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里耶😲
根本一點悔意也沒有...
無期徙刑有用嗎?..還不是早晚會再出來..不是假釋就是被特赦😞
根本一點悔意也沒有...
無期徙刑有用嗎?..還不是早晚會再出來..不是假釋就是被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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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只想到真是標準的 『人渣』😝 法官居然沒判死刑? 😩😩😩 | |||
法官的判例好笑的還很多奶😆,上次新聞有在報,
有人在捷運上偷拍,因為沒有拍到重點部位,所以
被叛無罪...這什麼跟什麼,那殺人一定要對方死才
成立嗎?😩
我倒認為這種酒駕又這樣托行被害人致死,己構成
蓄意或故意了,會不會法官自由心証認定加害人是
在酒醉無意識下無法自己,那難道酒醉就應該開車
囉,被撞的人就該死囉...法官好像不是活在這個世
界上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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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處死.如此就沒人敢酒醉開車.😠 問題是台灣政客.喜歡講人權, 輕判....嘉義縣監獄已擴建.還是人滿為患...特赦?? | |||
你不愛台灣哦...特赦是政府的德政奶...😆
一個垃圾殺了台大副教授社會的精英,又一個
垃圾沒工作只想回去吃牢飯砍了一個小朋友,
更生人出來之後有廿個吸毒吸到暴斃,都是政府的
德政...光這些日子台灣又多死了好幾個人,就因為
這個德政...政府真英明😆😆😆
這種問題在台灣應該是無解吧!!
甭提別的,光台灣的民意代表自己就常常酒後開車了!!
這樣大家還奢望他們會立法修正嗎!?別傻了!!😞
之前不是發生藝人林曉培酒後開車撞死人嗎~
除了民事賠償之外,她所要面對的不過就是"過失致死"的刑事刑責~
關個兩年就出來了!!
這個要是在日本,除了民事賠償會賠到她傾家盪產之外~
她要面對的刑事罰則,抱歉,不是過失致死,是"蓄意殺人"!!
看看人家日本,台灣的民意代表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
"狗官"~!!😝
甭提別的,光台灣的民意代表自己就常常酒後開車了!!
這樣大家還奢望他們會立法修正嗎!?別傻了!!😞
之前不是發生藝人林曉培酒後開車撞死人嗎~
除了民事賠償之外,她所要面對的不過就是"過失致死"的刑事刑責~
關個兩年就出來了!!
這個要是在日本,除了民事賠償會賠到她傾家盪產之外~
她要面對的刑事罰則,抱歉,不是過失致死,是"蓄意殺人"!!
看看人家日本,台灣的民意代表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
"狗官"~!!😝
這個新聞我有看到,那個撞死人的男子,還在警局說自己已經夠倒楣了,怎樣怎樣的...X的,他都沒想到自己撞死人了,光看報導,就很令人髮指了,真的很想狠狠的揍他幾拳,真是王八蛋,撞倒人還拖行了好幾公里耶...事後完全無悔意,我覺得這種人,早該判死刑了,或者等他被關出來之後...自己也被撞在拖個幾公里看看...😠
沒人性的人為什麼要給人權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一堆路上看人不順眼就動刀動槍的
真是................😠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一堆路上看人不順眼就動刀動槍的
真是................😠
看到這新聞的當下整個就感覺很氣憤
明明就是蓄意殺人.還敢說自己倒楣😡
像這種完全就沒有一絲絲悔意的殺人犯
根本就不值得浪費時間去開庭啦
直接乎伊死比較乾脆😠😠😠
明明就是蓄意殺人.還敢說自己倒楣😡
像這種完全就沒有一絲絲悔意的殺人犯
根本就不值得浪費時間去開庭啦
直接乎伊死比較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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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太便宜牠了吧 應該要用車子 把他們綁在車後 然後拖行 拉到死為止 死刑 只是一顆子彈打下去 沒啥感覺 要給牠死前折磨一下 | |||
對+1 就是這麼對待
不然沒人會怕的
那些人權學會老是說要廢除死刑
不知道在想什麼😞
等到他家人被人撞死拖行,再來談減刑三小的...😡
哪天酒駕的撞死大官的家人,再來看看會不會隔了八九個月才判刑...😰
不是說不希望有德政,那也要人民有德,社會有德,現在就是人心不古,處處都是危機陷阱,再來德政阿!
哪天就不要你什麼金銀銅鐵孫的被酒駕撞個稀巴爛,肇事者再來囂張說雖小阿,誰不撞撞到阿孫的...😭
哪天酒駕的撞死大官的家人,再來看看會不會隔了八九個月才判刑...😰
不是說不希望有德政,那也要人民有德,社會有德,現在就是人心不古,處處都是危機陷阱,再來德政阿!
哪天就不要你什麼金銀銅鐵孫的被酒駕撞個稀巴爛,肇事者再來囂張說雖小阿,誰不撞撞到阿孫的...😭
丟到監獄裡給那些有特殊癖好的犯人雞姦到死好了...牙齒全部打斷幫那些雞姦狂服務...
不對喔, 說不定他還樂在其中....你永遠不知道這樣的人渣在想什麼!!
😠😠😠
不對喔, 說不定他還樂在其中....你永遠不知道這樣的人渣在想什麼!!
😠😠😠
這還只是一審勒,一審法官都比較敢判,就不要給我到三審只剩20年,10年假釋出來,中間碰到個特赦,搞不好5年就可以出來再拖一個!
這種行為只判這樣真的太輕,至少兩個無期徒刑啦,怎樣假釋特赦都輪不到他。
這種行為只判這樣真的太輕,至少兩個無期徒刑啦,怎樣假釋特赦都輪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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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 太便宜牠了吧 應該要用車子 把他們綁在車後 然後拖行 拉到死為止 死刑 只是一顆子彈打下去 沒啥感覺 要給牠死前折磨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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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行六公里.. 根本就是蓄意殺人 😠 死刑啦 | |||
😠😠😠
台灣人不是都這樣嗎??不關己事的,就隨便亂判!
如果今天被拖行的是哪個高官的家屬,我看今天判決就翻案了!
唉..台灣就是貪官污吏一堆,真希望再出一個小蔣,好好治理台灣,讓台灣再次起飛!
台灣人不是都這樣嗎??不關己事的,就隨便亂判!
如果今天被拖行的是哪個高官的家屬,我看今天判決就翻案了!
唉..台灣就是貪官污吏一堆,真希望再出一個小蔣,好好治理台灣,讓台灣再次起飛!
死刑~死刑~死刑~
法官/人權協會!
人權就跟自由一樣,憲法規定公民的自由權,以不妨礙別人的自由才叫自由吧!
那人權呢?應該也是要以不妨礙別人的人權才有人權!
以此案為例,犯罪者已經剝奪他人生存的權利,給他人權,就是剝奪其他人的人權!
贊成死刑及鞭刑!反對沒有道理的特赦(尤其是以政治為前提)
人權就跟自由一樣,憲法規定公民的自由權,以不妨礙別人的自由才叫自由吧!
那人權呢?應該也是要以不妨礙別人的人權才有人權!
以此案為例,犯罪者已經剝奪他人生存的權利,給他人權,就是剝奪其他人的人權!
贊成死刑及鞭刑!反對沒有道理的特赦(尤其是以政治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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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判例好笑的還很多奶😆,上次新聞有在報, 有人在捷運上偷拍,因為沒有拍到重點部位,所以 被叛無罪...這什麼跟什麼,那殺人一定要對方死才 成立嗎?😩 我倒認為這種酒駕又這樣托行被害人致死,己構成 蓄意或故意了,會不會法官自由心証認定加害人是 在酒醉無意識下無法自己,那難道酒醉就應該開車 囉,被撞的人就該死囉...法官好像不是活在這個世 界上奶...😆 | ||||||||||||
你這一段話大大有問題
我也認為判太輕
可是你不要忘記,法官也是有限制在
他沒有辦法無限上綱,一切還是要按照法律來
酌情審理判下無期徒刑,已經創先例了
你沒看到以前那些砂石車撞死人的?
有沒有拖行?有沒有蓄意?有沒有無期徒刑?
當然,我個人並不滿意這樣子的判例
不過不代表法官有問題,比例原則要搞清楚啊
沒事謾罵法官,並沒有意義
另外,捷運的問題更有意思
這個人罪在哪裡?你教我要怎麼判他?
你引用哪一條法條判他罪?
依照他的情形來看,他沒有犯下任何一條罪責
法官怎麼判?
在不理性的批評前,還是要做好功課啊
我引用BBS站PTT網友standoffish的言論:
案例中舉的是 妨害秘密
依刑法第 315-1 與 315-2 條
我想搭捷運是公開活動沒錯,
而臉跟大腿也不算是隱私部位(有人要拿這點質疑的話 我認了= =)
如果有人要拿肖像權來講可能更糟糕,因為肖像權為人格權,
而能扯到邊的也只有著作權法和民法第18條。
剩下可以告的,只剩下性騷擾防制法
拍照視為意圖性騷擾?
各位鄉親....以後相機裡面不能出現人了!
只要拍到穿短褲、裙子、清涼一點上衣的男女
一律都視為「意圖」
.....合理嗎?
所以實際上,法官判他無罪,合法合理
最後我要呼籲一點
大家氣憤歸氣憤,言論要注意!
這裡是公開版面,講的話要附上法律責任
千萬不要一時糊塗亂說話啊~
(這一段不是針對我回文的朋友XD,我看好些人都頗為激動,冷靜!)
法官的判例好笑的還很多奶😆,上次新聞有在報,
有人在捷運上偷拍,因為沒有拍到重點部位,所以
被叛無罪...這什麼跟什麼,那殺人一定要對方死才
成立嗎[/quote]
忘記多加一句,對,殺人一定要殺死對方才能成立
不然叫做殺人未遂
如果非故意的叫做故意致死
總之殺人一定要死才能成立~~
殺人不用償命,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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