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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ik9021)

2000/09/27 1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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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收到交通罰單時,的確可以用吊扣駕照來代替,處理的過程為:在罰單到期日前需至罰單上載明的應到案處所聲明無力繳納該筆罰款〈即需填寫一切結書,監理站有此表格〉,然後監理站承辦人員會將你的駕照扣押,並給你一張吊扣執行單,以為日後領取駕照憑證。但須注意:吊扣期限為三個月〈一張罰單〉,如是一般罰單〈罰金為600元者〉建議繳錢算了,若是在高速公路被開的單子〈金額3000以上〉,吊扣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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