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收費 是否官商勾結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聯勤金門地區支援指揮部運輸港灘中隊
到底是怎麼簽約的😌😵😠
😠 😠 😠 😠 😠 😠
車壞了還可以修,人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訂這合約的高官們~~真令人佩服!!!! 這合約都簽得下去!!!😝😝
給錢照契約, 為什麼罰款就不用照契約?
於
2013/10/04 08:09:47
發文
於
2013/10/04 08:09:47
發文IP 243.43.*.*
依照契約.....[生氣]挖企你老xx[吐舌頭]
妳怎麼不依照契約罰款[怒火]
看[吐舌頭][吐舌頭][吐舌頭]
於
2013/10/04 08:10:07
發文IP 243.43.*.*
依照契約.....[生氣]挖契你老xx[吐舌頭]
妳怎麼不依照契約罰款[怒火]
看[吐舌頭][吐舌頭][吐舌頭]
妳怎麼不依照契約罰款😠
看😝😝😝
| |||
到底是怎麼簽約的😌😵😠 | |||
簽名+蓋章😇😆😆
| |||
羅淑蕾指出,國道全面計程收費後,國庫一年收益短缺30億元,但一整年付給遠通公司的手續費,卻由未全面實施之前的10億元增加為16億元,整整增加6億,讓遠通公司成了最大的贏家;她直言,高公局根本就是想盡辦法讓遠通獲得好康。除此之外,就連國道儲值的利息也歸遠通公司所有,羅淑蕾不解地說:「怎會訂出如此契約?」 | |||
賺那麼多,罰款可以先繳一繳了吧...😠
同是天涯愛車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要收歸國有立院直接決議就好啦,提幾個意見就報新聞...
直接修法廢除BOT吧,其他通通充公
直接修法廢除BOT吧,其他通通充公
| |||
到底是怎麼簽約的😌😵😠 | |||
關商勾結作品😆
😆😆
| |||
大概可以猜到合約是怎麼來的了!! 官員翹腳捻鬍鬚,翹二郎腿上班,合約就交代遠通擬。 擬好的合約在直接呈報既可,官員的薪水照領,退休後再安排到遠通當個有給職的顧問...😆😆 這....國營企業常有的吧 | |||
合約用印前還是要有官來審核(雙方都是),可能是雙方態度的差異: 公務員 v. 私人營利機構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
天地玄法定乾坤,山河江嶽耀吾門。運機巧變藏虛實,廣化萬物道長存。
於
2013/10/04 14:19:15
發文
於
2013/10/04 14:19:15
發文IP 252.219.*.*
有沒有官商勾結,有沒有圖利財團...
這....根本不用打上問號嘛[怒火]
話說...這合約....到底是誰簽的啊[生氣]
不過更厲害的是,遠通關係夠好,不管誰當家都沒人敢動他就是[頭暈]
於
2013/10/04 14:21:33
發文IP 252.219.*.*
有沒有官商勾結,有沒有圖利財團...
這....根本不用打上問號嘛[怒火]
話說...這合約....到底是誰簽的啊[生氣]
不過更厲害的是,遠通關係夠好,不管誰當家都沒人敢動他就是[頭暈]
三不五時就有立委官員出來對ETC的種種不公平現象放砲
但好像根本沒這回事一樣....違約罰金依然一毛都拿不到
政府還倒貼國庫的錢幫遠通衝高ETC使用率[很悶]
這....根本不用打上問號嘛😠
話說...這合約....到底是誰簽的啊😡
不過更厲害的是,遠通關係夠好,不管誰當家都沒人敢動他就是😵
三不五時就有立委官員出來對ETC的種種不公平現象放砲
但好像根本沒這回事一樣....違約罰金依然一毛都拿不到
政府還倒貼國庫的錢幫遠通衝高ETC使用率😞
於
2013/10/04 15:08:38
發文
| |||
之前遠通不是要以一元賣給政府嗎?問他現在賣不賣!!! 如果不賣.該罰的是不是.應該罰一罰.才讓他上路!!!!!😞 | |||
如果大家都知道官商勾結, 但沒有證據, 好像也沒甚麼辦法...
如果大家都知道官商勾結, 而且證據超級多, 甚至可以說罪證確鑿, 但結果還是沒事...
這就厲害了................
😞 😞 😞
Civic 1.8 EX-S + 215/45/17 GR90 + Buddy Club 17" (7KG) + Accord 3.0 caliper + 303mm brake disc
抗爭..
聯勤金門地區支援指揮部運輸港灘中隊
【台灣醒報記者徐欽盛台北報導】「國道全面實施計程收費後,國庫少了30億,遠通公司賺6億,甚至ETC儲值的利息,最後還歸遠通公司所有!」立委羅淑蕾3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國道全面計程收費後,最大受益者就是遠通公司;她直言,高公局想盡辦法讓遠通拿到好處。交通部長葉匡時回應,目前交通部完全是依照契約在執行,契約是否可以再調整,交通部會再做研究;對於成本與利益分析,交通部也會做一個完整的書面說明。
羅淑蕾指出,國道全面計程收費後,國庫一年收益短缺30億元,但一整年付給遠通公司的手續費,卻由未全面實施之前的10億元增加為16億元,整整增加6億,讓遠通公司成了最大的贏家;她直言,高公局根本就是想盡辦法讓遠通獲得好康。除此之外,就連國道儲值的利息也歸遠通公司所有,羅淑蕾不解地說:「怎會訂出如此契約?」
對此,葉匡時解釋,交通部目前完全是依照當時的契約在執行,至於BOT的方法是否恰當的卻值得商榷,契約是否可以再調整,交通部會再做研究。他也坦言,ETC的合約簽署至今受到很多人的質疑,司法單位也曾經調查過。交通部會委請高公局把ETC建置過程,到底遠通出了多少錢,國家未來會省多少錢的部分,做一個完整書面說明。
高公局局長曾大仁表示,計程收費是大家的共識,且具有公益性,遠通公司手續費的增加是隨著利用率的提升而改變;ETC儲值利息由經營公司遠通所有,則是根據契約的招標條件來執行。
「強迫所有的民眾使用ETC,並將手續費全部奉送給遠通公司!」立委楊麗環憤怒指出,國道是政府花錢去建的,維修也是政府做的,遠通公司只要架個感應器,總共才花3億元,一年卻可以淨收18億元,11年後就可以淨收198億元,這到底是哪門子的生意?至於ETC儲值的利息歸遠通公司所有,楊麗環認為,就算解約賠款都還划得來,為何交通部不收歸國有,卻要剝削所有民眾的血汗錢?
圖說:高公局局長曾大仁(右)表示,計程收費是大家的共識且具有公益性,遠通公司手續費的增加是因隨著利用率的提升也改變的,ETC儲值利息由經營公司遠通公司所有,這是根據契約的招標條件來執行。(Photo by 徐欽盛/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