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達人 200罰單只繳過1張!
那是因為S感應線圈不準才不用罰,若是遇到K頻等等之類的還是得照罰...
於
2008/01/21 22:27:58
發文
有閒的人才會去申訴100多張照片吧😰
相信一定很費時又消耗精神
相信一定很費時又消耗精神
他也被開太多張了巴!
看到測速都不停嗎?
還是台灣罰的不夠重老美罰的比較重
所以在外國就乖乖的...
看到測速都不停嗎?
還是台灣罰的不夠重老美罰的比較重
所以在外國就乖乖的...
我們這種小老百姓就只知道乖乖去繳...
誰會無聊到為了這去找一堆漏洞來免罰。
誰會無聊到為了這去找一堆漏洞來免罰。
TDCI是台屌車
| |||
有閒的人才會去申訴100多張照片吧😰 相信一定很費時又消耗精神 | |||
不會,網上就可以申訴,跟你回應花的時間就夠申訴了,
等他們回函後,不服就送交通法庭.
我之前也因在快速道路被照相罰超速,經送交通法庭申訴,
那隻測速不合理的限速牌現在被拔了,我只寫了2次申訴單.
不合理就要抗議,我不是銀行.
| |||
不合理的速限,無異是陷阱。」 | |||
這句話說得很對。
主管機關除了整天說要加強取締超速之外,也應該對速限做出合理的調整。
消費糾紛の記錄者,不爽網 www.busong.net
這人真爛
15年收到2百多張罰單
沒出事還真稀奇?😰
小弟跑業務
全台跑透透
15年來罰單未超過10張
印象中高速公路3張,其餘是一般道路,都是不小心超速
小弟有一原則
時間是公司的,生命是自己的
沒必要"趕"
慢慢開、不闖紅燈
利人、利己
15年收到2百多張罰單
沒出事還真稀奇?😰
小弟跑業務
全台跑透透
15年來罰單未超過10張
印象中高速公路3張,其餘是一般道路,都是不小心超速
小弟有一原則
時間是公司的,生命是自己的
沒必要"趕"
慢慢開、不闖紅燈
利人、利己
那麼痛苦申訴
倒不如規規矩矩的開車
這樣不是挺好的
開罰單的定義是希望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而已
倒不如規規矩矩的開車
這樣不是挺好的
開罰單的定義是希望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而已
"苗栗地院交通法庭裁定撤銷邱昱程的罰單,理由都是未合法送達或行政罰裁處權逾三年消滅"
這故事告訴我們,讓罰單寄不到,加上會拖會拗,這些罰單就會自動消失了
這故事告訴我們,讓罰單寄不到,加上會拖會拗,這些罰單就會自動消失了
😌會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才不會被封為申訴達人呢!!
樓上點出重點了
"不過,苗栗地院交通法庭裁定撤銷邱昱程的罰單,理由都是未合法送達或行政罰裁處權逾三年消滅。邱昱程統計,被警方開出的二百一十張罰單已撤銷 "
未合法送達跟處罰權逾三年消滅,不代表他的違規行為是合理的
我開車年資10年以上了,到現在拿過的罰單數也不超過10張
15年被開211張罰單,這種傢伙還能上路嗎,以後大家去苗栗麻煩小心一點,不要被這傢伙撞到了
"不過,苗栗地院交通法庭裁定撤銷邱昱程的罰單,理由都是未合法送達或行政罰裁處權逾三年消滅。邱昱程統計,被警方開出的二百一十張罰單已撤銷 "
未合法送達跟處罰權逾三年消滅,不代表他的違規行為是合理的
我開車年資10年以上了,到現在拿過的罰單數也不超過10張
15年被開211張罰單,這種傢伙還能上路嗎,以後大家去苗栗麻煩小心一點,不要被這傢伙撞到了
| |||
這人真爛 15年收到2百多張罰單 沒出事還真稀奇?😰 小弟跑業務 全台跑透透 15年來罰單未超過10張 印象中高速公路3張,其餘是一般道路,都是不小心超速 小弟有一原則 時間是公司的,生命是自己的 沒必要"趕" 慢慢開、不闖紅燈 利人、利己 | |||
+100
這個人根本有問題
重點是
一個66歲的老人了開車還是那麼兇😲
一個66歲的老人了開車還是那麼兇😲
我想請問一下.怎樣跟申訴達人連繫.因為我一件申訴案件想請他幫忙?看到你在討論區說他200件只繳過一張紅單真的好厲害ㄚ?
叫他申訴達人還差不多,可以擔任警方的談判專家了
於
2008/03/02 07:37:04
發文
優歐😍
忽略一個重點了..200張罰單是怎麼被開的?駕駛人都沒有錯嗎?以我自己來說,開車9年一張罰單都沒被開過,偶爾不小心也會闖紅燈....1張罰單,2張罰單可能是被誤開,累計被開到200張,我就不信真的都是警察的錯..只是剛好警方設備也有問題,運氣好被他申訴成功了..這種人的行為自己也要檢討...😌
| |||
樓上點出重點了 "不過,苗栗地院交通法庭裁定撤銷邱昱程的罰單,理由都是未合法送達或行政罰裁處權逾三年消滅。邱昱程統計,被警方開出的二百一十張罰單已撤銷 " 未合法送達跟處罰權逾三年消滅,不代表他的違規行為是合理的 我開車年資10年以上了,到現在拿過的罰單數也不超過10張 15年被開211張罰單,這種傢伙還能上路嗎,以後大家去苗栗麻煩小心一點,不要被這傢伙撞到了 | |||
+1
「政府分明是斂財!」住苗栗的邱昱程卯上交通違規罰單,十五年來他被開罰單逾兩百張,以超速違規佔大多數;他每張都去申訴、聲明異議,至今僅繳過一張三千元的高速公路超速罰單。
六十六歲的邱昱程,十五年前從美國搬回台北市的老家,七年前戶籍再遷到苗栗縣。他說,在美國開車廿年,只被開過四張罰單,其中三張違規停車,另一張是天暗了沒開頭燈,四張都罰的不重。
「全台灣一天總共要開六千萬元的交通違規罰單,沒有其他國家是這樣賺錢的!」邱昱程回台買的第一輛車,開了十三個月、里程數才一萬六千公里,收到罰單剛好一萬六千元。他自嘲:「平均開一公里,罰一塊錢。」 第二輛車被開了近兩百張罰單,行照被吊銷一次,駕照被註銷兩次;九十三年監理單位還將他的一百卅七件違規、罰款約四十五萬元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後來也獲得「平反」。
他說,台灣取締超速違規的做法有爭議。硬體方面,台十九線溪湖到彰化路段,原先雙線道的速限是五十公里,拓寬成四線道後還是維持五十公里,「我不知道拓寬有什麼用?不合理的速限,無異是陷阱。」 軟體方面,邱昱程認為很多測速器都沒有經過標準檢驗局檢測,「拿不合格的儀器來取締超速違規,怎麼能叫人心服?」 邱昱程十五年來被開約兩百一十張罰單,他都以「警方未依據經濟部標檢局檢測合格之測速器執法,明顯有偏差,應屬舉發無效」為由聲明異議;至今他只繳過一張,因國道二隊扣他車牌,他不繳罰款車就拿不回來。
不過,苗栗地院交通法庭裁定撤銷邱昱程的罰單,理由都是未合法送達或行政罰裁處權逾三年消滅。邱昱程統計,被警方開出的二百一十張罰單已撤銷
那大家都可以警方未依據經濟部標檢局檢測合格之測速器執法,明顯有偏差,應屬舉發無效為由聲明異議 就不用被開超速罰單?😇
新聞來源:http://times.hinet.net/news/20080117/headline/a5bb0b9a70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