在兩岸的名聲都是被自己搞爛的 😌😌 連循規蹈矩的台籍苦勞工都受到波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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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在21日對6名死囚執行槍決,兩公約執行監督聯盟直批法務部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6條、第4項有關赦免權的規定,且法務部不斷試圖混淆視聽,因此將對法務部長曾勇夫提出非法殺人之訴。 兩公約執行監督聯盟25日召開記者會直指曾勇夫應為了違反公約下台負責,並在新聞稿指出,總統馬英九已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已合法化,因此兩公約的規定皆等同於法律。 新聞稿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一條為「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力。」因此法務部執行死刑前必須考量是否違反該規定,且須由總統公開駁回特赦與減刑聲請。即使曾勇夫強調,死刑尚未廢除,仍須依法執行,但此舉明顯違反兩公約。 另外,召集人高浦成表示,2010年4月間,他們將死囚的減刑聲請書,全寄予馬英九,卻未收到任何回應。且在死刑執行期間,許多人一副正義得以伸張的痛快模樣,但法治社會可以不管法治嗎?而法務部日前曾批評國際干預我國內政,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廖福特表示,這種說法實在粗糙,只有大陸才會說出這種字眼。 高浦成表示,未來將向監察院要求彈劾曾勇夫,並考慮對他提出謀殺罪告訴。 http://www.nownews.com/2012/12/25/301-2885706.ht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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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不會沒有煞車痕,會變成一段有,一段沒,一段有,這樣一直循環 沒煞到ABS作動才會沒煞車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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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會追到誰? 超級大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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