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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中的我(wertyu)

2008/04/16 15: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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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054 IP 35.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路面修整前三個月公告周知
否則路面ㄧ鋪好
半年內不准任何工程開挖
另外路面剛鋪好
辛苦ㄧ下各地方首長
立即親身到場拿尺出來量是否合乎標準
不行就立刻打掉重做
工程款依規定給付
而不是工程一做好就給錢
扣尾款根本不痛不癢
幾次之後包準路面ㄧ路平坦
只是真的這樣做
按照台北市民的高水準
包準落選
前往討論:郝龍斌:道路不平 市府之恥


車中的我(wertyu)

2008/04/02 12: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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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938 IP 35.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高捷網站http://www.krtco.com.tw/service/service-4_2a.aspx
依大眾捷運法 第 50 條第九點
於大眾捷運系統禁煙區內吸煙;或於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 或檳榔經勸阻不聽,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同時
有鑑於裁罰作業之需要,本府為處理旅客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及第50條之1事件,已於96年11月12日公告「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及第50條之1事件裁罰基準」,並自公告日起生效實施。相關裁罰基準內容將公告於本府捷運局網站(http://mtbu.kcg.gov.tw/index-c.php)
不知尼斯可有看見?

前往討論:又一件白癡官員規定,喝水開1500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