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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了一下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6 好像還是10km/hr 耶 疑😵 我記得有改啊 因為好像有人116km/hr 被警察拍而上新聞的印象說 | ||||||||||||||||||||||||||||||||||||||||||
有找到兩則新聞
都是116km/hr 被拍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QNnGy9qaAQOylPQBmuY-/article?mid=1992
http://www.ttv.com.tw/097/03/0970319/09703199064306L.htm
太厲害了, 搶錢一流, 破案不入流!😌
最愛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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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找到兩則新聞 都是116km/hr 被拍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QNnGy9qaAQOylPQBmuY-/article?mid=1992 http://www.ttv.com.tw/097/03/0970319/09703199064306L.htm | ||||||||||||||||||||||||||||||||||||||||||||||||||||
法規沒有寬限值這種東西
速限110開111就是超速違規
只是看警察要不要舉發(要舉發你也沒皮條)
這是警察的裁量權
只是一般警察不會這麼極度機車 以免爭議過多
才會有寬限值這種東西
而這個值是可以隨時空調整的
一般還是10公里
但也有如雪隧剛通時無寬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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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沒有寬限值這種東西 速限110開111就是超速違規 只是看警察要不要舉發(要舉發你也沒皮條) 這是警察的裁量權 只是一般警察不會這麼極度機車 以免爭議過多 才會有寬限值這種東西 而這個值是可以隨時空調整的 一般還是10公里 但也有如雪隧剛通時無寬限 | ||||||||||||||||||||||||||||||||||||||||||||||||||||||||||||||
補充:
還有您確定那兩則新聞的速限是11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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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還有您確定那兩則新聞的速限是110嗎? | ||||||||||||||||||||||||||||||||||||||||||||||||||||||||||||||||||||||||
對啊
第一則是中山高的苗栗段 速限110,好像過造橋收費站就變110了,以北是100,
第二則是二高的竹南路段,所以速線也是110,北縣中和以南都是110。
口袋不夠深 就別超速
波麗士如果機車一點111就可以開單了 不用等到121
別把寬限直想成理所當然
波麗士如果機車一點111就可以開單了 不用等到121
別把寬限直想成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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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不夠深 就別超速 波麗士如果機車一點111就可以開單了 不用等到121 別把寬限直想成理所當然 | |||
如果雪隧沒寬容值,那………就變成塞車公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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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第一則是中山高的苗栗段 速限110,好像過造橋收費站就變110了,以北是100, 第二則是二高的竹南路段,所以速線也是110,北縣中和以南都是110。 | ||||||||||||||||||||||||||||||||||||||||||||||||||||||||||||||||||||||||||||||||||
第一則是二高的竹南路段,他是在116公里處被拍照,不是開車時速116公里.😵
第二則是2008/3/19的新聞,事件發生於2007年2月,速限100公里還沒改,國道1號大安溪橋(泰安服務區北端)至楠梓交流道路段速限由原每小時100公里提高為每小時110公里,是2008/3/16以後的事了.兩者時間相差超過一年.😩
再補充一下
110是小客車喔
客運業......
110是小客車喔
客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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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查了一下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6 好像還是10km/hr 耶 疑😵 我記得有改啊 因為好像有人116km/hr 被警察拍而上新聞的印象說 | ||||||||||||||||||||||||||||||||||||||||||
3000/365 一天才9塊 去繳一繳吧 平常開車時 油門踩輕一點 就賺回來了
給你一個建議 去買個GPS的測速器 我開車以來快6年來 前前後後已經換了4組了
從2000元的 一直換到8000多元有GPS的 但我沒有防護罩 我從來沒有被拍過
只有兩回沒開測速器 一出去 回來沒幾天 就收到紅單了 剛好都是沒開的那2回
沒有測速器 我開車很不快樂 還有一回是被警察的雷射槍打到 也是3000元飛了
算是學個經驗!!!!!!!!!!!!
雷射槍除外 只要我測速器有開 我還沒被拍過!!!! 去敗一個吧!!!!
紅單省個2張就回本了 想想 我也賺很多!!!!!!!!!!!!!!!!!
去繳一繳吧 就當做學一回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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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羨慕你 一天的薪資就有3000元 | ||||||||||||||||||||||
別羨慕我日薪3000元以上
那可是歲月青春和無盡的時間換來的
前陣子看新聞挖挖哇
節目中提出一個數據令人不敢置信
說:目前台北市個人存款有答100萬以上的,只有1成,其他9成存款都未達100萬元
還說:全台灣月入十萬以上的人,也是佔極少數(正確的數據我忘記了)
看來這次的金融海嘯真的「殺很大」
該吃飯的時候吃飯,該睡覺的時候睡覺。
一日3000
我要賺3天
何時才會好野阿~~😌
我要賺3天
何時才會好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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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下 110是小客車喔 客運業...... | |||
是我搞錯了嗎
那不好意思喔
我常常要往返南北
時速都控制在110km/hr上下(速限110km/hr)
but常常看到一些貨運或是客運業者
常常飆超過110km/hr的
其中一家客運是 尊X
和X也會 統X好像情況比較好
節哀😌
我想要買重機...
那麼有錢還這樣計較幹嘛.....違法就違法嘛...管你超速幾公里.....無聊......
<<<<<3000元,我一天的薪資咧
目前台北市個人存款有答100萬以上的,只有1成,其他9成存款都未達100萬元
還說:全台灣月入十萬以上的人,也是佔極少數>>>>>>
你講這些話做什麼??哪有人動不動就把自己的薪水講出來,你講這些話不是在炫耀是什麼?? 無聊....
目前台北市個人存款有答100萬以上的,只有1成,其他9成存款都未達100萬元
還說:全台灣月入十萬以上的人,也是佔極少數>>>>>>
你講這些話做什麼??哪有人動不動就把自己的薪水講出來,你講這些話不是在炫耀是什麼?? 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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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沒有寬限值這種東西 速限110開111就是超速違規 只是看警察要不要舉發(要舉發你也沒皮條) 這是警察的裁量權 只是一般警察不會這麼極度機車 以免爭議過多 才會有寬限值這種東西 而這個值是可以隨時空調整的 一般還是10公里 但也有如雪隧剛通時無寬限 | |||
千萬不要信口開河啊。只依印象來發言,恐怕會誤導了別人。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的第三章「稽查及民眾檢舉」中,第十二條「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而文中所提到的「免予舉發的情形」共列舉了16項,其中第11項為:
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寬限值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對於法律條文的解釋,或有不同的看法,之前有討論過,可以參考以前的討論:
中山高限速100km 開107km會被照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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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第一則是中山高的苗栗段 速限110,好像過造橋收費站就變110了,以北是100, 第二則是二高的竹南路段,所以速線也是110,北縣中和以南都是110。 | |||
中山高由北往南,要過了三義路段的長下坡後,到了大安溪橋後,速限才提高為110km/h。整個苗栗線境內的一高路段,速限都是100km/h!
(如果不太確定的話,最好是查證後再發言,「好像」來,「好像」去的,應該不是很負責任的發言方式。)
另外,二高的部份也是嚴重誤導,小心害了其他網友超速。二高土城以南是110km/h,土城到中和是100km/h,中和以北是90km/h。
😌
畢竟你還是不小心超速了啊
你這麼有錢,就當作是做公益吧
這樣說心情會不會好一點😵
畢竟你還是不小心超速了啊
你這麼有錢,就當作是做公益吧
這樣說心情會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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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信口開河啊。只依印象來發言,恐怕會誤導了別人。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的第三章「稽查及民眾檢舉」中,第十二條「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而文中所提到的「免予舉發的情形」共列舉了16項,其中第11項為: 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寬限值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對於法律條文的解釋,或有不同的看法,之前有討論過,可以參考以前的討論: 中山高限速100km 開107km會被照相嗎?? | ||||||||||||
法律指"法" "律" "條例" "通則"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非法律
超速者警察有"權"舉發 但非義務
舉不舉發就屬警察的裁量權
上述細則即屬裁量性行政規則 不得牴觸法律或逾越法律授權
其中"...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文字屬不確定法律概念
警察仍有判斷餘地
非指超速未達10公里警察即"不得"舉發
就算只超速一公里 警察舉發依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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