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就在你自認開在內線最高速限時 如果後方出現一台車 切車道 從中線超你的車 同時 剛好經過測速照相 結果,沒有人被拍照 這時請問你還認為自己開在最高限速嗎? 還是你想說 是照相機壞了😩 又同時 你不覺得你有一滴滴丟臉嗎.... 因為,你佔用了超車道? 害別人要從右側超車 增加後車的危險? 所以,此時離開內側車道 不就會讓世界更美好? 好心好報 績點陰德麻... | ||||||||||||||||||||||
| ||||||||||||||||||||||
大大應是 密勒日巴尊者 轉世活佛 😍 請受弟子一拜🙂 | ||||||||||||||||||||||
| |||
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 |||
| ||||||||||||
你沒有測速槍在車上, 所以你也無權認定別人的「已達最高速限」是否為真? 光是更換輪胎尺寸, 就可以讓表速有 3~10% 以上的誤差, 對於喜歡換成大尺寸的人, 你們可曾在換胎之後, 又細心地去重新校正過時速表呢? 如果沒有的話, 你的時速表明顯會低於實際的速度, 此時若你按照時速表行駛, 實際速度反而會超過表速. 當你在指責別人「未以最高速限」行駛時, 請先證明: 你自己用來《認定別人速度》的方法, 是有科學上的依據, 而不是僅憑自己的感覺或是相對速度. 如果你沒有辦法證明自己的認定方法是有根據的, 那就應該請具有公信力的單位來認定. | ||||||||||||
| ||||||||||||
對於前面信奉此話為真的網友們, 你們根本不瞭解法律賦予車主的權利.... 誰說車主「不能100%確定自己在"最高限速"」?? 如果此話成立的話, 那麼也沒有車主「可以100%確定自己高於"最低限速"」啊? 甚至可以推論: 沒有車主「可以100%確定自己現在的速度到底是多少?」. 如果所有車主都不能確定自己的行車速度, 請問「限速罰則」是在罰甚麼? 閉著眼睛開車嗎? 如果「行車遵守速限」是法律賦予車主的責任, 那麼車主所能運用的權利, 就是:「信任車內儀表所提供的資訊」. 當車主已經盡其所能, 取得其所能信任之資訊之後, 他當然可以依法行使他的路權. 當然, 期間有可能會發生誤差, 但「是否有誤差?」是由公權力單位來認定, 除非公權力單位提出佐證(例如: 經過認證的測速槍), 才能推翻車主對儀表的信任, 非公權力的個人沒有權利去質疑. 即使在法庭上面, 法官皆會採信儀表所指示出來的資訊 (假設這個資訊可以被記錄的話), 這個信任不但是法律上所承認, 而且是不會輕易被推翻的. 所以, 盡管儀表的誤差度大, 但是他並非像各位所幻想的: 不具備任何法律上的意義. 除非你有強力證據可以推翻. 但是當你也在路上開車時, 不可能當場舉證推翻, 只能事後比對. 因此, 任何一個在路上只憑感覺就指責別人「未達最高速限」者, 皆為沒有根據的指控, 當然也就不能侵犯對方的路權. 如果你們對「車主是否有能力確認已達最高速限」一事還有疑慮, 可以函文給交通部解釋, 看看交通部是否同意你們的看法? 還有, 前面我已經幫你們找了相關的執法依據, 這次別又再叫我自己去問了, 畢竟對法規有誤解的是你們, 並不是我, 別把這種挖掘真相的責任都推到我身上來, 你們也該負起自己對事實的查證責任. 如果你們對「內車道可用最高速限持續行駛」一事有反對意見的話, 則應該尋求修法或執法機關的解釋, 而不是試圖以自己的邏輯去解釋, 而要別人來遵從你們的解釋. 如果每個人都對同樣的法律有不同解釋的話, 這個社會要如何維持秩序? 法律的解釋必須有一致性與唯一性, 不是你們這些人說了就算. 如果覺得法條不合理, 請努力推動民意代表去修法, 不要規避自己成為社會公民的一份責任, 只會躲在網路假名背後叫囂兩句就走人. 截至目前為止, 高公局對於「最高速限」和「可持續行駛內車道」這兩個條件都是承認的, 不是你們說了算. | ||||||||||||
| ||||||||||||
那你當時也正在開車, 又怎麼能確定: 他還沒有達到最高速限? 你自己不也犯了《主觀判斷》的錯誤嗎? 對車主和交通法規來說, 車速的依據來自時速表的顯示, 如果他依表速行駛, 已經善盡法律上的責任, 即便實際上速度未達, 但此時該被責難的是時速表的製造商, 而不是車主. (除非是車主自己把輪胎尺寸換小, 導致表速較快, 才是車主的責任; 但請問: 有多少人會把輪胎換小?) 你們為什麼不敢去鞭那些製造出錯誤表速的製造商, 卻把這個錯誤歸咎給車主? 這是擺明著「柿子挑軟的吃」嗎? 這種怕大欺小的心態, 有甚麼值得尊敬和討論的呢? | ||||||||||||
| ||||||||||||
你沒有測速槍在車上, 所以你也無權認定別人的「已達最高速限」是否為真? 光是更換輪胎尺寸, 就可以讓表速有 3~10% 以上的誤差, 對於喜歡換成大尺寸的人, 你們可曾在換胎之後, 又細心地去重新校正過時速表呢? 如果沒有的話, 你的時速表明顯會低於實際的速度, 此時若你按照時速表行駛, 實際速度反而會超過表速. 當你在指責別人「未以最高速限」行駛時, 請先證明: 你自己用來《認定別人速度》的方法, 是有科學上的依據, 而不是僅憑自己的感覺或是相對速度. 如果你沒有辦法證明自己的認定方法是有根據的, 那就應該請具有公信力的單位來認定. | ||||||||||||
| ||||||||||||
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的人, 根本不需要去認定別人有沒有超速, 他自己又沒違法, 管別人做啥? 所以, 他可以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 不需理會後方車輛的行為. (除非有公權力要介入) 《占用內車道》確實是缺德的行為, 但那是指《未以最高速限行駛》的人, 請不要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 ||||||||||||
| |||
不意外,Toyota的F1科技不是那些搞GT的車廠可以追得上的😌 | |||
| |||
最近聽到這兩首歌... 聽完的感覺是會有人買他們的唱片應該也不簡單😀😀 | |||
| |||
😆😆 | |||
| ||||||||||||||||||||||
RUF 大大...被你猜對了..... 換電池的師父沒有另外接電, 導致我行車電腦斷電... 會抖就是供油設定跑掉, 殆速變得很不穩.....後來師父有開出去說要讓電腦恢復記憶... 請問RUF 大大 , 我這種症頭要不要回去原廠去重新插電腦啊? 我很怕供油設定跑掉, 油耗會不會暴增???? 好擔心喔! | ||||||||||||||||||||||
| |||
這完全要看駕駛道德~~ 沒有遇到沒有駕駛道德的,還是沒輒😌 | |||
| |||
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再補充一下 你是活在法規裡的人嗎? 提醒你,你是活在現實裡的人 不要整天泡在法規裡面 有空出來高速公路走走 才知道你是多麼的可笑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 |||
| |||
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 |||
於
2011/09/03 19:53:25
發文IP 91.81.*.*
於
2011/09/03 19:58:26
發文IP 91.81.*.*
| ||||||||||||||||||||||
😲😲😲😲😲 | ||||||||||||||||||||||
於
2011/09/03 16:44:43
發文IP 245.19.*.*
於
2011/09/03 16:45:58
發文IP 243.83.*.*
| |||
剛去換電池嚇死人了......車子剛換上新電池後好像要中風一樣.....一直抖抖抖!! 本來店家是要在車子發動的情況下開始換, 沒想到正極拔掉沒事..... 負極一拔掉車子馬上就熄火.......老闆說很不正常喔... 他的猜測是~~~~ "我早上去保養時不換電池, 小師父們就在電池裡加點水, 導致電池壞比較快", 我不懂車, 但我還是持保留態度啦, 原廠怎麼可能為了業績不擇手段, 總之.... 新電池新氣象喔.....好好讓電腦學習一下就都正常啦.....🙂 | |||
| ||||||||||||
你只看到法條, 就想自己解釋法條, 卻不知道: 人民是沒有權力自己解釋, 請行文交通隊便知. 當前車已經以最高限速行駛時, 便不構成「堵塞行車」的要件. 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去, 或是直接發個公文去問問交通隊, 以上的說法是否正確? 一切都以交通隊解釋為準, 不是你自己一個人幻想說了就算.... | ||||||||||||
| |||
轉貼 快車道急煞 事出必有因 幸好慢車道的車主有意識到 慢下來 要不然後果又是一堆爛攤子 假設 今日慢車道沒人 而是在TIIDA的後面 看到TIIDA煞車 還沒注意 也不打方向燈 向右切(所謂自認的帥氣) 油門一拜 撞到阿伯... 你會欲哭沒眼淚 開車要小心 你不撞他人 他人也會過來給你撞 | |||
| |||
法蘭克褔車展預報:Yo-Auto E-Concept 車門這樣開就不怕撞到機車了 俄羅斯汽車製造商Yo-Auto目前正準備在2012年時推出三款混合動力車,這三款車型分別為Coupe,掀背車和卡車,他們都被稱為Yo-Mobiles。不過,看來這家俄羅斯汽車製造商的心裡還有其他車種,因為他們己經發佈了一個很獨特的概念車影片,而這輛概念車將會在2011法蘭克福國際車展上首次亮相。 這輛Yo-Auto的概念車看來是不太可能會量產,而Yo-Auto的高層主管表示,他們希望這款概念車的外觀造型設計能夠成為未來汽車設計路上的領導者。 這款雞蛋形的概念車有一個延伸到車頂的全景式擋風玻璃,有內嵌LED日間行車燈的大燈組,而最特別的就是他的車門開啟方式,它不像傳統的汽車是往二側打開或是歐翼式車門,它的車門開啟方式是往後上滑至車尾上方,造就了一個超大的出入口。 Yo-Auto概念車的車室內可容納四名成年人,這要歸功於削薄的前排座椅使後部空間最大化。至於它的動力系統,據報導,它是一款由汽油引擎和電動馬逹組成的混合動力車。 影片網址:http://car.cool3c.com/article/50497 | |||
| |||
真好耶 領雙薪 可惜我去不成了 已經集滿4次😌 | |||
| ||||||||||||||||||||||
恩恩,終於要還優卡一個乾淨的空氣了,一天到晚動不動就是"操""靠"開頭的字眼😝 去軍中你就知道,"操""靠"這兩個字不是用嘴吧講的,是要用身體來力行的 少數不長眼的小屁孩還會用"菊花"來力行😆 看你以後還敢不敢再亂講😝 還有俺不會幫你支持巴頓的,出獄後等著看小黑封王吧😍 | ||||||||||||||||||||||
| ||||||||||||
雞皮這麼年輕喔 我還以為妳是老頭子了耶😆😆 | ||||||||||||
| |||
瀉油螺絲. 拆瀉油螺絲工具.往逆時針方向轉. 開始漏舊機油. 舊油漏完. 鎖回螺絲. 打開機油尺.機油添加處. 這次換油的主角.99塊錢.好壞不知.沒用過. 加入新油. 這台歐都拜.十幾年來.都自己換機油齒輪油.電瓶. 只有讓人換過起動馬達.1200塊😭 這兩天不知是淋到雨還是老了!轉動鑰匙.握煞車.就自動啟動. 行進間.握煞車.啟動馬達也會轉!😌 | |||
| |||
上月30日下午3時許,一名41歲有毒品前科的盧姓男子,在桃園縣楊梅開車時撞傷一名黃姓兒童,卻意圖肇逃,黃男氣得趴在引擎蓋上叫肇事駕駛下車,盧男還撞上另1輛孕婦開的車。盧男見狀想逃逸,黃男趴在引擎蓋上敲打擋風玻璃,還遭甩飛受傷。黃男憤而控告盧男毀損、傷害,盧男也提告黃傷害。 從被害人行車記錄器中,只見黃男趴在盧男引擎蓋上,敲打擋風玻璃要盧男下車,盧男在巷子裡高速行駛,撞上另1輛孕婦開的車子,黃男被甩飛,黃男及另1名男子在車外叫囂,盧男還倒車準備離開,黃男認為盧男肇事還意圖逃逸。目前警方已依毀損、傷害等罪嫌,將盧男移送,而盧也提告黃傷害。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_id/68590/IssueID/20110901/page/1 | |||
| |||
今天回家在高速公路時...在踩其中一次煞車時聽到空隆空隆聲音 又好像是咚咚聲...不確定是哪種因為下大雨.......😵這是車子有甚麼問題嗎 | |||
| ||||||||||||
他生來就是要被人嘲笑的阿😆 | ||||||||||||
| ||||||||||||
認啥錯啊,小林沒空間自己不會先收油啊,明明知道會撞還給他撞下去😝 賽車手也要有點保護賽車防禦駕駛的本事吧,就這樣傻傻的守線啊,昨天只是走狗運要不然小林同樣會退賽啦😝 搞清楚雖然說小林跟小黑是在同一圈,差別可是很大的,人家小黑是進過站還可以超掉沒進過站的小林 讓一下會死喔,人家小黑又不影響你搶第十名,搞不好小黑把Vettel弄出去還可以幫你再賺一名咧😝 | ||||||||||||
| |||
送肉粽?? 幹麻的😇 | |||
| |||
人家說,超過300匹馬力不是一般人能駕馭的,果然是真的😌😌 | |||
| ||||||||||||||||||||||||||||||||
呵,謝謝妳的忠告,我會聽進去,絕對不會跟豬打架. ^______^ | ||||||||||||||||||||||||||||||||
於
2011/08/31 21:50:29
發文IP 245.19.*.*
於
2011/08/31 21:55:42
發文IP 245.19.*.*
於
2011/08/31 22:02:30
發文IP 245.19.*.*
於
2011/08/31 22:03:16
發文IP 245.19.*.*
| ||||||||||||||||||||||
^____^ 因為我不痛不癢ㄚ,反倒是那些人造了口業,動了怒,影響了心情,誰說我是輸家呢!!! ^____^ | ||||||||||||||||||||||
| |||
感謝大家的捧場將RAV4封為神車,感恩!!! 個人也覺得不錯,開起來蠻順的,也符合個人的需求,真的是神車一台。 這個問題討論到底是不會有結果的,因為內車道擋道的一樣擋道,而飆車超速的依舊理直氣壯要人讓路, 只是,要提醒一下,不要因為生氣就超車到人家前面緊急煞車,這是危險駕駛哦, 依照現在每一台車幾乎都有行車紀錄器的狀況之下,為了一時不爽,被檢舉危險駕駛可能不太直得哦, 除非你的本錢夠雄厚,那就再說囉,萬一嚇到老人家出了事,那可能就是一堆麻煩囉!!! 後言:敝人很少開內側,即使開了,後方有車也是會主動讓開,但是,比起飆車超速的危險性,我想內車道擋道屬於小事。 不認同的就抱歉囉,畢竟族群不同不相為謀,一個求快的族群跟一個只求平安到達的族群,有時候是達不到共識的。 ^____^ 再次感恩大家對RAV4神車的讚賞 !!! | |||
| |||
台灣人啊大都愛面子 觀念慢慢推動 等到大部分駕駛人都開中外側時 占用內線的烏龜們自然就會不好意思了 很明顯的區隔之後才會知道自己開在內線是多麼的突兀 | |||
| ||||||||||||||||||||||
按你的說法那高速公路幹嘛要定速限..不懂這邏輯還來大放厥詞😝 | ||||||||||||||||||||||
| |||
別人擋道關你x事 關你x事 再講一遍 關你x事 你只是個用路人管好自己就可以 別人擋道自然會有國道警察去處理,你自己乖乖的遵守速限就好 那條法規說可以不守法超速的,真他x的白x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你是韓國人嗎? ^__________^ | |||
於
2011/08/30 21:39:58
發文IP 229.13.*.*
於
2011/08/30 21:40:57
發文IP 229.13.*.*
| |||
內車道擋路違規, 後車超速想超車也是違規, 沒什麼好自命清高的, 都是違規, 什麼叫人家超速違規是人家的事, 內車道不要擋路就好, 那人家擋路是人家的事, 你不要超速就不會有前車擋路的問題了, 都是交通法規中明訂違規的事, 有什麼理由超速可以這麼理直氣壯, 而內車道擋路就該死? 先問自己是不是也違規超速, 再來說別人內車道擋路吧, 超速被警察看到可是必抓, 內車道擋路可就未必被抓了哦 !!! | |||
| ||||||||||||||||||||||
笑話,FIA都已經說是那位美洲土人的錯了,要退5位起跑,還在聽你胡扯啊😝😝 小黑完全沒錯當然還是頭排起跑準備屠牛拿冠冠乎😍😍 說真的俺今天看小黑在SPA開,彷彿看到了當年洗拿在Monaco雨站過彎的影子耶😊 | ||||||||||||||||||||||
| |||
SPA真是個特別的賽道 一條賽道居然可以有乾地濕地混合在一起 開起來的感覺一定很特別,這是當今任何一款賽車遊戲都模擬不出的😌 全部都乾全部都濕那不難,最難的是又濕又乾,四個輪處於四種不同的抓地力 | |||
| |||
我的車是02年的LANCER 1.6 這台車火星塞是新的,五油三水正常,節氣門前兩個月洗過 我最近早上將汽車發動之後怠速原本1500轉,就一直掉轉速掉到300~500轉 ,之後再慢慢提升轉速 (完全沒開電器用品) 有時早上發車又很正常 只要車子工作溫度夠時,車子怠速都正常,開冷氣也會自動提速阿 請問我的車子應該是哪裡出了問題?? | |||
| ||||||||||||||||||||||||||||||||
現在爭吵也沒用? 你的結論是--------------------守法的人應該禮讓違規的人? 如果是這樣,我想也不用再討論了 😌😌😌😌😌😌 | ||||||||||||||||||||||||||||||||
| ||||||||||||
罰 3000 - 6000 案例分享 😀😀(爽!挖哈哈哈) http://www.igotmail.com.tw/home/17551 | ||||||||||||
| ||||||||||||||||||||||||||||||||||||||||||||||||||||
嫉惡如仇的字眼都跑出來了😩,難怪~ 社會上才有這麼多不必要的紛爭(原來有更難聽的用語,但還是忍住了😌) | ||||||||||||||||||||||||||||||||||||||||||||||||||||
於
2011/08/26 07:47:16
發文IP 243.82.*.*
於
2011/08/26 07:50:45
發文IP 243.82.*.*
| ||||||||||||||||||||||||||||||||||||||||||||||||||||
回答你,我雖然不是神,但是不輕易違反過交通規則 ,除非緊急狀況-----真實例子-----十幾年前我老婆要生第一胎時,情況緊急我違規停車還被拖吊,我只能任他拖 道路限速110,測速為什麼超過120才照?? 回答你: 只要是時速超過110一樣違規,只是有10公里/小時是寬限值,不予取締,不代表是合法,你懂了嗎? | ||||||||||||||||||||||||||||||||||||||||||||||||||||
於
2011/08/26 07:43:53
發文IP 243.82.*.*
於
2011/08/26 07:49:31
發文IP 243.82.*.*
| ||||||||||||||||||||||||||||||||||||||||||
在我眼中是忌惡如仇,所以我認為剛好而已😡 善良守法用路人就比較低下嗎?😡超速開快車的人就比較豪氣嗎?😠 | ||||||||||||||||||||||||||||||||||||||||||
| ||||||||||||||||||||||
善良是建立在守法之上 一個不尊重路權,喜歡超速開快車的人,不考慮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的人 你認為要怎麼做,才不會喪失作為一個人的基本善良?😌 | ||||||||||||||||||||||
於
2011/08/25 17:38:39
發文IP 243.82.*.*
於
2011/08/25 17:40:31
發文IP 243.82.*.*
| ||||||||||||||||||||||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二條規定:「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在高速公路超速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裁罰 因此超速是違規也是違法 你要這些人網路用手開快車很行 要看清楚法規這些人半夢半醒 才會將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永遠只看前半段 唉呀!想用超車道來將超速合法化沒能得逞 也難怪火氣那麼大😆 | ||||||||||||||||||||||
| ||||||||||||
你邏輯真是讓人不敢領較 超速是違規也是違法,你們考駕照沒考法規嗎?😆😆 | ||||||||||||
| ||||||||||||||||||||||||||||||||
答對了!我不輕易違反過交通規則,除非緊急狀況 個人基本上就算是晚上12點過後,就算沒什麼車的路口也不會闖紅燈 守法並不難 請尊重路權 尊重每一個用路人🙂 | ||||||||||||||||||||||||||||||||
| ||||||||||||
全部擠在中線的話反而更容易塞車,常跑中部真的是這樣😌 | ||||||||||||
於
2011/08/25 07:41:36
發文IP 243.82.*.*
於
2011/08/25 07:47:45
發文IP 243.82.*.*
| ||||||||||||
交通法規考假的嗎?😆😆😆 | ||||||||||||
| ||||||||||||
你這種言論非常不道德 把台灣當成黑道國家嗎? 道路交通安全其實就是要靠守法 規則定好大家遵守,有這麼難嗎? 對於那些喜歡超速的人,我會建議選區內立委修法加重處罰,吊銷駕照🙂 | ||||||||||||
| ||||||||||||||||||||||||||||||||
討論歸討論,請注意你稱呼他人的用字 依照前後文對照關連,很清楚你是針對那一位 已經構成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的要件 為你先捏一把冷汗😆 | ||||||||||||||||||||||||||||||||
| |||
我這麼說吧 假設你真的有車,或是你開過車好了 你百分之百確定你的時速表真的是對的嗎? 你真真確確肯定你的GPS真的是對的嗎? 你的時速表上面有標檢局度量衡認證嗎?你的GPS是美國軍用等級的標準嗎? 動不動就說別人比你快就是超速違法 閣下是開紅斑馬的國道警察嗎? 紅斑馬還沒辦法在行進間測別人的速度咧 你無法確定別人超速違法,就不能說他人意圖超車行為有錯 而你擋住別人的路,是真真確確的事,少自以為是想當正義使者 開口閉口法規如何 基本行車的道德禮儀都不管 一個社會如果只能用最低標準的「法條」來約束,那就真的很敗壞。 | |||
| ||||||||||||
千萬別去佔用內線的車子前面堵他,降子你不就成了真正的佔用內線?!😆 我都是開在中線,無論他快慢,耐心的陪著他,用愛心去呵護他、保護他 .... 讓他享受後方投射的光芒 🙂 | ||||||||||||
| ||||||||||||||||||||||
歡迎你在最高速限110的內線開90~100 吃了罰單我會😀 | ||||||||||||||||||||||
| |||
從高管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再貼一次來看吧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警方針對本條規定所制定的裁罰違規標準如下: 1.小型車輛低於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內側車道 違規態樣如下: 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且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離內側車道 2.小型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 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3.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堵塞超車道行車 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致使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簡單的說: 1.於內側車道未以最高速限行駛---龜車,該罰! 但於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合法,警方也不能開罰! 2.使用內側超車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虎頭蛇尾的龜車,該罰! 但使用內側超車後雖未駛回原車道但以最高速限行駛---合法,警方也不能開罰! 實務來看: 1.超車道的設計主要是依速度不同的車輛分流觀念而來 速度最快的在內線,次快的在中線,較慢的在外線 中線欲超車就利用最快的內線超越 超越後可以選擇以最高速限行駛內線或駛回中線 因此內線可以兼具超車道及供以最高速限行駛,並非僅供超車使用! 但請問愛搶快的駕駛人會乖乖的在超車後駛回中線嗎?😌 2.假設最高速限110,A車以無法律規定的容許值120行駛於內線 當B車想超車時勢必以超過120之速度行駛並切入內線 一旦被警方取締,B車主張說以超車道超越A車並無不法成立嗎? 請弄清楚,超速取締是沒有分車道的😰 3.附註一點:高管規則第8條註記 [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 意思就是說當交通壅塞時,行駛於內側的小型車若未依最高速限行駛亦不違法! 以上都是高速公路管制規則訂定的 若是硬要說成是守法駕駛人自以為是的合法 請逕向高速公路局建議修法,樂觀其成😆 | |||
| ||||||||||||
所謂合法的速限是依照管制規則訂定的 不是愛超速的駕駛人訂定的 如果依照法律規定的最高速限行駛何錯之有? 什麼叫做 [ 當你後面有車比你快時就是阻礙車流 ] ? 那叫做超速,了嗎! 現在那一台車開不了時速150公里以上? 不是不開而是遵守規則 合法的駕駛人為什麼要讓不守法的超速者? 如果認為守法的駕駛人是牛,請向警察告發看看是否成立? 或者建議台灣比照德國無限速公路 別將自以為是的超速不守法合理化😌 | ||||||||||||
| |||
看車看了好久,最後終於選擇SONATA 2.0 下訂的配備有~ 1.GARMIN 2585三合一衛星導行行車記錄器 2.車身3M-8807 全擋-雷龍防爆型號忘了😵要回家看一下! 3.含年度領牌費 4.竊盜強制險 5.海馬腳踏墊 6.抬頭顯示器 7.感應示斷電防盜系統 以上全部配備統統包到好,原價89.9 差不多這樣~喜愛SONATA 想下訂的可以交流一下!!😊 | |||
| |||
各位大大好: 話說小弟 上禮拜去 HONDA 原廠保養(小弟是開 快倒公司的洗屁股😇), 因為開到2萬公里了,想說每5000公里就要換機油,因為原廠的機油太"高級"又太"高貴"了,所以都是自備機油去保養,一進廠停在接待處,看到笑容可掬的接洽人員,心情也好了不少😊 把車交給接待人員後,就去休息室 喝個水 順便拿雜誌來看看,看到一半保養我車子的技師拿保養明細內容給我看,她唸了一堆東西 ,我就 嗯嗯嗯嗯.....到最後看到 總金額:5XXX ,差點從椅子上跌下來😩,啊娘威.....小弟自備機油還要5千多,俺記得上次 15000來的時候,自備機油工資也才 3XX元 ,怎麼才過3個月世界就不一樣了,某某老師的咧...新車給你們賺不夠多..保養還要繼續剝皮就對了...想著自己身上只有13XX元,對著技師說: 帥哥 不好意思,我沒帶那麼多錢耶,有那些可以下次在保養啊,他"恩"了一聲,幫我劃掉了"油泥清潔XX"(抱歉 小弟忘記了,當下太驚悚了😭),最後總額還是 36XX,心裡想說: 嘖嘖...看來還是要刷卡了...看電視那些被害人被剝皮至少也有辣妹可以抱..我被剝皮卻什麼都沒有😭,雖然痛恨被剝皮....不過 為了我的小老婆..好吧 準備給他刷下去了.... 等待了 20幾分鐘,那個技師對我說: 妳的車子好瞜,哀....就是要付錢了...到服務櫃檯繳錢的時候,再看了一次明細,看到了 活性碳冷氣濾網更換: 700...我心裡想: 暗~!!!😠真感動呢~!!"為了"我好,自動幫我裝上去 ...某某拍賣 3個活性碳也才650,你鑲了金邊所以賣700..😠,當下要求他拆掉 ,最後總金額:2945 (自備機油還這樣= =.....要是用原廠"高貴"的機油 我看就要留下來當趴車小弟了....) 回家路上,打給業務跟他說抱怨了一下 為何保養那麼貴..我念了明細給他之後,他說: 妳是新車對吧 ....我說:廢話.。 業務說:那新車那來油泥...?冷氣是不夠冷嘛?何必要做那些保養😩,那可以等後面點再做的... 自己聽了 也很"囧"...對齁 還不道一年車😰😰😰 看來以後 還是要多問...免得小朋友又平白無故犧牲了..😞 以下是 保養的明細,請各位大大看一下 這些是不是在2萬公里的時候必須保養的明細呢? 😇 | |||
| |||
| ||||||||||||||||||||||||||||||||||||||||||
| ||||||||||||||||||||||||||||||||||||||||||
| |||
我看不出白色車子有故意阻擋的情形 反而覺得把影片PO上網的人問題比較大 | |||
| ||||||||||||
給你一個讚 | ||||||||||||
於
2011/08/19 23:48:32
發文IP 229.13.*.*
於
2011/08/19 23:51:00
發文IP 229.13.*.*
| ||||||||||||||||||||||||||||||||
效果如何 安全嗎 | ||||||||||||||||||||||||||||||||
| ||||||||||||
後面是鼓 煞😞 | ||||||||||||
| |||
唉... 在台灣這種動不動就不少人把賽車運動當成飆車來看的地方... 就算蓋出一個像樣的賽車場,我想國民素質也會讓人不敢領教吧! 如果蓋賽車場都是負面的結果... 那為什麼這幾年新加坡站、上海站,還有今年的南韓站都趕著完成半套就提前登場? 光亞洲就有這些了,而且都是這幾年才有的新賽道。 提升國際化、龐大的商機這些先不提... 先看看最基本的就好了,台灣哪裡有一個像樣的賽車場讓提供給人民使用呢? 至少讓人有個可以追求速度感又可以減少安全疑慮的地方吧! 前陣子在PTT上面看到一個更讓我吐血的討論... 有人居然會說,F1為何算是運動? 我還真想叫他去操操看車手平常訓練的菜單咧。 平常人能忍受動不動就4G上下,而且還要持續一個半到兩個小時嗎? 有時候甚至一場比賽跑下來會排出2-3公升的汗水... 只能說不少台灣人對賽車運動的認知真的讓人感到很無知吧!😌 | |||
| ||||||||||||||||||||||
28X吧... | ||||||||||||||||||||||
| ||||||||||||
出走了20幾個小朋友😵 | ||||||||||||
| |||
總是把龜車掛在嘴邊的你們, 難道就有權利做出如此危險動作嗎? 不理性在這個版太常看到了, 令人不爽的言論也很多. 難怪台灣行車環境總是這麼不平靜😞 | |||
於
2011/06/04 09:37:00
發文IP 229.8.*.*
於
2011/06/04 09:44:10
發文IP 229.8.*.*
| |||
| ||||||||||||
很久~~很久~~很久~~ 因為我2年前就有退貨過 | ||||||||||||
共
21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