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2/06/05 10:35:54
發文IP 239.253.*.*
於
2012/06/05 10:37:25
發文IP 239.253.*.*
於
2012/05/30 13: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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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2/05/30 13: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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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2/05/30 13: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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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掛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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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看到在地機車直衝.....想跟著走 😩 | |||
於
2012/01/06 1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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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2/01/06 10: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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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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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建議要買大型7人座的才會舒適 | ||||||||||||||||||||||||||||||||||||||||||||||||||||||||||||||||||||||||
於
2011/11/20 0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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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1/11/20 00: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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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座比較實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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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車行收購約142萬上下,自己賣可多賣個6-8萬左右 | ||||||||||||||||||||||||||||||||
於
2011/11/20 00:29:00
發文IP 246.171.*.*
於
2011/11/20 00: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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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1/11/20 00:35:02
發文IP 24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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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換C200囉😀 因為里程過高所以10年車行收購約70萬上下,自己賣可以多賣個1-2萬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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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的車跑14萬多公里是計程車嗎?里程超過一般平均里程對於價格就會有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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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AMG 是CLASSIC還是AVANTGARDE等級?代理商還是貿易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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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電視新聞(縮泥~我忘記是哪一台),所這四人手持棍棒下車 .... 😇 那個...... 上次是誰說要開車衝撞碾過去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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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對了 建議那位員警出來選總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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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被教訓過的樣子! ? | ||||||||||||
於
2011/09/21 13:16:25
發文IP 239.253.*.*
於
2011/09/21 13:16:52
發文IP 239.253.*.*
於
2011/09/21 13: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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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 三菱車主應剛從駕訓班路口出來 未到雙黃線 但本車不想讓 只好演變成這樣 應可讓 卻不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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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原事件經過 國道攔車毆人 起訴5嫌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7日電)國道3號後龍路段7月初發生貨車司機遭人攔下毆打,導致後方遊覽車閃避不及追撞上槽車,苗栗地檢署今天以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5名嫌疑人,並具體求處1年不等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24歲江姓男子7月8日上午在國道3號高速公路香山交流道處,因與宏進交通公司車輛發生行車糾紛遭圍毆懷恨在心,隔天上班在同一路段,遇見同屬宏進公司的貨運槽車,於是連絡林姓同事,找來另1林姓和2名鍾姓友人一起助陣報復。 起訴書中指出,5名嫌疑人分乘2部自小客車,行駛到由許姓男子駕駛的槽車前方和左側,以減速方式逼迫許在後龍收費站前南下121.7公里處外側車道停車,隨後下車以木棍、徒手毆打許姓駕駛,眾人毆打數分鐘後發現打錯人,才罷手離去,江姓主嫌離開前還敲毀槽車後照鏡。 檢方指出,5嫌駕車離去後,因槽車許姓司機疼痛無法駕駛車輛,後方1輛遊覽車行經該路段因閃避不及追撞上槽車,造成10多人輕重傷送醫。 警方循線逮捕江姓男子等5名嫌疑人,檢察官認為5人僅因私人糾紛,竟在公眾往來頻繁的國道高速公路上攔車打人,無視他人安危及法治,惡性重大,「簡直太囂張」。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李嘉表示,檢方今天偵查終結,分別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傷害、強制、損毀等罪嫌將5人提起公訴,其中江姓主嫌求處有期徒刑1年6月,林姓同事及3名共犯分別求處1年2月及1年有期徒刑,以示懲戒。10008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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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鎮暴槍 到底合不合法? 如果被這種惡煞攔車要打你的時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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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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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不提633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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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看官網先發預測改了..撤下Wang 但也沒貼上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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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車主應該也是邊開車邊打手槍吧😆😆😆 | |||
於
2011/06/16 09:34:24
發文IP 239.253.*.*
於
2011/06/16 09:50:22
發文IP 239.253.*.*
於
2011/06/16 09:51:52
發文IP 23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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