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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妳這麼回應只能說失望,妳依舊沒誠懇的針對問題回答,為什麼要妳將提告賓士的訴狀內容公開於網路上供大家評議,那是因為裡面有詳細記載事件過程與各項證據還有最重要....妳要求對方賠償的金額與項目。口口聲聲說自己經得起考驗,卻始終不敢公開內容詳情,說話也只挑對已有利方面說,想充分利用網友的單純來替自己造勢並達到目的。昨天新聞許多人皆有看到,但妳怎麼沒當場說出妳們車上2人還跟賓士各要求1千多萬訴求《請參閱兇悍南港刑警隊篇第9頁,光妳就要求1780萬吧》 既然妳於網路都言明已授權律師可供人參詳訴狀內容,那就請妳叫律師貼上比較不勞妳麻煩《事務所都有一堆助理協辦事務,拜託別再用律師很忙這種爛藉口》 自己老老實實的貼上全部訴狀內容才能贏得大家對妳的尊重,因為若內容真如妳所言我相信力挺網友會更多,畢竟這是指標性案件 但是>>>>>>>>>>>>>如果內容非妳在這所言,那妳就得坦然接受大家的檢驗 對妳態度由起初的支持轉向起疑關鍵有概略有下列幾點 1.原先說妳已繳款完但賓士不還車也不讓妳看車,但自己卻又在兇悍南港刑警隊篇中說溜嘴,賓士原要賠償妳一輛新車但是撞毀車輛需要歸回原廠,《這要求本來就合情理》至於不還車的說法自己又在兇悍南港刑警隊篇13頁引用妳言『現在錢都繳完了,賓士車硬ㄠ、硬掰,不過會有雨過天晴的時候,我現在可以請拖吊把車從南港拖回來,不過我不這麼做,我要賓士親手交給我』前言不對後語,事後又硬ㄠ是要台灣賓士還車而非德國😵請問這有差別嗎😞立場實在令人起疑 2.妳捨棄對己正常有利搜證方式。民事求償訴訟需自己提交有利證據以供庭上判斷,既然賓士肯還車而妳也不信任對方檢驗數據,那未何不敢在雙方見證下要回車體封存轉交妳認為合格的第3公證機構做檢驗,因為這檢驗數據會關係到妳將來如何法庭中有利反駁對方證據力,如果是正常人早就如此做法,妳明知而不作為讓人不解😌 3.既然敢說行事光明,還是請妳將妳所提告訴狀公開《這非刑事案沒什麼偵查不公開問題,只要當事人同意即可》讓大家明白知道整件事情經過與與我們應知而不知的內容,妳拿著大旗處處口喊要維護台灣人尊嚴消費者權利,現在就請妳光明正大公開內容,讓廣大網友來見習一次如何對抗大鯨魚經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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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轉到新聞台, 有播一個女生帶民眾去某間汽車公司抗議, 請問這是舒姜的事件嗎? 對不起沒有圖,請自行看今天的新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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