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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同事的朋友訂了一台中古馬三... 結果 沒hid 沒ikey 2.0頂級款 當初 我以為有上面那兩個配備... 各位大大回我 都說53萬買 合理 結果是沒有這些配備... 然後 那位業務一直跟我說算我很便宜了... 他已經沒賺頭了... 因為是朋友的朋友 所以才賣這種價錢... 結果...很好笑的事情 我在他們的拍賣網看到那台馬三 上面寫著"直接購買價53萬"...這叫有比較便宜? 我打電話去問他...他說 因為這是噱頭...很多車商都會這麼做 要打這種價格才會有人來店裡看...到時候 實際價格跟網路又不一樣了... 我相信打低價錢這種噱頭啦... 但是 你上面沒寫參考價...卻是寫直接購買價...讓人不經懷疑... 你是不是又在圓謊了...當謊言被我戳破後...又圓另外一個謊... 而且 付訂金的時候 有規定一定要付車價的一成嗎? 他們店長要求我 一定要付一成... 問了一些朋友同事...他們都覺得很不合理...訂金這種東西並沒硬性規定要付多少吧? 所以 我給他了5萬訂金... 然後...現在過了好幾天 我查了很多資料 越想越不對...已經有點後悔了... 想說 同事介紹的買會比較便宜...其實 並沒有 反而...經過版上各位大大們的指教...讓我知道 我買貴了!!! 所以 現在感覺非常的嘔!! 然後 本來想去要回訂金的...但是 剛剛查了一篇新聞... 只要簽契約還是付訂金 契約成立...訂金無法退回... 現在 有兩個方法... 第一 就乖乖認賠...買了2009年4月出產的馬3...53萬= =" 第二 換比較低價位的車...Nissan M1 2005年1600cc公里數 上次瞄到好像將近10萬...售價25萬辦到好... 各位大大們...哪種方法 可以把損失降到最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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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是一個有法律專業的人說出來的??證據多少是看文用感覺出來的,佩服!! 我感覺 有人好像是被派來這邊消毒跟打預防針的!!!😲 版主不可能把證據完全在這裡公開,這是正常的做法。 上法院是要花錢的,律師費交通費..........法院能不去就去.....除非有錢有閒跟被告.......連法院都沒錢去的能打贏官司嗎? 單單受害人要舉證這點....真的無法認同司法的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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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佩服~ 真是死忠車主 因為無法給好評 只能先欠著唷 上禮拜小弟也才剛去做完磁釉 小弟也是不會對愛車打臘的 總共有過兩次磁釉.一次晶釉的經驗 老實說 效果是不錯 只是後續的顧車會很累 更多照片請移駕小弟的相簿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yan6591&book=21&page=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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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有全險 但畢竟如果有撞到 光是處理事故上 就會浪費好幾個小時 再來就是車子也還要送修 這一切都是一個浪費時間的活動 所以我選擇上來請教一下 是不是我的行車膜是有問題 才會造成這種情況 這樣以後才可以避掉更多 可能會發生的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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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機車的車主賺死了,獲得百萬理賠 直路優先通過 跑車考駕照真是作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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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建議你直接告對方詐欺跟偽造文書比較快 告贏了再要求民事賠償~😀 | |||
於
2011/05/15 09:40:43
發文IP 187.112.*.*
於
2011/05/15 09:41:48
發文IP 18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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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哪裡是看證據辦案.. 1.證據是哪裡來的.. 2.如果證據是假的.是被告要查出證據伪造.還是伪證是公訴罪.. 3.使公務人員登記公文不實.是公務人員要查.還是被抓到時都無罪.都是別人的錯.跟公務員無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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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都是那樣子...😌 我還遇過更離譜的.. 陳述的他根本不聽.. 已經有立場的重複詢問... 感覺很像警察拿電話簿榔頭在辦案... | ||||||||||||
於
2011/05/14 08:02:19
發文IP 242.33.*.*
於
2011/05/14 08:03:11
發文IP 2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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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上前座有2人後方無救護人員與傷患~屏東xxx醫院的專屬救護車! 發這文並非想指責救護車人員有無失職! 只是當下有要事在身無法停車查看!無法得知是否有肇事逃逸的發生! 若然需要行車影片!已有保留下來!! | ||||||||||||||||||||||
於
2011/05/14 07:25:01
發文IP 242.33.*.*
於
2011/05/14 07:31:24
發文IP 2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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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裝行車紀錄器的車主 不知道是膽子特別大 還是神經特別粗 另外兩個車道都煞車了 他還繼續開 誰知道失控的車 會朝那個方向衝 當然是離越遠越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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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道!!大家都忘了? 他先倒車的~~ 總之 妳這麼突然倒車 就是先錯了 人家就有你把餅了 現在的人只知道想者別人不對的地方但是自己都不會檢討 過頭了可以走過去刷 , 總是一句 倒車了就是錯 地板上沒有寫者可以給你倒車的只有給你值行的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誰怪你要倒車? 起頭就是妳....錯在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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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這是高速公路局的腦殘設計, ETC在這篇報導是背著代罪羔羊的罪名.....😩. 很多人認為戰車跑不快, 不應該上高速公路......事實上目前聽過的每台軍用履帶車輛本來設計上都可以跑高速公路.(60~100KM/hr), 平常不跑通常是因為: # 五六千CC排氣量的履帶車輛跑高速公路還是非常耗油的.......... # 橡膠墊塊會消耗很兇(要花錢), 所以被當後勤物資冰凍起來了.... # 老爺車經過數十年保養(摧殘?), 車況不足以上高速公路 # 真正派上用場時候高速公路可能已經被炸到不堪使用, 沒必要勤練上高速公路的技巧. # 真正可以開上高速公路飆履帶車輛的駕駛訓練環境在台灣根本不存在..... 戰車設計上就<應該>能跑高速公路, 為何上了拖板車反而不應該上高速公路?????😞 個人認為問題真正的癥結是車道留太窄........找ETC來可以罵更兇一點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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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條款 知道了也不太敢按~ 討打條款+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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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大: 像這種疑似假車禍真勒索的人, 應該不敢報警才對, 但怕有天養成習慣碰撞後照鏡不停車察看, 如果有一天真碰到人時,不停車下來察看, 有可能被告:肇事逃逸代誌就大條啦! 肇事逃逸是刑事案件,不可私下和解! 法庭會跑好幾躺喔! 這種製造假車禍事件只要堅持報警, 一般都會掉頭走掉! 所以奉勸還是下車查看一下, 最起碼不會犯到:肇事逃逸罪嫌啦! 比較不會事後麻煩一拖拉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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