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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午餐吃桂格燕麥片+牛奶, 明天保證....😇😌😆 | |||
於
2013/03/08 12:06:56
發文IP 167.14.*.*
於
2013/03/08 12:12:16
發文IP 1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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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乾媽也是金主 去向警方施壓 去看監視器 有了事證和把柄 對方才乖乖吐錢出來 不然對方也沒保車險 也不接電話 擺爛一副想拿2000元叫我貼牛屎 我說:抱歉 雖不是什麼好車 但燈具 歐規進口 很貴 下次看到別再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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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遇過一次啊! 那時晚上,在平鎮中豐路口等紅燈時聽到有警笛聲 原本我停在外線道第一台,聽到聲音就先往中線讓 在往前讓道的同時也超越停止線,發現後面閃了兩下 原來是被闖紅燈照相機照下來了 不過後面從外線道右轉的消防車也被拍下來了 當時我也很緊張地問路口交管警察罰單的事情 他也說收到紅單再去申訴 結果到後來,紅單就一直都沒有來 所以在人命關天的當下,根本不用顧慮這些 這個Case很明顯的肇因於駕駛者極度自私心態 交通規則只是替自己找個合理的藉口罷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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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記者訪問車主.. 車主表示:當時紅燈阿,如果我闖紅燈 被開紅單 誰負責? 難道一條人命...不值一張紅單錢嗎!? 如果是我 就算這樣被開單 我也無所謂😞 那位先生到底在想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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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這兩天被老闆釘到沒法上網. 我住台南永康, 這幾年建了很多新路, 裝設了非常多的反光標誌, 各種型態都有, 大白天非常好看, 天一黑它們也就從駕駛人眼中消失了. 前年某天早上經過永康五王國小門口, 在一台大貨車後方地上, 看到一大灘乾了的血, 路邊倒了一台機車, 應該是機車騎士前晚經過看不到停在路邊的貨車撞上的, 之後偶而還看到該貨車夜晚停在該處, 此路段晚上沒路燈. 在南二高關廟交流道下來到台19線右轉往新化方向幾百公尺處, 有一家工廠, 圍牆邊晚上都會停大貨車, 這段路比國小那條寬兩倍以上, 每次我經過都會看到車邊都會放置紅色工程警示燈, 電源線是從工廠內牽出來的. 我認為該工廠負責人非常有安全意識, 也很負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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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曾是ARTC的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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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昧問一下,大大住哪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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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您的說明後, 我相信您說的和我說的反光是一樣的. 再問一下, 車燈餘光照到的反光和光束直射照到的反光間的差異, 能請大大描述一下嗎? 反光片改 LED 不都是改保桿上的嗎? 那裡的反光片現行法規應該沒有規範, 所以沒有違法的問題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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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道路上的路標位置雖然高,但光形正確的車輛一樣可以藉由暗區餘光反射識別 您確定您看到的是反光嗎? 如果不是, 那您只是看到不會反光的反光裝置而已, 如果不需要或不能夠看到反光, 那用一般材質製作交通標誌就行, 白天看看就好, 反正晚上也看不到. 基本上反光片改LED 是完全違背法令規範的產品~ 它跟本不在交通法規中有規範, 請問它違背哪一條法令規範? 還有高雄市區的道路指示標誌改成需燈具照明的裝置也是不符道路交通安全原則的~ 其它都市裡的不會發光的道路指示標誌, 晚上您看的到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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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 大, 您可能在說反話, 😀 我認為主動式的照明是最好的, 如果以安全排在最優先的位置, 應該所有的車輛啟動時都要開啟車燈, 例如市區公車, 山路行車必須開啟大燈等, 像高雄市區主要道路很早就用主動式發光路標, 高速公路一些出口告是也改成 LED 路標, 每天在道路上看到一大堆各種反光標誌, 設置的那麼高, 夜間行車根本看不到它的反光(各位可以自己注意看看), 完全沒有增加夜間行車安全的功能, 只是大白天給交通官員看爽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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