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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csminsnp)

2015/08/19 20: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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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0937 IP 177.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17.34567😆
前往討論:[VW Caddy Maxi]U-CAR國道5號猜油耗


大腸(csminsnp)

2014/08/13 19: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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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9584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一說錢能解決都不是問題,如果這些能讓整車家人都能活命當然值得.
但也有一說沒錢才是最大的問題.
如果負擔得起,安全才是用車最大考量.
百萬價位內同是六(七安)+ESP的休旅車選擇越來越多可以多物色看看.
Kuga/CX-5/Rogue/Forester/New SataFe/SX4 Crossover...😀
前往討論:氣囊,氣簾及isofix的問題


大腸(csminsnp)

2014/02/08 20: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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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5557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建議買2011小改款後的豪華柴蟒,
有六安以上才心安.😇
前往討論:徵10~12年頂級柴蟒~


大腸(csminsnp)

2014/01/22 00: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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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7665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9254 (坤宇) 所寫
回應 idaho (idaho) 所寫
2013 6月 SCRV 特仕版 只跑4000 殘值還剩下多少?

幫網友問的


2.0還是2.4VTI或2.4VTIS或2.4S?

坤宇大,小弟沒記錯的話.
特仕款應只為2.4VTIS加空力套件.
前往討論:2013 SCRV特仕版 只跑4000 殘值還有多少呢?


大腸(csminsnp)

2014/01/08 15: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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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2538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raith (RollsRoyce) 所寫

請問您,想要成為一位標準的自巴車手,應該具備什麼樣的特質?

當然是與你看齊囉,對大大你的景仰如滔滔長江😀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8 10: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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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2096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ctychou (紫曦) 所寫
<轉貼>eTag亂扣款 遠通被罵到爆
...中國時報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一周問題連環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證實,部份ETC門架確實產生同車重複扣款、同地點南北雙向各扣一次,還有南下車輛竟能在短時間內「瞬間移動」到北上路段扣款的靈異現象,以及餘額莫名歸零等亂象,用路人權益毫無保障,為今年春節疏運埋下最大的潛在危機。

狀況百出 用路人沒保障

標榜便利、效率的國道計程收費,正式上路以來狀況百出、風波不斷,但再怎麼有問題,都沒有發生過重複扣款或者餘額自動歸零的離譜現象,引發用路人熱烈討論,罵聲四起。

此外,馬英九總統昨天在國民黨中山會報,曾聽取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報告國道計程收費實施辦理情形,隨後指示交通部等相關部門應檢討改進。不過,他當時並未知悉衍生重複扣款等如此荒腔走板的問題。

多扣、少收 帳單一團糟

社群網站mobile01上有網友紛紛秀出通行費eTag明細或繳款證明,大罵遠通太離譜。通行費扣款出包的案例,包括同一車輛2日在國道1號台北-三重間遭同一門架重複扣款,扣款間隔只相差1秒就多收了2.4元;還有車輛在3日在國道3號木柵到南港系統間北上路段,同車同秒數被扣了兩筆5.2元。不過,也有網友跳出來表示,車輛在竹林-關西路段被少收13.3元通行費。

立委管碧玲表示,有南下車輛3日在國1台北-圓山間行駛,前後相隔4分鐘內南下又北上各被扣一筆通行費。更靈異的是,4日有非ETC車輛上午9時20分從竹北向南行駛,竟在17分鐘後向北靈異飄移了46公里在林口路段被扣款。還有人儲值了400元,到官網查詢卻發現儲值金額莫名其妙歸零。

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指出,國道計程2日正式收費後,每天約1400萬筆通行資料,3、4兩日後端系統正在進行系統調教與優化,造成原來經交易檢核機制過濾出的重複扣款資料,有上百筆並未匯入帳務系統,將立即進行資料調整校對,並退還誤扣金額。

立委批系統應重新驗收

管碧玲表示,多數用路人不會在行駛後上網查詢明細,遠通電收電子收費宛如「合法詐欺工具」,這些狀況顯示交通部與高公局對計程收費系統驗收不確實,春節國道將湧進大量車潮,溢收、誤收通行費勢必引發民怨,交通部應立即重新驗收。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近日將啟動稽核機制,全面檢視扣款狀況,將溢收費用還給民眾。

😌

連有裝Etag用戶都會被扣錯款,
遠通及高公局聲稱單只有影像辨識度較差.
沒裝Etag的用戶合理懷疑遠通會錯收款項,
要求遠通無論有無裝Etag用戶都需列出使用明細.

再者裸奔方案用戶若對明細有質疑時,
遠通需出示所有通行影像記錄做查詢.
前往討論:{轉貼)e-tag發生重複扣款情形


大腸(csminsnp)

2014/01/08 08: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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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1886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前面兩位網兄之大義凜然令我佩服,
薦請兩位努力將本影片推至立委諸公修嚴法改善此一亂象.
(警政或司法單位已無效用,因依法裁量連大貨車都無法開罰更別談小弟)

當然若能修法堵絕此現象,小弟甘願因此嚴法有此行為而受罰.
再然法律上沒有違規者不能檢舉違規行為,頂多就是兩造皆罰.
而再憑兩位如何口誅筆伐,嘴砲火力全開.
小弟或貨車司機也不會因此受罰.😆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2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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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1675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90121 (大雄) 所寫
對人民逞罰性的作為法院都會從嚴認定,如不從嚴,改天連警察都會依當時的心情毫無標準的認定,這就亂了套了,對大眾而言不見的是好事

承辦單位不是畏縮辦事,應該是嚴謹的看待每一件檢舉事件

開版大當下應該很不爽,但如果搞得全民皆兵生活就痛苦了

看到違規檢舉本來就沒錯,但認定就交由執法單位

如此國家社會才有方圓

從嚴認定沒有異議,
但此案若為各位車主且沒有注意有大貨車從車側剪車且示警.
想必後果必然十分慘烈.
請回文者在注意一下示警時間,貨車已有部分車體並排車道.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21:54:46

發文

#5251655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saacdds0629 (心隨境轉) 所寫
所以你是想檢舉你自己嗎?

自己都不懂啥麼叫安全間距了

這不是自巴嗎?😆

多謝指教,
有線上檢舉過國道違規車主都知道需檢附車輛及車主資料.
該提供錄影車輛無違規情形,若有違規部分國道警察自會開罰不勞費心.😝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21:51:08

發文

#5251651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raith (RollsRoyce) 所寫
5~16 秒,是在自巴嗎?
變換車道前,應提早打方向燈,不應該像中風一樣,偏一邊行駛又貼前車屁股(未保持安全車距),影響相鄰車道後方車輛安全,然後打了方向燈,馬上變換車道,又貼前車屁股(未保持安全車距)。

失敬失敬,請問是傳說中的鍵盤車手大大嗎?

一開始的前車未依規定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插入連續行駛車流.(車速至少是80KM以上,須保持4(實虛)車道線間隔)
三前車切換車道後急煞至速度20KM以下
(一秒行駛距離不到車道線一實一虛合計10公尺之一半5公尺,換算時速18KM)

超車後速度降至約時速20KM,一直與前車保持一實一虛合計10公尺車距.
後來前車急煞插入外車道才使安全車距不足.

另外車手大大你是否搞錯交通條例,
國道並無提早幾公尺打方向燈條例:
第十一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該車的確是先有打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後才變換車道.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16:21:14

發文

#5251173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我不認為這是「畏縮」,而是本應如此;讓民眾成為「執法」中堅,只會讓天下大亂。

是,愛智大教訓的是.
先來談法規訂定目的,保持安全車距是為了保障行車安全.
發文目的是說此法規訂定不完整,至少要加上或有影響正常行車之行為足可開罰.
法院依該法規判定安全車距之判斷需依國家認可之裝置測量之安全車距才可裁罰,
若以該員警所述則所有民眾提供之行車錄影都無法適用.

但依員警之判斷該行為的確是影響正常行車安全,
而由法規及法院判定是無法裁罰.
小弟不是要當"執法"中堅,而是試圖讓有識者正視此問題.
先前補述之逼車條文修訂應可補足此部分不足,
但是否後續之申訴或法院判定仍有待觀察.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14:59:54

發文

#5250993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無論如何,還是希望警方要以最嚴格的認定標準處理民眾檢舉案件。

其實承辦單位都是盡量從嚴認定,
但員警解釋有被開單者申訴而法院以證據不足判定開單無效.
有判決先例後,承辦單位當然只能畏縮辦事囉😌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14:27:58

發文

#5250886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支持警方用最嚴格的認定標準處理民眾檢舉案件🙂

事實上去年底有修正增加逼車法條,
但我檢舉日是在修法前,依不溯及既往原則無法適用.

立法院昨12/2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在道路上,任意迫近或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讓道,或行駛時任意突然減速、煞車,這種惡意挑釁逼車行為,最重可罰二萬四千元,還要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13:24:57

發文

#5250776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補充一下,感謝國道承辦人員的用心.
剛接到承辦人員電話解釋無法開單理由.
雖然該單無法告發,
但承辦單位會行文請該公司負責人至國道警局觀看檢舉影片.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12:36:40

發文

#5250735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cyukai (Y.K.) 所寫


上來取暖...結果開車方式...半斤八兩...
😞😞😞😞😞

多謝,只不過我差卡車司機一點.
要像他那麼狠就會吃隔壁Activa車頭過去,
而不會等到Activa過後再超車尾.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12:31:22

發文

#5250726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呵呵呵呵~~ 懶得多說了...

從先前每天高雄新竹兩地跑,
到現在台南高雄通車上班.
被貨車或大卡車司機大哥不小心逼到蠻常見.
通常擠到都會閃燈示意一下,若還沒逼到前示警也會改超車尾.

這種示警後硬剪及剪完也沒打燈示意得很少見.😰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11:59:17

發文

#5250702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ixone (sixone) 所寫

看不出哪裡有逼車

有開聲音嗎?
貨車從車輛側方預備超車時就有鳴喇叭示警,
示警後仍進行超車這不算逼到正常行駛車輛嗎?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4/01/07 11:53:17

發文

#5250688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incentjou (VinCEnT) 所寫


看不懂, 重點在哪裡?

大哥你超車都從人家車側剪過車頭嗎?
重點是這樣還無法用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開單.
前往討論:未保持安全車距法規形同虛設


大腸(csminsnp)

2013/12/30 12:52:18

發文

#5240865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貼就是不貼,
遠通先把該繳的罰款付一付.
帶頭違反合約的都不繳,還能照合約走完正式營收.
(又能得獎,台灣真是鬼島無誤)😠
前往討論:eTag 你貼了沒?


大腸(csminsnp)

2013/12/09 21:09:31

發文

#5214779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好車
大腸來灌一下大香腸的票.😀
前往討論:Subaru Forester 簡單開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