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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那你的車借雞皮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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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車車借偶開3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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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車的10Km的速限寬限值不是高速公路才有的,一般及市內道路亦有;但現在談的不是寬限值的問題,而是在一切條件都相同的情形下,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內側車道,時速已達最高速限,後方若出現車輛是否需要禮讓?我承認有的車有快樂表,但該情形應該不會是知名品牌、排氣量大的車輛所應有的吧! 2、若我是連續超車的話,可以說我「罷佔內側車道」嗎?「連續超車跟始終霸佔內車道是不同的」,那我請問是否可以連續超車? 3、至於後方車輛是否超速(違規),確實不是由我和我儀表版上的數字來認定的,但我的車輛排氣量若是大於或同於後車的話,我是否可以合理的懷疑它有超速、違規之「嫌」?現在只是請教為何要讓違規車? 4、目前我們只是紙上交換意見,只是請教這種情形是否合乎法規而已,在實務上若碰上「球棒哥」、「煞車哥」或車牌號碼特殊的雙B車等,你敢不讓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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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合法的速限是依照管制規則訂定的 不是愛超速的駕駛人訂定的 如果依照法律規定的最高速限行駛何錯之有? 什麼叫做 [ 當你後面有車比你快時就是阻礙車流 ] ? 那叫做超速,了嗎! 現在那一台車開不了時速150公里以上? 不是不開而是遵守規則 合法的駕駛人為什麼要讓不守法的超速者? 如果認為守法的駕駛人是牛,請向警察告發看看是否成立? 或者建議台灣比照德國無限速公路 別將自以為是的超速不守法合理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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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1/08/24 12:34:26
發文IP 90.167.*.*
於
2011/08/24 12:35:59
發文IP 9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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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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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規定略述如下: (一)原則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意指僅供「超車」行駛。 (二)但例外為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內側車道僅供[超車]使用 如果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 才容許以最高速度行駛於超車道 如果你堵塞了 就是違法 你後方有車跟著你 代表你造成堵塞 你就是要退出車道 如果你後方沒車 容許你開在超車道 但是你要以最高速度行駛 速限110km/hr 那你就要以110行駛 後方一出現車輛 你就要讓開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 不是快車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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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牌的C型2.4新車原來是..防鏽漆遇高溫爬山或長程會有燒焦味溢出 原來....沒跑長途&爬山都不會產生高溫.... 真的......除了車好賣,車主也很好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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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1/08/09 20:43:46
發文IP 90.168.*.*
於
2011/08/09 20:44:45
發文IP 90.168.*.*
於
2011/08/09 20:46:03
發文IP 9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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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去原廠做維修保養就有機會收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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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消息若是真的,不可能是由網路傳出來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07/78/1773n.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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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的保養幾百年前就是這樣了,時間先到以時間為準,里程數先到以里程數為準,怎麼會說以前沒有現在的說法?不過以前都是限定5000公里,現在則改為10000公里,是省很多了,不過還是有人再5老 000公里的時候會去外面換個機油就是,我本身都是10000公里換一次機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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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東西真的不能省... 別為了每年省一千萬的預算..造成每年整體用路人因為光線不足視線不良而發生車禍所要花的錢~ 可能會超過一千萬很多... 政府真的要省..應該要從真的該省的地方做起... 公務員冗員縮編...冷氣及照明管制..每每看到很多公務大樓..整層到很晚還燈火通明.. 但是到底有幾個人在用那一層?大家心照不宣... 鋪橋蓋路疏濬...哪個不是偷工減料?這些東西從嚴驗收..每年省何止千萬?.. 台灣都是開大條省小條..政府不窮才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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