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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9 15:26:44

發文

#4185173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技術..真優...
這樣也能撞...

無照吧...

眼睛如果失明是可憐,但換個角度,會看上這種男人還讓它載,基本上就沒在用眼睛...
前往討論:(轉貼)小屁孩失控撞車害一旁馬子毀容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9 15:16:39

發文

#4185161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和建商喊高價 100 萬,再說因應政府政策降價 30 萬是一樣的...
還賺到媒體免費報導當廣告...

商人...
前往討論:>(轉貼)車商降價救買氣 最高砍30萬元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9 15:10:52

發文

#4185152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wele (低調) 所寫
回應 uakearcna (窮酸倫(RPM車手))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回應 firepro (關島之潛水真好玩) 所寫
回應 leohsu8 (達魯比秀) 所寫
回應 dentist (那些年偶們流浪的日子) 所寫
回應 lin8810 (拖鞋貨卡駕駛) 所寫
歐洲車

日本車

買車是自己開自己爽的, 無須太在意別人的看法. 喜歡又能負擔的, 適合自己的就是好車~🙂

有錢真好😭

+1😭😭😭

+2😭😭😭

+ 3 😭 😭 😭

+4😲😲😲
+5😭😭😭
😭😭😭


+7😭😭😭
前往討論:歐洲車VS日系車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8 13:58:56

發文

#4182460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字很工整啊...

第 16 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
罰鍰: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
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在美國,基本配備損壞不修,看見一定抓。
因為這是他們考照基本動作:檢查配備。
前往討論:雨刷損壞未修復 = 紅單 ?! @@"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8 13:24:03

發文

#4182376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糟就糟在賣弄最自豪的部份..還不會挑對象...
屢敗屢戰..非弄到對手最後大放水送幾球給它才罷休...

接著下一站...

挑大清早找來習慣睡到中午的人 PK 跑步...
勝之不武還沾沾自喜...
😌
前往討論:(轉貼)請不要批評馬英九拚外交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8 13:13:20

發文

#4182351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1m2 (M1M2) 所寫
回應 kwele (低調) 所寫
回應 dave1120 (低調小跟班) 所寫
回應 chris_nunez (Nunez) 所寫
回應 royal0821 (圓圓) 所寫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17/34165039
剛剛發錯版😆😆😆😆

說正妹太沉重😇

+1 😇😇😇

+2😇

+3😇

+4😇
前往討論:扯耶~公車司機暴怒揍傷正妹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8:09:54

發文

#4180881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309336895 (翼羽) 所寫
完全是輪胎快玩完的問題,不關馬沙事😵
媒體好有問題


歐洲媒體,習慣就好。
F1 本來就是個很商業、很金錢、很濫權、很八卦..的地方。
前往討論:[轉貼]馬薩中國站表現再遭批評 意媒指責巴西人浪費汽油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7:59:22

發文

#4180871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538...
好傻、好天真...

真希望能直接吊她照...
前往討論:(轉) 以為機車不測速 女大生連接7罰單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7:34:01

發文

#4180853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x5m50d.bmw (X5M50d) 所寫
應該這麼說吧,兩種都是汽車不能行駛的,汽車開進去會卡住的叫 "機車專用道" ,會罰錢的叫 "機車優先道",這樣取名 果然很機車。真是太佩服這些人了。


不然公務員是幹麼用的?
『公務員可不是普通人啊』(關x痂言錄)
前往討論:機車優先車道能否行駛汽車 ?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7:16:08

發文

#4180819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ylin0105 (HYLin) 所寫
回應 minitab (minitab) 所寫
我印象中
提到Schumi 很多人會拿94.97的事件說他多髒多髒
那個年代 都是這樣開的啦!

我記得當初D.C會承認是因為ALONSO也對他用過這招,賽後D.C就對記者說他會原諒ALONSO,因為當初他也是故意對Schumi用這招


其實那個火爆年代比較好看說...
近年 F1 越顯無趣化...

很懷念當年還能衝入 Hockenheimring 森林跑道的年代..那是我最喜歡的一段。
前往討論:退賽很失望Schumacher不怪技工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7:08:46

發文

#4180803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lovexjapan (速度與激情) 所寫

只能說大舒的休養越來越好了,以前的他不是這樣的😇😇


等你年紀大了你的風度也會變好...(大多數人都會)
前往討論:退賽很失望Schumacher不怪技工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5:13:34

發文

#4180546 IP 229.13.*.* 修改過3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4/17 15:13:34

發文IP 229.13.*.*

[quote=c13wcl (小隆)]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quote] 路權觀念有幾個重點,這是引進時有討論到的,供大家參考: 『而對幹道車而言,其路權之主張亦非漫無限制,其路權之範圍仍為一般正常之最短停車視距,其路權範圍未及 之處,仍應容許支道車可遂行其通行,以維護路口之整體暢行,並提高交通系統效益。』 『轉彎車與直行車 路口中之轉彎車,實質上是一種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與變換車道之情形相同,轉入他人車道者,必須俟車道空間之路權釋出後,始得轉入,否則即成立侵入路權。 是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反之,對向車道雖有直行車,但其距離尚遠,其路權範圍不及路口或兩車交會點時,因路口之用路路權尚未被取得,故轉彎車可不待直行車通過,而逕為轉彎,取得路口路權,順利使用,以維道路之使用效率與流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6 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堪驗員,也不是法官,所以誰對誰錯就不再討論了。 重點誠如各位所述:守法不違規,平安最重要。 希望大家行車多禮讓,少按喇叭少逞強~[微笑]

2012/04/17 15:14:08

發文IP 229.13.*.*

[quote=c13wcl (小隆)]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quote] 路權觀念有幾個重點,這是引進時有討論到的,供大家參考: 『而對幹道車而言,其路權之主張亦非漫無限制,其路權之範圍仍為一般正常之最短停車視距,其路權範圍未及之處,仍應容許支道車可遂行其通行,以維護路口之整體暢行,並提高交通系統效益。』 『轉彎車與直行車 路口中之轉彎車,實質上是一種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與變換車道之情形相同,轉入他人車道者,必須俟車道空間之路權釋出後,始得轉入,否則即成立侵入路權。 是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反之,對向車道雖有直行車,但其距離尚遠,其路權範圍不及路口或兩車交會點時,因路口之用路路權尚未被取得,故轉彎車可不待直行車通過,而逕為轉彎,取得路口路權,順利使用,以維道路之使用效率與流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6 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堪驗員,也不是法官,所以誰對誰錯就不再討論了。 重點誠如各位所述:守法不違規,平安最重要。 希望大家行車多禮讓,少按喇叭少逞強~[微笑]

2012/04/17 15:21:17

發文IP 229.13.*.*

[quote=c13wcl (小隆)]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quote] 路權觀念有幾個重點,這是引進時有討論到的,供大家參考: 『而對幹道車而言,其路權之主張亦非漫無限制,其路權之範圍仍為一般正常之最短停車視距,其路權範圍未及之處,仍應容許支道車可遂行其通行,以維護路口之整體暢行,並提高交通系統效益。』 『轉彎車與直行車 路口中之轉彎車,實質上是一種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與變換車道之情形相同,轉入他人車道者,必須俟車道空間之路權釋出後,始得轉入,否則即成立侵入路權。 是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反之,對向車道雖有直行車,但其距離尚遠,其路權範圍不及路口或兩車交會點時,因路口之用路路權尚未被取得,故轉彎車可不待直行車通過,而逕為轉彎,取得路口路權,順利使用,以維道路之使用效率與流暢。』 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堪驗員,也不是法官,所以誰對誰錯就不再討論了。 重點誠如各位所述:守法不違規,平安最重要。 希望大家行車多禮讓,少按喇叭少逞強~[微笑]

2012/04/17 15:25:11

發文IP 229.13.*.*

[quote=c13wcl (小隆)]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quote] 路權觀念有幾個重點,這是引進時有討論到的,供大家參考: 『而對幹道車而言,其路權之主張亦非漫無限制,其路權之範圍仍為一般正常之最短停車視距,其路權範圍未及之處,仍應容許支道車可遂行其通行,以維護路口之整體暢行,並提高交通系統效益。』 『轉彎車與直行車 路口中之轉彎車,實質上是一種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與變換車道之情形相同,轉入他人車道者,必須俟車道空間之路權釋出後,始得轉入,否則即成立侵入路權。 是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反之,對向車道雖有直行車,但其距離尚遠,其路權範圍不及路口或兩車交會點時,因路口之用路路權尚未被取得,故轉彎車可不待直行車通過,而逕為轉彎,取得路口路權,順利使用,以維道路之使用效率與流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6 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目前 102 條這一款已改成 7 款,且只保留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堪驗員,也不是法官,所以誰對誰錯就不再討論了。 重點誠如各位所述:守法不違規,平安最重要。 希望大家行車多禮讓,少按喇叭少逞強~[微笑]
回應 c13wcl (小隆) 所寫

harrier7 引用的是91年以前無路權觀念的舊規則,交通規則在91年引進路權觀念,規則早就改了.他還留在舊時印象中.


路權觀念有幾個重點,這是引進時有討論到的,供大家參考:

『而對幹道車而言,其路權之主張亦非漫無限制,其路權之範圍仍為一般正常之最短停車視距,其路權範圍未及之處,仍應容許支道車可遂行其通行,以維護路口之整體暢行,並提高交通系統效益。』

『轉彎車與直行車
路口中之轉彎車,實質上是一種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與變換車道之情形相同,轉入他人車道者,必須俟車道空間之路權釋出後,始得轉入,否則即成立侵入路權。
是以道路交通法規規定: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反之,對向車道雖有直行車,但其距離尚遠,其路權範圍不及路口或兩車交會點時,因路口之用路路權尚未被取得,故轉彎車可不待直行車通過,而逕為轉彎,取得路口路權,順利使用,以維道路之使用效率與流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6 款: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
(目前 102 條這一款已改成 7 款,且只保留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因為我們都不是現場處理員警、堪驗員,也不是法官,所以誰對誰錯就不再討論了。

重點誠如各位所述:守法不違規,平安最重要。
希望大家行車多禮讓,少按喇叭少逞強~🙂
前往討論:(轉貼)可怕的車禍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4:29:39

發文

#4180472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ikingdavid (愛車的人) 所寫
回應 waynechu (韋恩豬) 所寫
回應 e49f38az (沒有菸抽的日子) 所寫
三點式安全帶有沒有可能因為車體在翻轉過程中座椅已經鬆動往後退導致駕駛就跟脫衣服一樣從安全帶往上衝從破掉的玻璃掉出來
紀錄器駕駛真的好身手 , 有閃過~😇

不太可能
Vios第一下撞擊時, 緊縮式安全帶應該會把人緊拉在座位上
如果座椅會鬆動往後退, 那就應該是車子設計有瑕疵
紀錄器駕駛好身手 + 1

紀錄器駕駛是開什麼車? 駕駛很穩定的閃開, 車子也很穩定的配合.


有安全帶也會甩出來喔~因為又一起: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17/34165707

所以方程式賽車不是三點式...

紀錄駕駛好身手+1...
今天的新聞逝者就沒好運氣遇到好身手的駕駛。
前往討論:轉貼:1010401國3南下157K車禍實況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4:17:08

發文

#4180459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ami00222 (哆哆哆哆)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比較好奇的是~她的煞車好像不怎麼煞得住😇

很多人都只記得按後煞,說不定她只按後剎車勒😰


記得機車後刹放過重會撇尾... ?:-/
前刹過重會翻跟斗... |-O
比例好像是 6:4 or 7:3
不過這是針對前後刹車系統一樣的~
如果是前碟後鼓,就一起用力刹了...
前往討論:(轉貼)可怕的車禍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7 13:45:10

發文

#4180403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l4019sl (雲林損農-小文文) 所寫

http://tw.myblog.yahoo.com/ytseng3ford/article?mid=60047&sc=1
三門車型
http://tw.myblog.yahoo.com/ytseng3ford/article?mid=84327&prev=84329&next=84271
四門車型


這兩台看起來狀況很不錯... @@+

所以說嘛..車子好壞是要看使用習慣的~
而非丁丁政府只會用年齡來區分~
前往討論:真的好難過,出了車禍,老喜美12V被撞爛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8:05:23

發文

#4178234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sw11111 (你累了嗎~~) 所寫
鄰居沒收入養W212E300都沒怎樣.😀


甲級貧戶嗎?
這可是有真正實力的好野人...
(有貧戶資格的,真相都是...)
前往討論:月入5萬上下,養320D 會死人嗎?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7:14:39

發文

#4178129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認真爬了一下才知道騎樓雖是私人產權,但為需供“行人通行”的公共空間 😲😲
鴿子一下,討論一大堆
在外停車務必小心 .....

騎樓公不公用,要看有沒有交房屋稅給政府.....


就算交稅政府還是會 "希望/建議" 你無償供大眾使用~~
這裡可是中華民國政府轄區...
前往討論:別人的車停在你自家騎樓下,你會如何處理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6:16:08

發文

#4177877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突然覺得果然只有台北市內看起來有交通法規...
出了台北市都僅供參考...

前陣子開車南下彰化,那邊好像一變綠燈就該加足馬力衝出去似的...
不大腳往前衝、後車就叭叭叭叭~~~
前往討論:每日開車必見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6:06:51

發文

#4177851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errt1201 (甘苦郎) 所寫

原本是想買索尼或者是夏普的,但是一經比較之後索尼跟夏普同價位的只有LCD沒有LED的
經過畫面跟外觀比較,這台三爽的質感跟畫面的細膩度都贏過另外2台
這台的型號32吋
會選這台的另一個原因LED直列式(畫面比LCD螢幕還要清晰銳利)


是偶有誤解還是商人很會誤導?
http://www.epinions.com/specs/samsung-32-un32d4000-tv
http://reviews.cnet.com/flat-panel-tvs/samsung-un32c4000/4507-6482_7-34001710.html?tag=mncol;subnav

這台應該是 "LED 背光" 的 "LCD 電視" 吧?
http://en.wikipedia.org/wiki/LED-backlit_LCD_display
注意這句:
『In the UK, the 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 has made it clear in correspondence that it does not object to the use of the term “LED TV,” but does require it to be clarified in any advertising.』

真的 LED 顯示器:
http://en.wikipedia.org/wiki/LED_display

商人真是...
前往討論:偶討厭韓國貨,但是今天買了一台三爽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5:44:41

發文

#4177797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該是『小王』不是小三吧... ?:-/
同樓上,有 "乾X" 還維持很久,其實不用太認真...
換成我我也希望備胎多一點..(不過凡事適可而止,備胎不輕帶太多很耗油...)
前往討論:是我傻還是她笨?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5:29:21

發文

#4177754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bket (ROY魂) 所寫

ALONSO毫無疑問是目前場上最全面的車手...
但是今天還是輸給了兩台WILLLIAMS。
你就可知道這台車有多悲劇了,完全是靠人去捕車。😌


嗯,現在大家知道 Amuro 有多厲害,可以開 RX-77 去救開 RX-78 的 Sayla...
駕駛員,決定一切...
名字開頭是 "A" 的,技術果然都不同凡響~~
前往討論:三站過後,馬薩成了有得分車隊中唯一沒得分的車手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5:16:52

發文

#4177724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畫面中前三台應該沒啥事..好佳在...
問題是最左邊被夾住的那台...

其實不論或駕駛,很討厭台灣主管機關的消極態度。
只要落實出車登記、GPS 定位追蹤+電腦化整合+警方勤於抽檢(過收費站)...
根本不可能讓職業駕駛一天開上十幾個小時~

還有濫用再製胎..也不抓..燈號故障(尤其是機車,有夠多尾燈不亮)也不管...
前往討論:台灣高速公路大貨車爆胎失控直擊!!無可奈何~~煞不住!!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4:32:49

發文

#4177619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bket (ROY魂) 所寫
看到果醬的成績,我不覺得LOTUS不給力,
單純是毀在PIT的策略。
一圈半內被十台車超越,算是記錄了吧。😌


其實是運氣不好被一輛多節火車超越...
畢竟輪胎用了廿多圈..很難夠力...
Kimi 用胎算中規中矩..又不是省胎王巴頓先生...
車隊沒有配合 Kimi 特性規劃策略...
前往討論:kimi悲劇了~關電視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3:27:10

發文

#4177452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牠太強了!!
一比再比~~
屢敗屢戰、屢戰屢敗~
敗北怨念全寫在臉上~
終於比到人家受不了~
大放水讓牠幾球才甘願~
不然可能沒完沒了... 囧rz
真丟人..希望牠 stay long 在國外算了~~
前往討論:(轉貼)馬贏了! 12碼PK戰獨進三球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2:03:41

發文

#4177341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aohrj (彗星撞地球) 所寫

😆有些人家連騎樓外馬路邊(無紅黃線)都不准別人停,我一般都會禮貌的打聲招呼,不給停通常我也是摸摸鼻子繼續找位子!😰


強龍不壓地頭蛇...
除非車不要了...
前往討論:別人的車停在你自家騎樓下,你會如何處理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6 11:59:47

發文

#4177331 IP 229.13.*.*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4/16 11:59:47

發文IP 229.13.*.*

[quote=c13wcl (小隆)]騎樓不可以停汽車,道路有些是可以的.要注意!跟是不是你家門口,沒有關係.[/quote] 只有台北市會處理騎樓問題吧...

2012/04/16 12:00:39

發文IP 229.13.*.*

[quote=c13wcl (小隆)]騎樓不可以停汽車,道路有些是可以的.要注意!跟是不是你家門口,沒有關係.[/quote] 只有台北市會處理騎樓問題吧... 另,樓主已仁至義盡..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回應 c13wcl (小隆) 所寫
騎樓不可以停汽車,道路有些是可以的.要注意!跟是不是你家門口,沒有關係.


只有台北市會處理騎樓問題吧...

另,樓主已仁至義盡..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前往討論:別人的車停在你自家騎樓下,你會如何處理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3 18:04:27

發文

#4173337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ichaelbay (MB) 所寫
爽!!!
看到這麼多人在這哀哀叫就是爽
幾十年來都是由用油少的人來補貼這些用油大戶
爽了幾十年 , 要你們吐一點出來就唉成這樣
拜託趕快隨油徵收吧


隨油才是正確的,但 "爽" 就沒必要了。
只能說當年的設計真的很奇特,偉大的政府永遠都有怪異的點子。
前往討論:燃料費隨油徵收每公升4.6元會不會太貴了?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3 17:54:34

發文

#4173321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汽車肇事責任不是 99% 喔

轉彎應讓直行,但『撞擊點』在汽車的右後輪了
這表示對方轉彎動作已經完成

這和變換車道一樣,後車撞到前車腰身和撞到後段,責任完全不同。

機車應該會吃上
1.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
2.超速
兩項違規(看起來有超速,如果完全按照政府規範,其實很難出大事..40km/h..和蝸牛一樣..)

總覺得
1.她好慢才刹車
2.那機車刹車好爛
前往討論:(轉貼)可怕的車禍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13 17: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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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3270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irius0311 (天狼星) 所寫
回應 9circle (九二亂識賣台) 所寫
政府收費,收稅,不但要有法律依據,及其法源( 或立法動機 ),
國道( 高速公路 )收費,原先的法律依據是收取[ 高速公路建造成本]
意思是,使用者來付費,建造這一條道路( 橋 ),
當初法律規定,收費額數達到建造費用數時,即停上收費。
不知道是台灣車輛太多,還是收費太高,早早幾十年前,收費餘額已經超過建造費用了,
早應該停止收費了,法律也限制不能夠違法繼續收費了。
我們的大官發現,高速公路收費,方便,也是理所當然,民眾沒有多少反對聲音,
偷偷地修改法律,以[ 以價制量 ]作為理由,繼續收費,甚至數度調高收費,
大官說收費,收高一點的費用,可節制嗆上車輛,不會塞車等等。
好像民眾是閒閒沒事,老是開車上高速公路閒逛。
立法中成立一個[ 國道基金會 ],把高速公路所有收費放在基金會,
不受立法院審議,可由行政院直接動用,報立法院備查即可,
[ 國道基金會 ]現在已經有3000多億的餘額,細目沒有人知道。

😠
扁政府太誇張了!
都不改善道路以及交通只想收錢
還的現在碼政府繼續超收錢


這和誰執政無關,和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有關...
因為『公務員不是普通人』(關中"痂"言錄)...
他們的腦中會自動 reset or loop,視情況而定...
而且具備 native 的 "Parkinson's Disease" mode,
當被外人質疑時,就會啟動這個機制,自我保護。
前往討論:高速公路依里程計費,每公里收多少錢才合理?


鵟.騎士(harrier7)

2012/04/04 15: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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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5170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正常+1...

擺明了是進水...

起霧是正常的話,擺明了那輛車配備了『自動霧燈』...
實際規格和資料不符,一樣要求換掉。
前往討論:請問New Altis頭燈內會起霧是正常現象嗎?


鵟.騎士(harrier7)

2012/01/18 1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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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8132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igen (火宅) 所寫
事主的中文字描述能力實在不好~~
右邊和中間,確定佔用機車專用道
正確的右轉方式,應該是靠左行駛到路口前方,再右轉,應該是這路段機車非常多,且多數為右轉


這是正解...
並不是轉過去為了接著要右轉就可以直接用專用道路...
沒事就沒事,出事:如果汽車位在機車專用道,就準備倒楣了。

道路設計有點爛是真的,但那是國賠的層級..單就這個事件,如果出事點位於機車專用道,而又還沒到虛線處時,汽車錯 7 機車錯 3(未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而未注意"(萬用條款))。

如果為了對方不願意賠 3000 上法院,個人是不願意啦~(不划算)
換個角度看,我會慶幸對方身體完好,否則就算十成十對方錯,就台灣習慣而言,汽車駕駛也有高機率倒大楣。
前往討論:(法律諮詢)汽車行駛機車道準備右轉,被機車撞屁股


鵟.騎士(harrier7)

2012/01/18 16: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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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8050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mppeegg (帥竣(168車手)) 所寫
回應 k2f655 (k2f655) 所寫

29.升降窗系統

請問這是甚麼?😇


窗子可以開關? 😆
前往討論:請教各位大大,我這張菜單可以嗎?


鵟.騎士(harrier7)

2012/01/18 15: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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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7926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c165 (富江) 所寫
我不求別的,只求台灣人學會打方向燈,於願足矣~


監理處已聽見你的要求:現在考照不打方向燈扣 8 分、得連扣,只要方向盤轉就要打

話說日本開車...
"再見了可魯"(TV版) 中最後送牠到海邊,男主人(因為很多年沒開車)慢慢開車後面堵一堆車...

原本以為是戲劇效果...

去日本後才發現:係金ㄟ...
只要前方車輛在合法速限內,就算更前方統統沒車,後車也都會乖乖跟著,不超車不按喇叭...
市區內巴士若停不進去,也不會任意倒車..而是重新繞道路一圈...

"儘量不造成他人困擾" - 是日本教育很成功的觀念
前往討論:[轉貼]沖繩高速自動車國道


鵟.騎士(harrier7)

2012/01/18 13: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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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7506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企圖心對企業而言是好事...
個人目前肯定福特原廠的服務態度...

不過..剛牽的新車門邊就有顆螺絲在哪裡滾來滾去...
會嚇到客戶...(還不知道那螺絲的來源...) @@|||

規格上很安全,希望組裝上也能落實安全...
前往討論:[轉貼]砸百億投資 福特六和(2012)拼國內前3


鵟.騎士(harrier7)

2012/01/18 0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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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6631 IP 91.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y81107 (咚咚咚) 所寫

1. 上坡車應禮讓下坡車先行.....
在不考慮誰越中線..或雙方都越中線的情況下..
肇責很難是 50:50



標準應該是:
1.要下坡車應禮讓要上坡車
2.已下坡車應禮讓已上坡車
3.已下坡車優先於未上坡車
這在交通守則中有提到,也是目前的重點考題喔。
前往討論:請教車禍人員受傷的責任歸屬


鵟.騎士(harrier7)

2012/01/18 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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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6484 IP 91.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另外,根據媒體報導,38歲的彭姓砂石車駕駛過去10年來有過46次交通違規,包括違規停車、紅燈右轉、超速、未繫安全帶等。
原文網址: 砂石車未保車距釀禍 駕駛10年違規46次 | 社會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2/01/17/138-2777501.htm#ixzz1jjTKNron"

誰對誰錯是很清楚地。

台灣就是不敢凡事 法、理、情,如果都照這個順序,交通事故會少很多。

在美國,警方對犯法就是窮一切可能當場逮捕,哪有照照相事後舉發的...
久而久之,犯罪就變成家常便飯。
前往討論:20120117 太魯閣號撞上闖平交道砂石車


鵟.騎士(harrier7)

2012/01/07 02: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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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2736 IP 189.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yybos (新手) 所寫

SAAB紳寶有什麼先進的引擎技術嗎?


不論如何..SAAB 生產過的 35 龍式、37 三叉閃電、39 獅啄獸,都是世界知名的戰鬥機。
瑞士才剛訂下 22 架 JAS-39。

話說飛機有個重要元件就是噴射引擎..尤其是戰鬥機...

世界上有能力自主製造優良的戰機噴射引擎可沒幾間公司...

(瑞典的空防都隱藏在森林中,戰機起降的跑道平時都是公路..)
前往討論:瑞典的汽車雙寶~如今只剩一寶


鵟.騎士(harrier7)

2012/01/06 17: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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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1968 IP 229.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rowntek8888 (小偉B) 所寫

大大我認同你的說法 或許我也是這種心態吧....😰 不過這台真的當作己的老婆在照顧的 無微不至.....
😞😞 線在好像在賣老婆的感覺耶.....


賣老婆應該不是這種感覺...😌
(已婚都知道...)
前往討論:這台車現在會有人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